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国企改制纷争:《人民法院报》创刊20周年纪念文丛

国企改制纷争:《人民法院报》创刊20周年纪念文丛

时间:2023-12-0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以上3个核准和批复按照市政府的规定和要求在交运集团公司进行了公告和告知,有关部门并告知了咨询电话、联系人、责任部门。在各项基础工作完成后,在市有关部门指导下拟定了改制方案。方案拟订后,于2004年4月29日至30日,交运集团公司召开第九届职工代表会第三次会议,对改制方案及职工安置方案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国企改制纷争:《人民法院报》创刊20周年纪念文丛

记者/张召国

[2007年5月18日第5版]

2007年4月底,记者收到原山东省滨州运输总公司(现滨州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运集团公司)职工的反映材料,称交运集团公司在2003年5月的改制中,“原国有企业领导(即现企业领导)违法、违规、违纪,采用‘暗箱操作’、‘官商勾结’、‘商业贿赂’等卑劣手段,依靠利用政府部门某些领导人的纵容、保护、支持,打着国有企业改制的幌子,肆无忌惮地侵犯、侵吞国有资产,造成5个多亿巨额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这到底是一场什么样的国企转制?5月10日,记者带着疑问来到滨州市采访。

原公司职工:受让人左手给右手

赵德松在原山东省滨州运输总公司的历史上曾经是一面“旗帜”。

出生于1959年的赵德松,1980年从当时的惠民地区技工学校毕业后,分配到滨州运输总公司汽车八队(原驻地邹平县),1983年又被调到汽车六队(即现在的淄博分公司)。

在20多年的驾驶生涯中,他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由于工作成绩突出,1984年被共青团山东省委授予“山东省新长征突击手”荣誉称号;1986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山东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1991年又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997年7月进入中国工运学院劳模班学习。完成了4年的脱产学习后,原本有机会留在北京的他,义无反顾地回到单位,继续奔波在运输第一线。

赵德松对记者说:“当时我只想到公司培养了我不容易,还是回单位为公司效力吧!”

谁知好景不长——2002年10月,这位“劳模”被迫离开了自己心爱的方向盘,成了一名“待岗者”。

一年后,公司突然来人找他说:“老赵,你是劳模,又是党员,凡事都要起个带头作用。眼下公司要改制,要分流部分职工,需要大家配合工作……”

就这样,赵德松非常痛快地在公司早已备好的文件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而且还拿到了1.6万元的“买断工龄”费。从此,这位“劳模”便与单位彻底脱离了关系。那年他才45岁。

下岗后的赵德松,由于生活比较困难,老婆很快便与他离婚了。至今,他还是只身一人,在淄博市开出租车

“几年来,你们公司的部分职工一直在上访,反映交运集团公司改制过程中的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问题,你对此有何看法?”记者问。

“公司的改制本身是件好事。可惜的是,一边是转制人,一边是受让人,自己转给自己,不像左手转给右手那么简单吗?”赵德松停顿了一下,又告诉记者:“其实,我们原来的公司是一个有相当规模的大型国有企业,效益也挺好的,八九十年代,我的工资每月就能拿到上千元。最后,企业改制时仅剩下151.87万元净资产,让人不可想象!”

在采访过程中,交运集团公司原机关基建处的工作人员冯志强,以交运集团公司的建筑物为例,做了如下分析:“自1989年至2003年间,仅以交通部、省交通厅对该企业车站、车间建设投资为例,自1989年至改制前,省交通厅对车站、车间建设投资达3600多万元,交通补助100多万元。滨州市城区一级客运车站一处,六县二级客运站6处,投入运营的六县二区(含张店区)的大型车间、综合楼、宾馆和三级客运站等项目多达几十处(不包括31个下属单位的其他建筑物)。现企业主要领导人采用报假项目,争取国家专项建设资金,不搞建设而将项目资金挪作他用,向国家、省交通厅假报竣工等手段,获得高达1500多万元的资金。国家投入巨资为交运集团公司建设了数量众多的建筑物,但在‘滨国综[2003]8号文件’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中,国有资产只有负增值(-308.28万元),而无任何增值。更为可笑的是,该企业下属31个基层单位,建筑物多达上千处为负增长。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对建筑物的评估所采用的手段是‘恶意’的。至于在固定资产、国有土地、机器设备、无形资产等项目资产评估中都出现负增长,只有流动负债是正增长,懂得资产评估的人一眼就能看出其中的‘端倪’。”

记者去交运集团公司采访坐的出租车恰巧是交运集团公司的,当谈到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时,那位师傅说:“滨州市的老百姓流传着一句俏皮话,‘十个转制九个藏,剩下一个是憨大(傻瓜的意思)’。你明白了吧?”

据了解,山东滨州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始建于1951年,现有职工2600余人,资产总额2.47亿元,拥有各种运营车辆1041部。

交运集团公司:个别人心怀叵测

滨州运输总公司原是山东省交通厅的直属单位,其经济性质为国有。在1997年国有大中型企业调整中,原滨州运输总公司交由地方管理,其主管部门是滨州市交通局。2003年市政府对交运集团公司进行改制,确定原单位正职为转制承接人。

5月11日上午,记者来到交运集团公司,该公司副总经理王玉珍、工会主席李刚等接受了采访。

据王玉珍介绍,交运集团公司的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造在组织实施过程中,依据法定程序,由代表市政府的市交通局成立了企业改制领导小组,同时组成了由市经贸委、国资委发改委、劳动保障局、财政、国土法制、交通8个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小组,认真履行了审计评估和预先审批手续。并先后委托了滨州市黄河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企业财务审计,委托山东颐通地产评估公司(原省国土厅所属单位)进行了土地评估,委托山东省济南泰信资产评估公司(原省审计厅所属单位)进行了资产评估。

当时的市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以滨国综[2003]8号文《关于对山东滨州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说明予以核准的通知》对资产评估项目和评估结果予以核准;同时,市政府以滨政字[2003]134号文《关于山东滨州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资产问题的批复》对土地资产评估结果、处置意见予以核准;另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以滨劳社[2003]41号文《关于对滨州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造预提安置职工费的批复》对职工安置费用提取给予了核准。

以上3个核准和批复按照市政府的规定和要求在交运集团公司进行了公告和告知,有关部门并告知了咨询电话、联系人、责任部门。在各项基础工作完成后,在市有关部门指导下拟定了改制方案。(www.daowen.com)

方案拟订后,于2004年4月29日至30日,交运集团公司召开第九届职工代表会第三次会议,对改制方案及职工安置方案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大会应到代表148人,实到132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并形成了大会决议。改制方案经市政府有关部门审核后,滨州市人民政府于2004年5月12日以滨政字[2004]38号文予以批复实施。

“综上所述,我们交运集团公司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造,实施整体改制,全员安置,改革到位,不留后遗症,不甩包袱,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操作比较规范。改制方案公开透明,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征求了职工意见,交运集团公司的职工是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的。”工会主席李刚最后向记者做了阐述。

“既然是一次比较成功的改制,为什么还有一部分人在不停地上访呢?”

“那些人是在公司最困难的时候抛弃了单位,离公司而去。现在企业效益越来越好,于是他们就想回来分享我们改革的‘果实’。”

有关部门:国有资产无损失

5月11日下午,记者如约来到滨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国资委副调研员崔梅青、发改委综合科科长张军伟联合接受了采访。

关于改制过程中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市国资委、市发改委给记者提供了一份由“两委”在2005年9月13日发出的《有关滨州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制有关问题的答复》。这份答复说:针对部分原职工多次到北京、济南有关部门上访,反映企业改制中存在有关问题,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组成工作组深入企业调查,认真核实有关文件,最后认为“公司的资产是完整的,并没有给国有资产造成任何损失。”

根据滨州市政府滨政字[2004]38号文批复精神,交运集团公司改制形式为,将国有独资的公司改制为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有限责任公司,即:将按政策规定处置后的国有净资产作为国有出资,与交运集团公司职工持股会、自然人共同出资组建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评估确认,截至2003年5月31日评估基准日,企业总资产为24160.2万元,总负债14718.62万元,净资产为9441.58万元,加上省交通厅专项建设资金587万元,企业净资产为10028.58万元。全部净资产分别扣除预提职工安置费用9064.61万元(滨劳社[2003]41号文批准)、国家收回的原属企业使用的淄博市两宗国有划拨土地价值75.8万元、市政府奖励付希平的56.3万元后,剩余净资产为151.87万元,作为国有资产出资。改制后,新公司注册资本为5679.7万元。其中,国家以实物资产出资151.87万元,占总股本的2.67%;46个自然人(含经营管理层人员)以现金出资1865.03万元,占总股本的32.84%;职工持股会以现金形式出资3662.8万元,占总股本的64.49%。

经过调查,工作组认为,交运集团公司的资产是完整的,在资产分配上兼顾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特别是充分维护了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各项扣除是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测算核准的,没有给国有资产造成任何损失。有关涉及职工权益的资金,交运集团公司实行专项管理,目前正在按照市政府的批复意见,分步组织实施兑现。关于按职工数25%提取富余职工安置费,属政府给企业的优惠政策,以资产形式划归集团公司所有,应由集团公司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管理和使用。

总之,在滨州交运集团公司的改制过程中,是否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三方各有各的说法。

怎么打开心中的问号

记者/张召国

滨州交运集团公司在改制中是否造成巨额国有资产的流失?这不仅成了公司部分职工心中的一个“谜”,更成了记者心中的一个“谜”。经过几天的采访,记者深切地感受到:打开心中的这个问号,其实并不难,难的是有关领导及部门对问题的态度及其认识。

部分企业职工要求公司公开《关于对山东滨州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以供全体职工核实、查对。这也是符合国务院有关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中必须接受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之政策。

其实,部分原职工的这个要求目的性非常简单:无非是为了对本单位的家底——评估后的2.41亿元人民币有个清楚的了解;或者说,这么大的一个集团公司,哪个项目被多评估了,哪个项目又被少估或漏估了?说穿了,就是对评估单位与被评估单位进行民主监督,免得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而已。

然而,记者却得到了一份由滨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在2005年10月8日出具的《关于部分上访人员索要滨州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评估报告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该《说明》规定:“鉴于中介机构在‘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中规定:‘本评估说明仅供财产评估主管机关、企业主管部门审查资产评估报告书和检查评估机构工作之用,非为法律、行政法规,材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市国资委没有政策和法律依据去改变中介机构的意见,更无权强行让企业给上访人员提供评估报告。”

就是上述这个《说明》,让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却变得异常复杂。以至于造成了今天这种越来越尴尬的局面:从交运集团公司改制至今,已近4年时间,尽管有关职工曾先后8次进京集体上访,尽管滨州市有关部门和领导也疲于应访或给予答复,但始终不见矛盾有所缓和——一边扬言,誓与国有资产共存亡;另一边则表示,关于交运集团公司改制已经依法完成,毋须再做解释。

记者在采访中,曾向交运集团公司工会主席李刚提及为什么不让职工查看评估报告的事情。他告诉记者:“那是企业经营的秘密,怎么能让他们随便查看?譬如,我是人大代表,每年召开两会时,当总理作完政府工作报告后,我要求查看国家的财政收入详细情况,财政部能让我看吗?道理都是一样的。再说了,他们看也看不懂!”

另据部分职工反映,现在交运集团公司的办公大楼,建成于1973年。30多年过去了,2003年资产评估时竟是负增长。于是,记者要求查看评估报告,以便核实,但副总经理王玉珍说:“我们公司没有评估报告,在市国资委有备案。”

当记者在采访市国资委、市发改委的有关负责人时,顺便提出查看评估报告的要求。但他们告知:“我们这里没有关于交运集团公司改制的评估报告,可能保存在市财政局国资委办公室吧。”

暂且不管有没有评估报告,也不管能不能查看,更不管能否看得懂?总而言之,还是那句话:打开人们心中的这个问号,其实并不难;难的是有关领导及部门对问题的态度。

最后,我们只有真诚地希望这个“谜”尽快揭开,不要让它“人为”地成了企业广大职工心中永远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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