1864-1887年之间,接连几任澳门总督都千方百计地想让1862年的条约获得批准,但白费力气。正如科茨所写的那样,两个问题的结合最终导致了与中国签署的一份条约。第一个问题涉及法国对中华帝国南部边界的侵略意图,这个问题在1884-1885年间达到顶峰。法国还有一个意图也很清楚:它试图取代葡萄牙在澳门的位置。第二个问题更棘手,主要涉及英国人管理的中国海关总署,以及它试图控制中国鸦片进口的努力。在这场冒险中,香港试图寻求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罗伯特·赫德爵士的合作,以便在英国的努力无果而终的时候赢得澳门的默许。[15]
到1886年,关于澳门的鸦片走私问题,以及中国海关税收大量流失的问题,英国人似乎对葡萄牙人失去了耐心。事实上,正是赫德爵士于1886年10月在澳门正式启动了与罗沙总督的谈判。尽管在这次访问中并没有作出什么靠得住的决定,但至少,英国的谈判代表还是能够稍稍平息香港英国人的意见,否则的话,这些英国人就会热切地渴望反走私法令在立法院获得通过。[16]
看来,在这些谈判当中,英国人和葡萄牙人还推动了不同的议程。比方说,在被推入与中国就鸦片走私问题谈判一项协议的过程中——正如一位英国观察者所指出的那样——葡萄牙人“试图让他们对澳门的权利明确获得承认,从而阻碍了谈判”。在1887年1月27日给伦敦的一份照会中,葡萄牙人清楚地表明了他们的立场。
在最初的谈判中,葡萄牙还试图获得湾仔岛的完全割让,以此作为一种替代,这既是因为它俯临内港的战略位置,也由于它对于获得内港的充分管辖权来说是必要的。然而,中国人在这个问题上的固执,使得它没有被纳入最终的谈判议程。[17]
1887年1月,葡萄牙当局与金登干之间的谈判在里斯本开始。金登干是中国海关的专员和总税务司的非常驻秘书,名义上代表清朝政府,但事实上是对赫德爵士负责。最终,1887年3月26日,葡萄牙外交大臣巴罗果美和金登干(代表清朝政府)签署了一份关于澳门的协议。在1887年3月29日的《政府公报》(Diario do Governo)中,这份协议被描述为一份“预备协定”,独立于正在进行的关于《中葡通商条约》的谈判。在第一款中,该条约明确规定:带有最惠国条款的《友好通商条约》将在北京拟定并签署。第二款规定,中国批准“葡萄牙对澳门的永久性占有和统治”,及其作为葡萄牙属地的身份。第三款——在英国人的强烈要求下插入的,作为针对法国人主张的防范措施规定,未经中国同意,葡萄牙不得把澳门及其属地转让给他国。最后一款确认,在澳门的“鸦片税收工作”中,葡萄牙将以英国在香港所执行的同样方式提供合作。
赫德爵士
有人理解,这份协议的临时性基础只有在北京交换批准文书之后才会成为权威性的。然而,作为第一步,1887年3月31日,这份协议在葡萄牙被国王敕令所批准。正如金登干与赫德之间关于此次谈判的通信所明确表明的那样,“国王敕令清楚地表明,这份协议并非条约。”金登干还阐明,尽管新闻媒体有所误传,但不能把这份协议等同于领土的割让。[18]
1887年下半年,在英国观察者看来,葡萄牙大使没能获得他们想要的条约批准书:
葡萄牙声称它有权拥有澳门人周末外出时习惯探访的那些岛屿和大陆的部分地区,但中国人却说,澳门没有属地,除了老议事会治下的土地之外,他们不会给葡萄牙人任何别的土地,于是就出现了僵局。(www.daowen.com)
就英国人所关心的事情而言,这不是什么理论问题,这份报告继续写道:“它可能成为香港也会碰到的问题,因为我们的协议也是有条件的。”[19]
最后,1887年12月1日,在经过“漫长而艰苦的谈判”之后,罗沙代表葡萄牙,庆亲王和孙毓汶代表中国,在北京签订了《中葡和好通商条约》(译者注:即《北京条约》)。尽管英国的资料以赞成的态度看待这些谈判,认为“不可能获得比这更好的条件”,然而他们还是注意到了一个主要障碍,会妨碍里斯本的完全批准。这涉及葡萄牙人对下面这种情况的忧惧:“未经任何法律程序”,便违宪地交出华人臣民,并使之遭受包括诸如根据中国刑法所施加的酷刑在内的惩罚。[20]
签订条约
毫无疑问,条约中最重要的条款(第二款)是确认葡萄牙对澳门的永久性占有和统治,作为回报,葡萄牙将在控制鸦片贸易上提供合作(第四款)。条约还规定,要任命专员来划定边界。但是,条约宣称,在这样的划界悬而未决的时候,“关于边界的每一件事情都应该继续维持现状,任意一方都不得增加、减少或变更”。然而,由于边界从未划定过,这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在接下来的一个世纪里也就成了与中国产生摩擦的一个持续不变的缘由。此外,12月1日,双方签署了一份关于鸦片贸易的单独协定,以及葡萄牙就鸦片收缴所给出的承诺。
尽管葡萄牙国王接下来在1888年2月1日批准了3月26日的协议、12月1日的《通商条约》和12月1日关于鸦片贸易的协定,在6月7日批准了关于鸦片收缴的附加协定,但这一姿态从未得到中国的回馈。
1895年,英国人再一次担心葡萄牙在面对中法冲突时会不会严守中立。抱着这个目的,香港总督访问了澳门,并在这个问题上达成了“观点的一致”。英国人满意地看到,澳门当局拒绝了法国想在澳门建一个法国舰队加煤站的申请。[21]
正如科茨中肯地评述《通商条约》(1888年8月28日获正式批准)时所说的那样:“对于英国与澳门之间的关系来说,典型的点睛之笔是:即便当葡萄牙的殖民地最终获得了它所要求的权利的时候,那也只有当它符合英国利益的时候,而且也正是因为它符合英国的利益,这样的要求才能得以实现。”然而,还有一点也是真的,这就是:在这个帝国主义时代,主权问题对葡萄牙人来说至关重要,对此,其他欧洲强国的印象比中国更深刻,而在这一地区,关系最重大的当然是中国。[22]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