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条件投降的日本瞬间从敌对方成为美国的忠实效仿者,对电影的审查与分级的制度安排与指导思想不足为奇地以美国作为唯一操作蓝本,在GHQ主导下建立了一个能够有效运作的电影自主审查机构——映画伦理管理委员会,标志着日本电影从战前的政治审查到伦理审查的转变。映画伦理管理委员会英文为Administration Commission of Motion Picture Code of Ethics,缩写EIRIN。映伦属于公益法人。所谓公益法人是指“有关祭祀、宗教、慈善、学术、技艺及其他公益的社团或财团且不以营利为目的者,经主管官署许可,可以成为法人”[24]。公益法人必须以积极实现非特定多数者的利益为目的。根据1951年旧金山和约,美军占领结束,美军主导下的电影审查也随之解除。成立于1949年的映伦这时从GHQ下属的CI &E的影子下走向幕前,成为日本现代电影自主审查当之无愧的主角。
(一)映伦的改组
在映伦发展史上,有旧映伦与新映伦之分。旧映论直接脱胎于1945年美国占领当局成立的CI &E机构,负责实施电影放映检查审阅制度。1949年,日本电影界在占领方GHQ的主导下,仿照美国MPAA电影制片规范与管理模式,设立自主审查机关,即所谓“旧映伦”。在映伦改组之前,运营费由日本映画联合会的五位成员负担,包括每月五万元的维持费,每部一万元脚本与影片的审查费[25]。负责脚本的审查员为长江道太郎和小林胜,后有阪田英一、武井韶平、荒田正男的加盟,负责广告宣传的为上野一郎。当时通过映伦审查的标志为一个二重的同心圆,圆内上面写着“管理委员会”文,下面注明审查号码。如果为“纪录、短篇、教育”类电影,则在号码数字前标明“E”记号。
作为一个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机构(没有执法权,只能对某部具体影片发出修改的警告或协助督促其根据当时社会道德承受的底线而修改),映伦从成立初就受到来自电影界内与界外的双重压力,这种压力的源头即是电影中“性与暴力”情节与镜头。第一个让旧映伦最为头疼的是所谓“性卫生教育影片”。1950年以后,以性知识普及为内容的电影上市,第一部为松竹出品大场秀雄导演的《少女的性知识全书》。1951年,政府资助拍摄的抑制生育的性教育片如《堕胎或避孕》、《节育的知识》、《优生保护法和人工流产》等流通到市场,影片中含有大量生殖器的描写、性行为的说明等。1953年成为表现年轻女性思春期的性知识全书的电影攀升至顶点。“性卫生教育影片”在电影市场上受到追捧,观影人数最高峰时一周内达到17万人次。这种现象引起社会精英分子、报界人士、国会议员、PTA族[26]的强烈指责,抗议之声蜂拥而至,矛头直向映伦[27]。而映伦辩解到此类性卫生教育影片不属于映伦审查对象。旧映伦有惊无险地化解了此次社会风波,但对电影自主审查的困惑感由此开始产生。
导致旧映伦改组的标志性事件是[28]1956年5月17日由日活出品,古川卓导演的《太阳的季节》公映。以此为开端,产生一批“太阳族”电影,如《处刑的房间》、《疯狂的果实》等。此类作品都是根据青年作家石原慎太郎的小说改编,描写一批“太阳族”,中心内容不外乎是表现“性和暴力”[29]。当时映伦对太阳族电影的审查态度与结果遭到社会各界包括新闻报刊严厉的舆论谴责,理由是这些影片对青年一代产生恶劣影响。1956年10月,文部省发表《限制青少年观赏电影的法律草案纲要》。重点如下:文部省设立电影审议会,对不良电影加以指定审查;对放映儿童与青少年不宜电影的电影院经营者施以罚款或刑事处罚;对电影院制度化的入场调查;未经审查的电影公司、导演、制片人以及演员将共同加以处罚,并禁止公映。
电影业界对文部省的审查法案一片哗然,认为这是战争时期电影统制的复活,是政治官僚对电影界的横加干涉,违反了战后宪法规定的民主自由。电影制片者协会号召电影音乐协会、电影演员协会、电影摄影者协会、剧本作家协会五团体联名发表了反对立法声明。五团体组成的由山本嘉奖次郎代表的“反对电影统制同盟”,与众议院文教委员协商谈判,双方达成妥协。从防止电影统制的立场出发,同时为了解决外界对映伦在青少年犯罪或潜在社会问题等方面的无力无作为的不满情绪,双方同意对映伦加以改组,邀请社会各界知识人士担任委员,如教授、学者、律师、教师等。映伦的经营业务与电影业界完全脱离,经费自筹自营,以独立的非政府或非行业的“第三方”身份自主审查。至此,新映伦诞生。昭和32年(1957)1月,新映伦正式履行职责。虽然新映伦是迫于社会舆论压力而进行的改组,但对于电影界人士来说,则是一次反击文化官僚的胜利,成功避免了政府对电影产业的直接管制。鉴于此,1957年5月“反对电影统制同盟”宣布解散。
自1957年以来,映伦审查实务主要由5位管理委员长领导下的8位来自电影相关领域的审查员共同担当。具体职责分工如下:1名总秘书长,负责映伦的日常工作;1名国内电影监察员;1名国外电影监察员;1名专门负责财务、人事、行政的内务专员;1名项目运作专员;8名负责具体审查的检查人员。此外,映伦拥有专门围绕青少年开展工作的咨询机构,即青少年电影审议会,为青少年及其家人选择优秀的电影作品并加以推荐。同时承担对青少年与电影相关诸问题提供咨询、出谋划策等职责。
(二)映伦对电影的分级管理
在日本电影黄金时期的20世纪60年代,每年大约完成600部电影的审查,包括预告片、海报、剧场放映片。映伦委员会的经营费用、审查成本全部来自外部补助,以及收取审查费(每米胶片85~100日元)。与美国MAPP评级审查不同的是,1962年,根据日本全国演出、放映环境卫生同业工会联合会(全演联)协定,在日本电影院上映的影片必须经过映伦委员会的审查[30]。审查过的影片标有“映伦”字样,未经审查的影片不得在“日本全国演出、放映环境卫生同业工会联合会”所属影院放映。1964年,电影宣传海报也需加盖“映伦”字样,向公众证明该片已经通过。虽然不经过映伦审查就无法正规公映,但在电影作品审查过程中,映伦也自我进行约束,主要表现在应当保持谦虚谨慎态度,最大限度地尊重表达自由,健全电影的大众娱乐功能,防止社会伦理水平下滑。并且,为了保障表达自由的权利,如果电影制作方对审查结果有所异疑,将启动映伦的复查委员会程序加以核实。为了保持映伦机构的独立性,映伦的费用绝大部分来自对影片审查。截至目前,收费标准是加上消费税每分钟(27.4米)100日元。对于一些重新剪辑与修改的影片,费用会酌情有所下降。而一些已参加电影节或艺术交流的影片,一般会打折处理。
在电影审查过程中,日本本国电影和外国进口电影方面审查分别对待,映伦主要审查本国电影,而外国电影由海关负责。日本电影的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申请审查:申请人员填写规定的申请表,附带剧本;②剧本审查:检查是否涉及人权等不适宜的台词,并通知申请者,与之协议处理;③样本审查:剧本阶段尚未获知的拍摄的细微表现、描写与效果,对剪辑前的胶片加以审查与协商;④分级审查:电影正式上映前根据审查内容结果分级。外国电影的审查步骤则主要有:①申请:申请人员填写规定的申请表,附带申请作品所有相关资料,接受申请的外国电影,还需经过海关的检查才能输入日本;②审查:附加日文字幕的电影后在剧场上映。进口电影由官方大藏省管理下的海关根据《日本东京关税法》进行检查,这项检查主要是看进口影片中是否存在有害公安和风俗的画面及猥亵画面。国内外电影分而视之,证明映伦仅为日本电影界的自律型机构,并不能对他国电影或电影产业产生直接影响。(www.daowen.com)
1955年,社会舆论带来了改革压力,映伦设置分属机构“青少年映画委员会”,专门研究未满十八岁禁止观看映伦指定的“成人向”电影。“成人向”电影的审查基准包括五个方面,反对民主主义的思想与行为、有损社会良俗公序、教唆暴力犯罪、非正常的性成长知识、妨碍健全的社会道德观。1957年将“成人向”电影更名为“成人电影”。在被指定的成人电影作品上映的时候,要求电影海报上务必注明“本周电影为成人电影,未满十八岁者请勿观赏。”日本电影分级最初是非常笼统的,仅以18岁作为分界线。直到1976年,根据电影的影响力、重视度、作品主题、题材、表现手法,映伦模仿美国1968年11月设定的分级制度,在日本实行分级制度,最初为3个级别,即为:①普通:一般电影:“G级”,所有年龄段都可以观赏的影片,影片中虽有性描写,暴力描写等镜头,但是情节发展必不可少的、并尽量控制在有限的范围内;②限制级:“P-15”,未满15岁少年或国中生一律禁止其入场与收看(剧情包含比较深度的性、暴力、恐怖、集团排挤、虐待以及青少年可能会模仿的不良行为的电影);③禁止级:“P-18”,未满18周岁,一律禁止入场与收看(剧情包含深度的性、暴力、恐怖、青少年可能会模仿的不良行为;强烈的反社会行动;表现美化吸毒的描写)。20世纪90年代,日本发生一系列震撼社会的恐怖杀人案件。1998年5月,舆论认为,恐怖电影泛滥,损害了青少年健康。受此压力影响,映伦意识到,应当将暴力和恐怖电影分级提到议事日程,增加新级别“PG-12”,未满12岁的少儿不可单独观赏,偶有不当内容,需在家长或保护者陪伴下方能观看(性、暴力、残酷、毒品描写;恐怖惊悚的情节与语言;电影中有小学生以下少儿容易模仿的镜头)。
映伦2000-2005年审查影片的统计资料[31]
(三)“性表现”标准变迁
映伦的电影审查历程可以看作是日本电影“性表现的变迁史”。1949年,映伦的伦理规程较之战前的《映画法》全面改版,由国家和社会、法律、宗教、教育、风俗、性、残酷丑污七个部分组成。不难发现,这个七个条款仍然保留着战前东京警视厅以及内务省颁布的电影审查法规的总体性框架,但已经发生了本质性转变,核心区别在于电影审查的“自主性”,即完全强调电影业界相关人士的职业道德的自律行为。由此,国家权力的弱化给予日本电影界空前的自由与独立。然而事实表明,履行自主审查职责的映伦并未从此轻松自如,而是一直面临着一个难以解决的挑战与困惑,这个挑战与困惑即来自审查规程中的第五条的风俗与第六条的性。映伦成立的头三年,审查电影合计为2 358部,其中违反“国家与社会”条款的电影为837部,在性与风俗方面有问题的为530部,占总数的22.4%,而到了1956年时,与“国家与社会”抵触占6.1%,而有关猥亵内容的电影急增到53.9%,直接威胁到性与风俗条款的适用性与权威性[32]。从数据上看,对于映伦而言,风俗与性的伦理规程与作为言论表达自由范畴中的电影及其所谓“性表达”之间的关系日趋紧张,特别是电影中的裸体、性爱描写的规制难以调和。正是由于这种矛盾的存在,在映伦的自主审查历程中,出现了三次重大的“风俗”与“性”的伦理规程被迫修改事件,而这三次重大的条款修改同时也折射出了日本电影伦理审查标准的变迁,透视整个日本社会对电影中的性表达或暴力表达的观念转型。
在正式讨论三次风俗与性条款修改之前,首先看一下1949年映伦成立时的风俗与性的条款内容。风俗主要包括:①猥亵的言语、动作、衣裳、暗示、歌谣等;②裸体、脱衣或穿衣、身体暴露、卧室场景等[33]。性规制条款主要包括:对婚姻与家庭神圣性的侵犯;不可将卖春行为正当化;色情倒错或变态性欲;除去性卫生与性疾病的人道科学观点之外的任何画面。可以看出,最初有关性与风俗的条款仍保留有战前的影子,在措词与概念上比较抽象,可操作性不强。第一次风俗与性条款的修改的背景来自映伦改组。1956年新映伦在原有条款的基础上,对风俗与性的审查基准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在风俗条款中,规定混浴、女性的乳房、腰部以下的全裸与半裸、生殖器原则上避免[34]。具有凌辱意味的拥抱与接吻不可过度表现。对于含有性交意味的卧室场面、同床盖被原则上避免。不可描写放屁与排泄。在性条款中,加上“严禁描写不伦的性行为”,第一次明文强调“性卫生的科普电影”不属于映伦审查范围[35]。
1972年映伦修改风俗与性条款的背景事件是东京警视厅以“公然陈列猥亵物罪”,将映伦委员会、日活浪漫色情片的制片与导演等告上法庭,成为当时轰动全国的社会事件。迫于当时的社会压力,映伦对风俗与性条款再次进行修改。将1956年条款中的“原则上”不可描写的字眼彻底删除,明确规定1956年条款中的各项如全裸与半裸部位不得出现在影片,否则就加以剪切,严禁生殖器与阴毛在影片中出现[36]。对于一些由于情节不得不表现的性行为需要极力简化与抑制。避免出现凌辱、轮奸、暴力、触犯妇女人权、虐待等情节。在1972年的条款中第一次明确规定不得在影片中表现性交前戏的卑琐印象与变态的性游戏,如男女性器官的爱抚、与动物的性行为、排泄行为等。一般认为,1972年的性与风俗规程是映伦审查史中条款用词最为明确、具体与严厉的,较之以往更具可操作性,对于性表现的尺度拿捏,以性器官(包含体毛部分)不露出为原则,并且也是执行时间最长的条款内容,“波澜不惊”地运行了二十年的时间,直到1992年。
在1992年映伦修改风俗与性条款之前出现的背景事件之一是1985年第一届东京国际电影节,三部含有正面全裸镜头的外国影片没有任何的方格遮掩处理在日本院线上映[37]。英国女导演萨莉·波特(Sally Potter)的《奥兰多》(Orlando)被看作是有关外国电影中阴毛审查的全面解禁。1991年日本知名女优写真集《水桃》出版时部分照片可见到阴毛,但没有遭到警察取缔。这次出版界在日本性表现的重大突破启动了电影审查对性表现的解禁。1992年条款修订非常简单,甚至略带无奈之感受,即电影“原则上”可以出现性器官与阴毛。映伦委员会委员长清夫英夫对此的评论是,“电影制作者为了对付映伦严格的审查极尽能事。一旦色情解禁,平庸的电视制作者们反倒茫然若失,转瞬间陷入江郎才尽毫无办法的境地。色情解禁即猥亵的终结,但真正的改革是对国民的认识,对良识之美的挖掘[38]”。
从性表现标准变迁的历程看,映伦审查规则趋于缓和,性表现的手法与身体裸露画面“原则上”已经解禁。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在1990年代,日本刑法中关于猥亵物的定义,以及颁布猥亵物的定义,并没有进行任何更改。因此露毛是属于社会风俗意识上的解禁,而非法律条文上的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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