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推动城乡一体化与维护社稳思考:兰州市法治论坛论文集

推动城乡一体化与维护社稳思考:兰州市法治论坛论文集

时间:2023-12-0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对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与维护社会稳定的思考封奎祥杨彦文[内容提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已成为我国的一项重大国策,如何根据当前形势和任务需要,客观分析我市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社会治安问题,对公安机关进一步完善和改进警务工作,提高驾驭复杂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推动城乡一体化与维护社稳思考:兰州市法治论坛论文集

对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与维护社会稳定的思考

封奎祥 杨彦文

[内容提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已成为我国的一项重大国策,如何根据当前形势和任务需要,客观分析我市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社会治安问题,对公安机关进一步完善和改进警务工作,提高驾驭复杂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结合安宁区的实际情况,分析了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治安因素及对策建议。

关键词]一体化稳定

城乡一体化是一项重大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就是要通过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促进城乡在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市场信息、政策措施、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发展的一体化,实现城乡在政策上的平等、产业发展上的互补、国民待遇上的一致,让农民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同样的文明和实惠,使整个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城市化发展的一个新阶段。作为担负“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政治和社会责任的公安机关,如何根据这一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准确把握工作脉搏,破解发展难题,创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思考和探索的问题。下面就结合安宁区的实际情况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作者简介:封奎祥,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杨彦文,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一、安宁区“城乡一体化”现状

安宁区目前有8个街道办事处,46个社区,12个自然行政村。在城市化进程中,通过“城中村”改造,其中的5个街道办事处由乡变街道办事处(十里店、孔家崖、刘家堡、吊场、安宁堡),23个社区由自然行政村变社区,有8476户、23090人由农户转为城市居民,“农转非”的居民占到了全区常住人口22.5万人的10%以上,可以说安宁区是兰州城市化建设进程中的典型行政区域。

二、“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随着全区经济建设和改革的深化,城乡一体化步伐的进一步加快,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因素也在逐步呈现出多元化态势,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由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引发的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影响治安稳定

近年来,随着安宁两区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大量诸如土地、宅基地、拆迁、劳资纠纷、土地补偿款的分配、工程承包等矛盾纠纷不断凸显,并呈现出逐年增多的趋势,由此引发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也随之增加,上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也不断增多。这些上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对抗性较强,主体成分复杂,解决难度大,给社会稳定带来重大的治安隐患。

(二)涉农街道辖区治安防范体系薄弱

全市的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发挥着愈来愈大的社会效应,但在当初规划和选择监控探头安装点时,主要确定在城市的繁华路段、要害部位、交通枢纽等重要部位,在涉农街道辖区的监控探头覆盖面只有很小的一部分。在人防上,这部分居民在几十年来的土地承包责任制下集体主义观念已逐渐淡化,开展群防群治工作困难重重,治保会、治安联防队等组织的职能被大幅度弱化,几乎处于半瘫痪甚至瘫痪状态。在物防措施上,由于思想观念和认识上的差距,也明显落后于城市,从而导致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大大减弱。

(三)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较为突出

城市化建设必将导致农村富余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由于劳动力市场就业岗位有限,加之本地“城中村”改造后失地的富余劳动力,使其中的一些好逸恶劳、贪图享受、不劳而获者以城市为据点,进行盗窃、诈骗等犯罪活动。随着社会的发展,他们流窜作案、跨区域作案,手段越来越狡猾,侵害对象也越来越广泛,呈职业化、团伙化、地缘化、家族化趋势,对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四)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难度加大

安宁区城中村改造后的农民,虽然户籍性质和身份变为“居民”,但失地后由于没有稳定职业,主要生活经济来源靠出租房屋收取租金。廉价的租金吸引了大量的外来流动人口,房主为了留住承租人,不主动履行与公安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将房屋出租于他人用来从事违法犯罪的现象愈来愈多。尤其是安宁大中专院校密集的特殊地理环境,使得院校周边的出租房屋业主,为了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对出租房屋实行“旅馆化”经营模式,对承租人信息不登记或登记不全面,呈现出承租时间短、人员变化快的特点。在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上造成很大的难度,导致该地区成为辖区的治安难点和乱点。

(五)消防安全隐患大(www.daowen.com)

在目前尚未对改造后的居民进行规划安置的情况下,这些居民仍然生活在原有的宅基地房屋中。近年来,为了得到更多的拆迁补偿,几乎所有的居民对原有的房屋进行了翻建和扩建,致使集体公用路面被挤占,造成村庄内道路和邻里之间的通道狭窄,为了拓展房屋空间,将房屋顶层向外延伸,挤占道路空间。一旦发生火灾和其他危急情况,消防车辆、救护车辆根本无法进入村庄。在扩建房屋时,家家户户首先考虑到有限地面的最大空间使用率,没有考虑到房屋材料的耐火性,更没有考虑房屋内部的安全畅通性。在现有条件下,居民们冬天的取暖方式仍以煤炉为主,如有不慎,“一家着火,殃及十邻”,为消防安全埋下了重大安全隐患。

(六)赌博违法活动成为社会治安“顽疾”

耕地被占用后,每户居民均一次性得到了一笔不小的征地补偿费,这些转为居民的农民拿了有限的补偿款往往找不到就业门路,也缺乏正确的理财理念,部分居民根本不考虑失地后的生活经济来源,加之农村精神文化生活相对单一和失地后的闲暇无事,赌博便成为他们的生活习性和主要娱乐方式,部分居民以此为职业,跨区域从事赌博活动。

(七)机动车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矛盾突出

转为居民的农民为了确保今后有相对稳定的经济来源,拿到征地补偿款后购买了大量的小型客车、货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由于部分居民的法治道德观念淡薄,驾驶人违法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车、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上路等现象屡见不鲜,“黑出租车”在夜间运营的现象特别突出,虽经整顿,仍有愈演愈烈之势。不仅严重影响了货车、出租车、公交车营运市场秩序,而且目前各村通行条件较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齐,给机动车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带来很大困难。

(八)住房养不起房的矛盾在今后一个时期更加凸显

城市化建设达到一定水平,农转非的农民全部迁入政府规划建设的安居小区是必然趋势。在目前还有征地补偿款的条件下,居民搬迁上楼后生活还能维持,一旦补偿金用完,基本生活费没有来源了,到时对那些已经步入中老年的居民来讲,既无就业门路,又丧失劳动能力,根本无能力承担房屋的水、电、暖、物业等费用。由于在不同时期征地补偿标准不同,近几年就已经显现出一些人要求政府二次补偿的群体性上访事件,所以在无法承担住房的各种费用时,在现有社保基金不能保障其基本生活支出时,他们要求政府再次补偿或解决其生活困难的矛盾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三、公安机关“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应采取的对策

实现城市化进程,是社会发展的趋势,在一定时期内不可避免地出现刑事犯罪上升趋势。公安机关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认识,在开展经常性严打的同时,要抓住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适时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切实把社会治安控制在群众满意的水平之内。我们在现有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改进警务工作,更好地服务城市化建设。

(一)建立健全“大情报”格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公安机关要按照“信息要灵、行动要快、方法要活、措施要硬、效果要好”的要求,牢固树立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理念,切实提高预警能力,增强维稳工作的主动性。按照市局倡导的“情报、打击、防范、应急”一体化的维稳工作新机制建设思路,始终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稳定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密切关注影响社会和治安稳定的不稳定因素,通过加强情报信息工作,积极获取预警性、内幕性、深层次的情报信息,加强信息研判,做到先期预警。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思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全面掌握不稳定群体的人员底数、基本诉求、活动方式、发展趋势,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最大限度地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建立健全“大社区警务”格局,推动基层基础工作纵深发展

实践证明,实施社区警务战略,是加强公安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夯实基础的重要手段,是新形势下推动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要切实做到警力下沉,警务前移,让民警深入到群众生活中,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警务活动,提高群众的见警率和民警的知事率,让民警做到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督促民警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指导落实安全生产,动员群众开展安全防范,深入开展“警务阳光进万家”活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努力实现“人民群众满意、党委政府满意、上级机关满意、公安民警满意”的目标。

(三)建立健全“大综治、大保安”格局,推动治安防控社会化

在目前警力不足的情况下,要牢固树立“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思想,充分挖掘、利用社区资源,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以治保会和治安先进分子为骨干的群防群治队伍。要充分发挥治安综治员的作用,做好管理和培训工作,把综治员布置在易发案时段、多发案部位,实行定员、定岗、定时守候。要大力发展保安服务业,进一步规范保安服务市场,加强保安队伍建设,提高保安人员素质,充分发挥其在辅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中的积极作用,推动群防群治工作社会化发展。

(四)建立健全“大调解”格局,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点多、线长、面广的特殊优势,进一步延伸、拓展公安工作的触角,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群众,了解掌握各类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化民怨、解民忧、消民愁,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针对纠纷主体多元化、规模扩大化、行为激烈化这一难题,积极探索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新途径、新机制、新办法,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建立健全“大宣传”格局,营造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公安机关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积极会同综治、司法、街道等有关部门,充分运用有线电视、广播、报纸、社区宣传栏等工具开展宣传。宣传内容要把治安、消防、交通、禁毒法律法规摆在突出位置,既要实用,又要直观,通俗易懂;既要有相关法律条文,又要有典型案例;既有正面宣传,又有反面教育,不断向群众灌输法律知识,使群众切实意识到法律与自身利益的直接利害关系,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守法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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