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推进检察自侦工作科学发展的七个关键要点

推进检察自侦工作科学发展的七个关键要点

时间:2023-12-0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七个“强化”推进检察自侦工作科学发展席正清王玉瑞[内容提要]预防和惩治腐败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笔者就强化工作措施,推动自侦工作科学发展谈谈自己的认识。

推进检察自侦工作科学发展的七个关键要点

七个“强化”推进检察自侦工作科学发展

席正清 王玉瑞

[内容提要]预防和惩治腐败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具体工作中如何快速高效地突破职务犯罪案件,推动自侦工作科学发展,是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一项重大任务。本文从七个“强化”方面,论述了侦破自侦案件的方法、途径,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关键词]自侦工作科学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深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有了新变化,而在新的历史阶段,诱发贪污贿赂犯罪等腐败现象的因素仍然存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比较严重,贪污贿赂大案要案时有发生,反腐败工作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结合工作实际,笔者就强化工作措施,推动自侦工作科学发展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强化大局观念,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

要始终以大局为中心,在党的领导下,积极履行工作职能,通过查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保障国家公权力的依法运行和正常行使,使国家机关的活动规范有序;加大打击商业贿赂犯罪的力度和声势,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和经济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促使社会秩序和谐稳定;依法尊重和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基本人权,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同时要文明执法,树立检察权威。切实遵从在检察长和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科学管理队伍,认真贯彻落实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力度与质量、实体与程序、办案与预防等关系,保证自侦侦查工作深入健康发展。要做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惩治犯罪与预防犯罪并重,宽严相济,促进社会和谐。要运用工作职能,促进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解决,使自侦工作的成效更多地体现改善民生、维护民生、保障民生上,争取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关注和认可。要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效率,节约诉讼成本。

作者简介:席正清,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玉瑞,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二、强化初查工作,为立案侦查奠定基础

自侦案件初查作为职务犯罪立案侦查前的初步调查活动,是查处职务犯罪的首要环节,其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案件查办的成败。初查工作应遵循“一定二快三秘密”的原则,“定”,是制定周密可行的预案,明确调查的任务、目标、步骤和方法,框定涉及的范围和方向,确定办案人员组成和力量调配,预测可能出现的情况及其相应对策;“快”,是提高调查工作效率,在最短时间内掌握和获取有关材料,全面、合法、及时地收集证据,为立案侦查争取到最佳时机;“秘密”,是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与规定,对内严格控制知情范围,对外不暴露调查意图,不惊动或是不被调查对象所察觉,避免跑风漏气和说情干扰。初查,要在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的领导下进行。决定初查的自侦案件,应由主办检察官先行制订详细的初查计划,确定开展工作的任务、方向、步骤、措施以及侦查力量配备等,准确预测工作对象、发展趋势和预期结果,就可能出现的情况或问题,明确相关应急预案,适时调整工作重点和范围,使得初查工作有条不紊,灵活机动。(www.daowen.com)

三、强化侦查工作,为突破案件打好基础

在侦查阶段要实行“五个到位”,确保侦查活动顺利开展。一是组织领导到位。要认真落实高检《关于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的意见》,在自侦案件的查办中,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要一线指挥,靠前作战,对初查线索的审核、侦查方案的确定,以及办案整个过程和各个环节,都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局负责人要亲自组织侦查活动,全面掌握案情动态和进展,及时提出侦破思路和意见。二是办案力量到位。建立健全一体化办案模式,充分整合侦查资源,合理配置侦查力量,有效发挥个人所长,根据自侦案件的类型和特点,抽调办案骨干组建优势团队,侦查人员统一使用,司法警察统一调配,案件信息统一管理,实现“封闭式”办案,集中兵力大打“攻坚战”、“歼灭战”、“闪电战”。三是后勤保障到位。后勤保障直接关系到办案的进程和效率。自侦案件的查办期间,检务保障部门要大力支持和配合,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优先调度安排办案所需,车辆及驾驶人员全天候安全服务,通讯器材畅通无碍,办案经费据实核拨,为自侦部门调取证据、传讯嫌犯、突破案件、扩大战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四是侦查技术到位。侦查技术在侦查活动中具有其他记录形式不可替代的作用。要适应现代办案技术化、信息化的形势,着眼于庭审方式的重大转变,加大侦查技术在办案实践中的运用,充分发挥同步录音录像技术、照相技术、监控技术等实际功能,服务和满足侦查案件、证据搜集以及固证补证等环节的需要,切实防止翻供、翻证等情况的发生。五是安全防范到位。认真落实保障办案安全、严肃办案纪律的各项要求,使安全防范措施与侦查工作同步进行,责任到人,落实到岗,贯穿于办案活动的各个细节。

四、强化对证据的收集固定,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收集到的证据在诉讼过程中具有不稳定性,易发生变化,特别是证人证言及犯罪嫌疑人供述易发生反复和变化。因此,加强自侦案件证据的收集固定工作,对保障整个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有效地打击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围绕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全面及时地收集固定证据。取证时对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都应完整收集,形成相互印证、环环相扣的证据锁链。要特别注意收集赃款赃物的来源、去向的实物证据,以及犯罪嫌疑人在案后的串供、毁证、订立攻守同盟等反侦查活动的行为证据。要注重在侦查工作中运用刑事技术手段的作用,运用技术手段,既可以对犯罪现场进行勘验,客观全面记录现场情况;又可以提取痕迹物证并进行检验鉴定和分析判断,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结论,为揭示痕迹物证与犯罪事实的关系提供证据,以供侦查人员在侦破案件中运用。如监听电话、秘密搜查、录像监视被侦对象行踪等,及时将有关犯罪的证据保全固定,进而突破案件。

五、强化对案件的监控管理,确保案件质量

强化对自侦案件的监控管理是案件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的有效手段之一。一方面要对案件严格保密。无论是举报的材料,还是在案件查办的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都必须严格保密,缩小知情人的范围。对案件的保密不仅体现在对外的保密,而且要体现在对内的保密,在检察院、反贪局内部也要注意减少知情人的范围,对于大案要案的线索,尽可能减少逐级上报的环节,必要时直接向检察长汇报。要对所有案件线索实行统一管理,分类登记,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确定查处重点。另一方面要加强案件质量监控。首先要发挥纪检部门的作用,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切实加大“案前、案中、案后”监督制约。对查办的重点自侦案件,纪检部门要走访了解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有关证人和发案单位,发现和纠正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其次是要发挥刑检部门的作用,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刑检部门根据程序法的要求,拓宽侦查监督工作视野,适时介入自侦部门侦查阶段工作,在引导取证的同时,加强对侦查活动时限、取证合法性和执行程序法情况进行监督,这样既能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又能保证案件质量。

六、强化侦捕诉、侦审沟通配合,切实提高办案效率

职务犯罪案件“侦捕诉”互相配合,其目的是为了提高效率、节约资源、保证案件质量。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各内设部门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把相互之间的支持配合和分权制约有机结合,克服部门本位思想,一切以打击犯罪为中心,协调一致,依法办案,对外形成检察机关的一体形象。在具体的实践中,侦监、公诉部门要变自身职能的后置性和被动性为超前性和主动性,实现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制度化。提请逮捕前,引导侦查取证工作主要由侦查监督部门负责。对重大案件,公诉部门也可以根据侦查监督部门或者侦查部门的要求,介入案件的侦查活动。决定逮捕后,引导侦查取证工作由公诉部门负责,必要时可以邀请侦查监督部门派员参加。介入侦查的主要形式是侦查监督、公诉部门适时对案件材料进行审阅,参加案件讨论,对侦查活动提出积极的建议。实践中,介入侦查的形式可以多样,一般是应侦查部门的邀请进行。提前介入侦查主要是为了提高侦捕诉转换的效率。还可以建立例会制度,针对办案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包括适用法律、执行程序和具体配合等,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加强“侦审”沟通,可保证准确有效地适用法律,增强反贪侦查的效率和效果。在案件侦查阶段和案件起诉法院后,公诉负责人、主诉检察官和法院审判长、审判员就案件中共性问题以及个案负责疑难问题进行沟通协调,使双方就案件定性、事实达成共识,保证案件诉得快、判得快。

七、强化自侦部门干警素质,提升整体办案水平

自侦部门干警素质决定案件的质量和数量,因为案件是人办的,只有高素质的人员才能办质量高的案。自侦部门干警应具备“五种能力”。一是发现线索的能力。线索是办理自侦案件的基础。侦查部门人员要养成善于捕捉各种信息资源的习惯,密切关注社情民意重大事件,有意识地梳理分析判断,从中发现职务犯罪线索。同时要有主动出击的勇气,多方面挖掘和排查线索,努力拓宽案源渠道。二是经营线索的能力。经营线索,就是对案件线索的谋划、运筹及管理。自侦部门人员要根据线索的来源渠道、被反映的单位或个人的表现、举报问题的可靠程度,在分析归纳的基础上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对举报明确、案情简单的,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初查。对举报线索内容笼统、不明确具体的,应全面收集与涉案人员和案件有关的信息、资料,待时机成熟,迅速启动侦查活动。对经初查而未能成案的线索,要录入案件线索信息库,长期经营管理。三是突破案件的能力。突破案件是自侦工作的关键,其标志是取得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获取嫌疑人有罪的供述。要根据查办案件的特点和被查对象的具体情况,配齐配强办案人员,指定主办检察官具体负责侦查活动。主办检察官要选准突破口,通常选取事实比较清楚、牵涉范围较小、取证时间较短的方面,作为主攻方向重点获取证据。要善于利用涉案人员之间的矛盾,分化瓦解,各个击破,突破案件。四是排除干扰的能力。对查办的具有重大影响、涉案人员担任领导职务,以及涉及人大代表的案件,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专门向人大作出报告,征得党委和人大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为开展侦查和诉讼活动消除阻力、扫清障碍。同时,自侦部门人员要严明纪律,恪尽职守,依法办案,不被说情干扰所动,针对外界个别人员施加的压力和干扰,要体现出应有的正义感,有理有节地予以回绝,使其自动放弃干扰。五是拒腐防变的能力。自侦部门干警处在反腐倡廉工作的前沿,同时也面临着腐败与反腐败的严峻考验。因此,广大干警要提高政治素质和职业境界,继承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良好的生活作风,夯实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当面对各种思潮和利益诱惑的侵蚀时,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时刻保持清醒和坚定,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极端主义,恪守检察职业道德规范,严守办案纪律,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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