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得以生存的基础是不断满足人自身的衣食住行的物质需求,因此任何一个民族的发展壮大都离不开物质生产活动,回族也不例外。由于伊斯兰教产生初期特殊的社会经济状况,决定了它对商业活动的重视和鼓励,穆罕默德就曾做过18年的商人,因此重商崇商的价值观念同样深深地植根于回族人民的生活之中,并一代代地流传下来。
回族的经商传统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早在唐代之时,回族的先民“蕃客”就活跃在著名的“丝绸之路”上。元代以后,回族虽然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土地,但他们并没有把自己依附在土地上,而是坚持半农半商、农商兼顾的方式,居住于城镇的回民则基本以商为生。发展到今天,回族的经商活动仍然非常活跃,有一句民间的俗语说:“回回遍天下”,就很好地形容了回族经商的活跃状态。据估计,地处丝绸之路和唐蕃古道必经之地的临夏回族自治州的回族经商人数达到八万多人,其中固定经营者三万余人,往返于全国各地的经商人数多达四万余人。
回族经商的主要内容基本包括五大类:一是珠宝业。这是回族经营的一个传统项目。据史书记载,早在公元7世纪前后,就有许多波斯人来到中国,主要从事珍珠、宝石、翡翠、玛瑙等奢侈品以及其他香科和药物等。因而也流传下来了许多识宝的故事。例如有一个叫严生的人在路上捡到一颗珠子后认为是“弹珠”,就把它随意放在行李箱中,有一次他在长安游玩时,碰到一个胡人对他说,你的行李中有一个非常珍奇的宝贝,能不能让我看看呢,看过之后说此“弹珠是西国的清水珠”,“若置于浊水,冷然洞彻”,并出价30万两白银收买,可见波斯人的识宝能力。清代以后回族不仅经营珠宝,而且还经营文物、古玩、字画等。正因为回族善识珍宝的特点,也有很多回族经常走街串巷收“破烂”,而在这一过程他们也从中收获了大量不为人知的珍宝而获得意想不到的厚利。因为在他们收来的“破烂”中,可能有不被他人鉴识的宝石,或者有古代的钱币,亦或者还有不少价值连城的古董,等等。
二是采矿业。回族从清代以来就开始开采各类矿产,如铜矿、银矿、砂金矿等。现在,甘肃回族仍然在从事着开采业,尤其是对金矿的开采。
三是香料业、医药业。回族经营的香料业、医药业等有着悠久的历史,宋代时回族先人就从事乳香、龙涎香、苏合香油、蔷薇水、木香、丁香、没药、金颜香、安息香、肉豆蔻、檀香等香料和药物的贩卖。现在甘肃回族在当地及青海、西藏等处贩卖冬虫夏草者也为数不少。
四是饮食、屠宰业。饮食业又是回族的一大传统经商行业,也是甘肃回族经商活动的主要内容和显著特点。临夏地区流传着许多民谚:“回族两大行,小买小卖宰牛羊”、“回族两把刀,一把卖牛肉,一把卖切糕”、“回族三大行,羊肉、馒头、贩粜粮”等等。从事这一行业的人数由此可见一斑。回族从事饮食业的门类极其繁多,主要包括零售牛羊肉店铺、饭店、茶馆、炒货、干货、鲜货、小吃,等等。
五是贩马、驼队、羊皮筏子及其长途贩运业。贩马、驼队是回民普遍经营的又一传统行业。在甘肃回族当中流传着一首脍炙人口的民歌:
一个嘛者尕老汉者哟哟,
七呀十七里嘛哟哟,
再加上四岁者呀子儿哟,
八呀十一里嘛哟哟。(www.daowen.com)
三十两的白银者哟哟,
买大马里嘛哟哟,
我怎么样的骑里者呀子儿哟呀
我怎么样的跑里者哟哟。
……
这首民歌所描述的就是一个年近八十的老翁,通过自己经商所得的白银买来一匹高头大马而表现出的欣喜若狂的心情。同时也表现了回民贩运牛、羊、马、驴、骡子、骆驼等的生活情趣。
回族经商活动的形式主要有三类,即集市、坐商和行商。
集市:也被称为“赶集”,有一定的日期,或为单日集,或为双日集,也有大小集之分,大集为全天,小集为半日。集市有固定的区域,区域内又有不同的分类,如牲畜市、皮毛市、发菜市、木材市、蔬菜市、粮食市、农副产品市、药材市、百货市、牛羊肉市、鱼市、豆市等等。有趣的是历史上有一种集市交易的方式叫“掏麻雀”。即交易双方在交易时把手藏进一方的袖筒里面叫卖叫买,卖方开价,买方还价。这种手语的具体意思是:单伸拇指表示一,无名指与小指并举表示二,二加中指表示三,三加食指表示四,五指全伸表示五,伸小指与拇指表示六;拇指、食指与中指捏在一起表示七;伸拇指与食指成八字开表示八;伸出勾状食指表示九;五指拳握表示十。十以上的数则是几位数就相应地伸几次手,如开价十八,就先出一拳而后再出以八,就表示十八。这种交易方式简单保密,还可以避免抬价或压价。如果交易不成,双方用眼神表示,心照不宣,另寻他人,正如回族谚语讲的“买卖不成仁义在”。这种方式互不争执和伤害感情,表现了回族人民文明的经商交易风俗。
坐商:即具有固定的地点、相对稳定的商品和固定的经营时间的商业活动。根据经营规模大小,有房者为“店”或“铺”,无房而有固定地点的称为“摊点”。 “店”包括旅馆、饭店、车马店以及规模较大的贸易货栈等;“铺”主要指小型的百货铺、杂货铺、茶馆、饭馆、油盐醋铺、肉铺等等,主要经营生活用品和日用品;“摊点”主要经营各种干鲜果品、生产资料、各种面食和小吃摊点等。凡回族的饮食摊点、饭馆、茶馆等都喜欢挂清真牌和蓝色布条。关于在清真餐饮地悬挂清真牌和蓝色布条的事还有一个动人的故事。据说,回族随蒙古人东迁时,一些先行的回族居住后为了方便后来回族,就在自家的窗台上放一个汤瓶壶,后来者一看就知道是回族人家。但不幸的是汤瓶放一个丢一个,没完没了。于是他们就想了一个办法,把汤瓶画在木板上,并写上阿拉伯字,让人一看也就明白了。日久为习,后来回族人开饭馆等餐饮业时,就在门牌上画一汤瓶,以表示清真食品。回族在屋檐下挂两条蓝色布条的事据说也有来历。相传在唐朝时,因回纥兵士平叛有功,唐王就让回纥人留居内地镇戍,但为了他们的安全,皇帝和娘娘下了两道御旨悬挂在每个回族百姓的家门前,表示回族之家不可侵犯。后来其意慢慢发生了变化,因为在回族的观点里,蓝色象征着真诚和纯洁,所以,现在挂这些布条的含义就转化为两层含义:一是告诉你这是清真地,理应尊重民族习惯,如不能带非清真的食品入店,不能饮酒吸烟等等;另一层意义则表示诚信待客、童叟不欺之意。
行商:主要指经营小本生意的货郎。是一种把货物或担或背,一路走街串巷,且行且吆喝叫卖的交易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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