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搬运装卸
奉化市搬运装卸起源于清光绪年间。当时,大桥、西坞已有少数贫苦百姓自行结伴,为店铺商旅搬运物品,称作“脚班”、“挑夫”,以一根扁担、一根绳索为工具,从事搬运装卸活动。此后,转为以码头装卸为主业。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前后,境内约有“脚班”200余人,大都集中在大桥、西坞、大埠等内河船埠,从事码头装卸。少数分布在白杜、下陈、江口、溪口、畸山、河头、翔鹤潭、裘村、松岙等地。1950年,实行搬运工人登记后,成立搬运工会。次年,境内有组织的搬运工人已达110人。1960年后,大堰、董李、亭下、岩头等山区公路通车,县江、剡江一带采砂业兴起,公路、航道沿线从事搬运装卸的农民增多。1982年以后,各行各业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专业装卸业务呈社会化、分散化、自营化趋势,单位、厂矿普遍自备装卸搬运设备,原由专业队伍承担的搬运、装卸业务流失。随之,装卸工人开始减少。20世纪90年代后,搬运装卸业退出道路运输市场,零星搬运业务被社会民工替代。
新中国成立初期,短途搬运装卸价格无统一规定。1953年1月起,全县开始统一执行《奉化县搬运装卸费标准(试行办法)》。自1955年1月至1985年5月,曾先后作了4次调整。1983年4月,根据宁波地区物价委员会、地区交通局《关于整顿、调整装卸搬运价格的通知》,颁发了《奉化县装卸搬运、短途运输费率计算标准和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搬运装卸的收费标准。1988年,奉化县物价局奉价字第〔1988〕50号,县交通局奉交运字第〔1988〕7号文件《关于调整搬运装卸等收费标准的通知》,对搬运装卸价格作了适当调整。改革开放后,各业推行承包责任制,货物运输市场也随之放开,搬运装卸同货运价格一样逐步转为协商价。
附表一:奉化市装(卸)收费标准
(1988年7月28日颁发)
单位:元/吨(www.daowen.com)
附表二:手拉车、人力三轮车运输价
人力货车有关路线收费补贴调整为:
溪口—东岙:上程调整为31.5元/吨计价。
栖凤—桐照:按已降坡后公路调整为7元/吨计价。
其余路段按路面状况,调整人力车运输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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