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东乡族的服饰风俗
东乡族的服饰既保留着传统的民族特色,又吸收了其他民族的内容,整体受伊斯兰教影响较大。
东乡族早期主要从事以养羊为主的畜牧业,所以用羊毛纺线织成的褐衫和用羊皮制作的皮袍就成为人们最为常见的着装。到了近现代,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农业生产技术的发展,服装原料和款式也随之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由于长期与回、汉等民族的交往与杂居,东乡族的服饰又产生了较大变化,逐渐与当地的回族服饰接近。解放以前,东乡族男子多穿类似于蒙古族的长袍,腰系羊毛织成的腰带,挂有一把小刀等饰物。裤带多绣花,名曰“鞑子花”。有时男子裤腰上还挂小刀、荷包、鼻烟壶等,以示美观。解放后,逐渐改穿短装。多为对襟短褂,领高寸许。下穿黑色或浅蓝色的宽裤子,长齐脚踝,有的还套上黑色套裤,基本同于当地汉族男子的服饰。
男子喜戴平顶号帽。有黑、白两色,多用布缝制,有钱的人家或用绸缎缝制或用线织成。黑色多是夹帽,白色是单帽。老教的黑色号帽帽顶用六块布缝制而成,称为六角号帽,新教的帽顶则用整块布缝成。
东乡族男子还喜穿“仲白”。 “仲白”是清真寺聚礼和婚嫁、丧礼或探亲访友时的礼服,类似维吾尔族的袷袢,是一种小翻领对襟长衫式的外套,用黑色、灰色或白色布料缝制而成。人们穿上仲白,会给人一种庄严朴素之感。老年人到清真寺做礼拜时,不仅穿戴礼服,而且一般头上都戴一种叫“台丝达日”缠巾,一般用白纱、黄纱或是白绸、黄绸制成。(www.daowen.com)
女性的服饰同所有穆斯林女性的服饰一样,严格的遵守着穆斯林的传统习惯,即外观宽松得体,严谨整洁,庄重高雅,并且作为穆斯林的特殊标志,也是穆斯林女子的尊严、荣耀与贞操的象征。 《古兰经》和其他经典中,对穆斯林女性的服饰有着基本的要求和规定,概括起来主要有如下几个基本的原则:一是外衣应当遮盖除面孔和双手外的全身,不使肌肤裸露于外;二是衣服的布料不许透明或显肉色;三是衣服应宽松而不应当紧绷在身上,从而不显露身体曲线;四是不可模仿男人服装,其款式和颜色应当大众化;五是衣饰式样应普通化,以降低视线,不吸引周围人群的注意等。东乡族保安族全民信仰伊斯兰教,因而他们的服饰风俗也同样遵循伊斯兰教所规定的基本原则。
女性多穿圆领、大襟、宽袖衣和长裤、套裤,盛装之时则多着绣花的外衣、绣花的裙子和绣花的鞋,头戴包头。一般多戴用纱、绸或绒布缝制而成的“盖头”。这种盖头一般长至腰际,头部及脖颈均被遮住,只露出面孔。其颜色依年龄而不同,小女孩戴一种圆形“折子帽”,帽檐饰有红色或绿色花边,并有用彩色丝线做成的帽穗,有的还在帽穗上饰有彩色珠子。七八岁的女孩到婚后一两年左右,则改用绿色的盖头或帽子,婚后的中年女性则主要戴黑色的盖头,老年女性戴白色的盖头。东乡族女性所穿袜子由黑布缝制而成,鞋子也以蓝黑色居多。年轻女子多在鞋头上绣上一些花朵。早些时期,女性还喜爱高2寸许的木底黑跟鞋。木底高跟,用黑布包缝后绱在鞋帮上,叫木底子鞋。过去,年轻女性,除了带银耳环、银手镯以外,头饰、胸饰很少。出嫁的新娘,不仅有头饰、银制的簪草头花、五枝形的扇花缎做成的簪草,而且佩戴胸饰、银制的牙签子、银牌。银牌都是圆形的,大的像碟子,小的像银圆。较为贫困的人家,姑娘出嫁时,因为没有这些头饰、胸饰,而一般向富家借用。新娘头一次回娘家,便物归原主。现在,婚礼上新娘则只插几朵绢花,原先的首饰、胸饰已成为陈迹。
女孩子年幼时头发周围剃一圈,中间平分梳着两条小辫,8岁开始留发,梳成一条辫子,结婚后挽发髻,戴一白帽,外罩盖头。现在的青年女性,多喜戴高6~7寸的筒状白帽子,身穿流行的时尚西装,足蹬高跟皮鞋,也颇具魅力。结婚时,新娘穿“过美”,即一种前后开衩的长袍和裙子,上穿镶有假袖的斜襟上衣,有的短衣袖口上,层层累累的,缀的假袖很多,以显其富有,新娘子一般穿套裤,叫“西古”,有绑腿带子。可见东乡女性的头饰成为其年龄的外在表现形式。
随着现代社会生活方式的改变,东乡族的服饰也在发生变化,向大众化发展,年轻人爱穿新式时装,旧时的一些服饰渐渐消失。女性多头戴盖头,上穿宽身、大襟、右衽及膝衣,外套长坎肩。男子头戴号帽,上穿对襟白布衫,外套短小的坎肩。腰间多喜欢扎三角形的绣花巾。节日、喜庆之时,仍有喜欢穿长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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