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外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思考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邓 瑾
自从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开始建立对外贸易摩擦预警机制。从国家层面来看,国家商务部设置了产业损害调查局和公平贸易局,分别主管进口的反倾销预警和出口的反倾销预警,其运作体系是“国家全口径进出口监控预警网络体系”。同时针对国外技术壁垒,中国科学技术部组织实施了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要技术标准研究”,其中包括《技术性贸易措施战略与预警工程方案》,从贸易与产业发展、环境保护和人民生活安全保障三个方面,建立了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战略和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系统。从地方层面来看,各地政府部门根据本地区的产业结构特点,建立了区域性的或重点产品的监测预警体系,如上海WTO事务中心开发的“反倾销措施监控预警系统V1.0版”、 广州市大类出口商品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机制、深圳市反倾销与产业损害预警系统等,这些预警系统或预警机制在防范国际贸易摩擦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我国对外贸易摩擦预警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其一,政府对相关产业和产品的预警信息发布滞后。国家商务部等所提供的几大行业预警机制的运行情况虽然有一定效果,但并不能令人满意,还不能充分利用贸易政策信息、全球贸易电子账户,为国内企业提供技术贸易伙伴的资格和资信情况。其所提供的各类国际技术贸易商情、国别技术产品出口指导、国际技术贸易谈判内容的信息也明显滞后;各国新签订的技术贸易协议的内容、各国贸易政策报告、技术商品进出口展望报告以及高技术产品进出口评估报告,难以及时在预警信息网络中获得。同时,各企业的一些属于商业机密的数据未能准确及时地上报,导致预警的可靠性降低,最终还是各企业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判断是否受损害,而非考虑整个行业的损害。
其二,国内企业运用贸易摩擦预警机制成功案例的信息不完整。据相关统计,从1995年到2012年上半年,中国遭遇的国际贸易摩擦的争端案件数量为114起,是目前世界上遭遇国际贸易摩擦数量较多的国家之一。目前,中国一部分企业对国外贸易救济案件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反应迟钝,缺乏必要的思想准备和心理承受能力,甚至不能应诉。我国虽然出版了一些著作,介绍世界一些国家的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方法与策略,但总的来说,对于世界范围内国际贸易摩擦案件发生的原因、企业进行应对的具体过程与方式和方法以及相关结果的研究还不太完整,从而难以运用国际贸易摩擦的具体案例为国内企业提供借鉴。
其三,监测产品的范围还比较狭窄。各地所建立的预警系统的监控对象主要是本地区的重点产品,例如,上海所建立的反倾销预警系统,主要是监测中国出口到美国的产品、监测指定的企业和指定的产品;广东省所建立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机制,主要监测的是大类的出口商品,如果要成为监测的对象,还必须要达到某个标准,但外国不会因为某类商品不是我国的大类出口商品就不会不采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手段。目前,我国启动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的行业范围还比较狭窄。我国已经建立了汽车、钢铁、化肥、纺织品、电子信息产品和机床产品六大行业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虽然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还远远不够。我们应该根据我国经济的发展情况以及我国对外贸易状况,尽快建立其他产业的预警机制。
其四,行业协会所起到的作用还很有限。在贸易摩擦预警机制的建设和运行领域,行业协会有着十分重要而无法替代的作用。我国的行业协会大多数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是从政府职能部门脱离转化而来的,而且这些协会的会员绝大多数是原来系统内的国有企业,许多私营及合资企业等不在其中。由于覆盖面的狭小,所掌握的企业和行业的信息就不是很充分,从而很难充分发挥整体性的协调作用。现有的行业协会往往更加强调对政府的辅助作用,主要侧重于企业的管理和对国有企业的保护而忽略了对大多数中小企业的服务,这种行业协会缺乏对大多数企业的吸引力,难以赢得大多数企业的信赖,因此在贸易摩擦预警机制中难以发挥其应有的管理和协调作用。(www.daowen.com)
二、对策思考
其一,建立贸易摩擦预警信息网络。在国际贸易预警机制的建立方面,最关键之处是建立预警信息系统。贸易预警信息主要包括下列几种类型。
一是有关国际贸易和产业的数据,这构成对国际贸易摩擦进行分析和研究的基础。对外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可运用这些数据进行分析,发布对相关产品、产业的评估报告,预测贸易摩擦的发展趋势。二是专业知识信息。这类信息包括技术标准或卫生检验检疫标准、技术许可贸易壁垒的信息、各国知识产权贸易保护方面的专业知识、国际贸易摩擦案例的相关信息,企业可以由此掌握应对贸易摩擦的技能和途径。三是跟踪贸易伙伴国的贸易政策变化信息。通过这些信息,可以及时对贸易伙伴国的贸易政策变化进行评估,并在这个基础上,可向政府部门提供修改国内相关贸易政策的建议,向相关企业发布预警信息,以应对国外贸易政策的变化。
其二,保证国际贸易摩擦预警网络信息的准确性和超前性。国际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应该根据国际通行规则建立,可通过海关数据监控信息、典型企业上报的数据,分析产业面临的国外贸易趋势和安全问题。国际贸易摩擦预警系统的信息网络必须覆盖重点敏感商品,提供高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申报信息、贸易伙伴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法律变化的信息。预警信息提供的高技术产业和产品的数据必须保证真实性、准确性,同时,其提供的信息还必须具有超前性,包括对贸易伙伴国贸易救济措施实施情况监控的信息、发布预测贸易摩擦解决的结果和专业评价信息。只有大量的准确数据才能反映行业情况,也才能为政府宏观调控发布预警信息,减少贸易摩擦,为维护国家经济利益提供依据。
其三,完善政府层面的国际贸易摩擦预警制度。政府层面的国际贸易预警信息网,除了要跟踪各国技术标准或卫生检验检疫标准的变动信息、技术许可贸易壁垒的信息、各国加强知识产权贸易保护的信息外,还应该建立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联席制度,促使外经贸、财税、科技、技监、海关、检验检疫等机构密切配合。同时,还应该建立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协调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国际贸易预警信息的交流,分析发展趋势,侧重支持和鼓励高技术产业和技术创新领域企业开展应对贸易摩擦的工作。
其四,建立行业组织层面的国际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应针对行业组织的特点,建立外经贸企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行业的详尽、及时的统计数据和研究报告,发布进出口商品的趋势,对相关行业的贸易状态进行监控和评估。同时,还需要对外国市场动态和贸易政策变化进行调查和监控,通过在外国的派出机构搜集各类信息,特别需要注重高技术产品出口、技术贸易预警信息。行业组织需要加强与商务部公平贸易局、相关企业的交流和互动,发挥各方优势,使其成为搭建政府和企业快速反应和互动交流的载体。当出现国际贸易摩擦的动向时,能及时在事前发出警示,并组织企业进行集体应诉。
其五,建立企业层面的国际贸易摩擦预警机制。企业是国际贸易贸易摩擦预警机制的主体,在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方面,企业不仅应该进行资金投入,建立信息网络,还应该进行知识方面的投入,定期和不定期地邀请教授学者、科研专家、著名律师等培训外贸企业管理者,组织企业相互交流,开展案例分析,积极帮助企业提高应对贸易摩擦的主动性和实际工作能力,并通过各种投入培养专业人才。同时,企业在建立国际贸易摩擦的预警机制中,还需要强调企业间的合作、沟通和协商,需要注意寻找与贸易伙伴的利益共同点,尽可能做好各国进口商、零售商和消费者团体的工作,为化解和妥善处理贸易摩擦问题创造条件。
其六,完善国际贸易摩擦预警机制的监督与管理。在国际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建立的过程中,还应该建立起处理国际贸易摩擦问题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在这方面,需要明确各个层次关联人员的责任。这样,一旦预测或发生国际贸易摩擦问题,就会有相关人员负责搜集、分析和传递信息,分析相关因素和可能造成的后果,对成本和收益进行研究,做出相关决策,并承担相关责任,同时对正确的决策给予相应的奖励。此外,还应该根据经济情况的变化,对国际贸易摩擦预警机制的某些方面进行更新和调整,使国际贸易摩擦预警机制的作用进一步完善,解决国际贸易摩擦问题时更便捷,从而促使国际贸易稳定而顺利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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