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式社会与开放式社会之间的区分,对于解决或消除一些理论问题是十分必要的。那么,它对于我们解决实际问题是否会有所帮助呢?如果在封闭式社会的构建中,它总是在每一次短暂的开放以后,都再次自动封闭起来,它对于我们解决实际问题就不会有任何帮助。这时,不论我们多么不知疲倦地追寻过去的经历,我们都无法回到原始状态中。自然将成为我们后天获得性经历的简单巩固。但是,正如我们曾经说过的,实际情况却完全不同。实际上,确实存在着一种原始自然,也确实存在着人们后天获得的经历。当这些经历与原始自然遭遇时,它们会对原始自然进行模仿,却不会与它融为一体。这样一步步对过去进行追溯,我们将重新回到原始的封闭式社会。这一封闭式社会的总体规划与人类的生存方式或结构相适应,这类似于蚁山要与蚁群的存在方式相适应。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对于蚁山来说,蚁群的社会组织形式实际上事先已经被详细规定好了;而对人类来说,只存在一些社会组织形式的大致轮廓和一些发展方向。在其他方面,由自然预示为每个人迅速提供合适的社会环境就足够了。
如果关于上述群体生存规划知识方面的一些特点都已经被其他特点驱逐或代替了,那么,毫无疑问,这种知识在今天只能作为一种历史兴趣来探讨了。但是自然却是不可毁灭的,也是不可能被驱逐或代替的。法国诗人这样的描述是错误的:“赶走了一个自然,她又回到另一个同样的自然。”人不可能把自然从自己身边赶走,自然会永恒地存在,自然会永远与人类相伴。我们曾经思考过获得性特征的传播问题,一种习惯绝对不可能永久性地流传下去。如果这类事情确实发生的话,那是由多种有利条件的巧合造成的,这些条件的巧合纯粹是偶然性的。所以,这样的情况也当然不会再次出现,更不会被嵌入到人类的习惯之中。人们在道德方面的获得通常被积存在习惯、制度、甚至语言之中,然后在连续不断的教育过程中,得到传播和普及。正因为如此,人们世代相传的习惯最终被看成了世袭性的或遗传性的。但是,通常情况下,所有的事物都会协力促成一种错误解释,比如,被误导的自豪感、表面化的乐观主义、对进步真正本质的错误认识,最后还有,当然也是最重要的,内在趋向与获得性习惯之间的矛盾和困惑。这种内在趋向实际上是父母遗传给子女的,获得性习惯经常被移植或嫁接到内在趋向之中。
但毫无疑问,这一错误认识已经影响了实证科学。尽管要求用来支持它的事实材料数量少,而且有的还存有疑问,但实证科学可以根据常识来接受这一错误认识。而且,实证科学可以通过自己无可置疑的权威,来强化这一错误认识,然后再把它回馈给常识。关于这一点,最有启发意义的是赫伯特·斯宾塞的生物学和心理学论著。他的著作几乎完全是根据获得性特征的遗传写成的。在其著作流行时期,这种观念也渗透到了科学家们的进化学说中。但在斯宾塞这里,这一观念只不过是他在早期著作中,对社会进化理论进行的一种理论化概括和总结。他的兴趣最初完全集中在社会问题的研究上,只是到了后来,他才开始研究生命现象。因此,认为自己从生物学当中借用了获得性遗传观念的社会学,实际上只是把自己已经借出的东西再索要回来。虽然这一未经证实的哲学理论在其通往科学的道路上,呈现出借用科学承诺的姿态,但它仍然还只是一门哲学,而且它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显得更加无法得到证实。因此,我们还应当坚持相信已经得到证实的事实,坚持相信这些事实所暗示出来的可能性。按照我们的观点,如果我们把今天的人类通过持续不断的接受教育而获得的文明特征完全排除掉的话,人们会发现他与他的远古祖先没有什么两样,或几乎完全等同于他的远古祖先。[1]
那么,我们从上面的论述可以得出什么结论呢?既然人类的内在倾向已经稳固地在其内心深处保持下来了,这就必然要求道德家和社会学家来考虑和研究这些内在倾向。的确,可能只有少数人被要求对其进行研究。他们的研究首先应当深入到获得性经验层面以下,然后深入到自然层面以下,最后再转回到生命冲动的研究上来。如果我们可以对这种研究和努力进行总结概括的话,生命冲动的发展将不应当突然中止在人类这一物种上,也不应当像被一堵高墙挡住了去路而最终停止在封闭式社会里。一种同样存在的事实是,这些特许的道德家和社会学家会非常高兴地吸引人类模仿和追随他们。由于他们不可能把自己内心状况的最深层元素传达给整个世界,他们只好把自己的内心状况移植到表层。他们试图把动态的内心世界转变成一种静态的心理状况,以便社会可以通过教育来接受和巩固它。但他们只能在考虑到自然因素的方面取得成功。(www.daowen.com)
人类不可能从总体上让自然驯服于自己的意志,但人类可以设法绕过自然。只有当人类对自然的总体结构有所了解时,他才有可能绕过自然。如果这要求我们对心理学进行普遍研究的话,这就是一项非常艰难的任务。但是,我们这里只需要研究它的某个特定方面,即研究被预设某种社会形式的情况下,人类的本质特征。我们已经表明,仿佛有一种自发的人类社会被预示给我们,而且自然特意事先向我们提供了有关这一自发的人类社会图式,同时使我们的理智和意志完全自由地向这个方向努力。在理性和自由活动的领域,这一模糊不清且有待完备的图式,对应于本能领域中,位于生物进化另一端的蚁山或蜂房清晰明了的群体组织设计。因此,我们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重新回到生命进化最简单的原初设计中。
[1]我们说,他“几乎”完全等同于他的远古祖先,因为我们必须考虑到生物在其祖先提供的进化主线上似乎表现出的种种变异。但这些变异都是偶然发生的,而且它们发生的时候也没有固定的方向。这些变异无法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聚集起来,从而使物种的本质发生改变。关于获得性特征遗传理论,以及某些生物学家根据这一理论发现的进化主义理论,请参考《创化论》第一章。我们可以补充一点,正如我们曾经论述过的,最后以人类这一物种告终的跨越式突变可能已经在时间和空间的一个节点被尝试过,而且只获得了部分的成功,从而产生了我们可以称之为“人类”的这一物种,但它未必是今天的人类的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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