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屠少萌
[2005年1月4日第6版]
不知道从何时起,关于中国富人的挥霍故事一度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最低800多万的宾利车被一抢而光,最低消费2万的饭店门庭若市,大兴土木以1000万美元仿制白宫作为豪宅……凡此种种,令人瞠目结舌!
据有关部门统计,中国目前已有25万名千万富翁,每5000个中国人里就有这么一位千万富豪。
而据中华慈善总会会长范宝俊透露,该会所获捐赠的70%都来自国外和中国港台地区,内地富豪的捐赠还不到15%,更令人不解的是,这15%的捐赠比例,基本上来自属于有一点钱的“富人”,其个人资产还尚未达到“富豪”的标准。为什么中国一些富豪可以如此挥霍无度却对慈善公益事业如此冷漠?中国富豪与慈善事业之间到底存在着怎样的壁垒?记者带着这一问题采访了相关专家学者。
社会发展不够协调有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2003年,中国经济总量突破11万亿人民币,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标志着中国从低收入国家进入到中低收入国家行列。但是,在经济增长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出现了把单纯的经济增长,特别是GDP增长作为发展核心,客观上对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重视不够的现象。专家认为,社会发展不协调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过分追求发展的效率,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发展的公平。
“审视我们这个社会,之前这20多年的发展是不够协调的。小平同志说,我们要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再带动其他的人后富。那么先与后得有一个差距,俗话说富不过三代,我们对这个时间差的界定就是三代,如果过了三代还没有富裕起来,那就不是后富,而是不富了!从我国的基尼系数变化来看,富裕阶层中的大部分不是先富而是暴富,这些人成了大款,但是文化素质不高,道德水准也没有提高上去,也就成不了大亨,有了钱,有了道德,有了文化,那才叫大亨!再比如税的问题,那些大款们都把个人收入合到了其所开办的企业中,我国真正税重的反而是农民……这都是发展不够协调导致的!另外,社会氛围冷漠也是一方面原因。国外有调查表明,85%的富人都是当辈儿富,他们依靠公平的投资环境和个人的才智致富;而中国人却更喜欢把钱留给下一代。当然这种冷漠和前面说的社会发展不协调是相互关联的。”中国人民大学法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周孝正说道,“我很欣赏‘圣雄’甘地说过的一句话:我们每个人要过的日子,是地球上每一个人都能过上的日子。我认为这句话说得很好!所以我们现在提出要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是非常正确的!”
慈善意识尚未普遍形成
专家认为,慈善意识尚未在中国社会普遍形成是问题的根本。事实上,做慈善事业不分贫富,国外很多长期从事慈善工作的义工本身并不富有。
长期研究收入分配问题的著名社会学家、清华大学人文学院院长李强教授在接受采访时认为,这主要是因为中国开展市场经济的时间不长、人们致富的时间过短造成的。中国从计划走向市场,时间短暂,同时这一过程中又伴随着反复和挫折,1992年之后富人阶层才渐渐成形,直至今日,富豪阶层也才渐趋稳定。很多富豪也是刚刚完成从工人农民到企业家的角色转变,掌握巨额财富的时间过于短暂,还没有形成资助公益事业的思维习惯。
而在这短暂的10余年时间里,人们太过关注财富积累的过程与手段,很少去触及关于财富文化、财富伦理以及财富责任之类的话题。这样偏执的关注倾向,刺激了社会群体的逐利倾向,而弱化了人们的财富文化与责任意识。今天的中国,每一个公民都是批评者,每一个公民又都是被批评者。我们每一个人独自面对人生的全部难题,每一个人面对社会的风雨时难以得到有效的同情和救援,因为人们在社会空间的拓展责任面前,放弃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美国有线电视公司老板约翰·马隆近日宣布要把15亿美元的家产全部捐给慈善事业,而不给自己的子女留下半个子儿。世界首富比尔·盖茨也表示不会给他刚出生的女儿珍妮留下太多遗产。英国房地产开发巨子彼得·德萨瓦里也宣称,他死后,价值2400万英镑的遗产将全部用于兴办英国的图书馆业,而他的5个女儿谁也别想从他那里继承一个便士。国外富豪们大多认为,太多的财产非但不利于孩子们成长,反而会毁了他们的前途。这样的觉悟在国内富豪中间实在少之又少!(www.daowen.com)
一位著名的民营企业家曾说:“一个人拥有的财富越多,对社会的责任越大,市场经济既是法治经济,也是道德经济,财富要向有道德的人手中集中。”这样进步、高尚的财富文化观与价值观令人赞叹,可对中国富豪来说,这种意识还普遍“缺位”。
税收制度缺乏激励因素
税收制度缺乏对慈善捐赠行为的激励,也是中国富豪不热衷公益事业的主要原因。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副所长邓国胜指出,西方国家的遗产税数额非常高,比如美国就达到了50%,英国最高的遗产税税率竟高达98%,所以很多西方的富豪都愿意把自己的财产拿出来用做公益事业。像美国非常著名的福特基金会、洛克菲勒基金会,都是富豪以个人名义创办的私人基金会。而中国由于不存在遗产税,所以很多富豪就乐得积累财富,留给自己的子孙后代。
但不久前,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对遗产税的开征表示了否定意见。他指出,目前我国收入差距加大,主要是由于灰色收入过多导致,初次分配秩序比较乱,而税收只能调节合法收入,目前来讲开征遗产税不利于经济发展,并且美国等发达国家以及我国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目前都在考虑取消遗产税的征收以促进社会投资。加上我国的个人财产登记、申报制度尚不健全,财产评估制度还不完善,遗产数量难以确认等多方面原因,遗产税的开征短期内在中国尚无法实现。
邓国胜认为,另一个税收方面的原因是减免税的问题。美国方面规定,如果一个企业向社会捐出善款,只要这个善款的数额超过应缴税收的10%,就应该减免10%的税款,如果不到10%,则可以在税收里扣除已经捐出的善款。而中国在这方面的规定却只有3%,而且就是这3%,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还没有得到落实。目前实行的是特事特批的原则,企业只有向事先得到国家批准的少数基金会捐款才能得到减免税收的优惠。
监督体系未能有效建立
美国卡耐基基金会主席曾说:“慈善事业要有玻璃做的口袋。”意思是说,慈善口袋里有多少钱,做什么事情,要透明到像玻璃一样,人人都可以看见。
而中国慈善事业因为起步时间不长,尚缺乏比较完备、系统的法律规范,社会监督体系还未有效建立起来。特别是近年来爆出的云南“中国妈妈”胡曼丽,在收养孤儿、私人创办儿童村后,违规使用社会捐赠善款,购买私宅并送女儿出国留学的事件;文艺界张俊以打着举办慈善义演的旗号,骗取亿万善款,肆意挥霍被绳之以法的案件等等,引起了海内外许多人士的震惊,由此也引发了人们对于提高慈善资金管理运作透明度与强化社会监督机制问题的高度关注。
据一项调查显示,有80.9%的人希望“募捐组织账目透明,向公众公开”。因为非赢利的慈善组织,运营的是公众的信任。而做慈善事业,仅有彼此信任还远远不够,法律和制度的规范才是根本保障。
民间力量无法充分激活
长期以来,我国的慈善事业都以官方的面目出现,只承认以国家信用为担保的公募基金会的合法性,不准设立民间的非公募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的创办者崔乃夫却指出,官办公益,往往容易产生腐败、增加NGO的行政管理成本,甚至引起分赃不均。“近年来青基会、广州市教育基金会、深圳市慈善总会出现的问题,从某种程度上都是官办NGO的恶果。这一问题不解决,中国的公益事业根本谈不上现代化。”
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基金会管理条例》虽然减弱了政府在慈善事业中所扮演的角色,确立了非公募基金会的合法地位,但是仍然给非公募基金会设置了较高的门槛。其中最大的障碍在于对基金会实行业务部门和登记部门双重管理的规定。如果一个富豪要设立基金会,他就必须在去民政部门登记之前,先找到一个主管单位,但找这样一个“婆婆”非常难,很多人因为找不到主管单位,只能将基金会登记为企业,按照企业的税收规定进行纳税。虽然民政部门可能考虑到这种办法更便于管理,但在客观上却阻碍了民间慈善力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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