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安全感调查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一个有效途径
朱佳琳[1]
安全感的形成,是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感性认识、对自身安全风险的自我评估及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复杂过程。受个人、政府、社会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其变化情况能够直观地反映各种相关要素的变化情况。公众安全感调查,是通过调查的方法统计汇总公民在特定时期对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及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产生的信心、安全和自由的主观感受和评价,是公民一定时期的社会生活对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受到或可能受到侵害和保护程度的综合心态反映,具有稳定性和客观性。[2]
公众安全感研究在中国起步较晚、起点较低,近几年来对于这个问题的关注度在不断提升。有学者提出公众安全感能否反映治安秩序状况,能在多大程度上反映治安秩序状况,目前仍是争议很大的问题,有必要进行深入分析。[3]2007年有学者结合上海的调查情况,系统地梳理了安全感理论研究的一系列成果。[4]2008年有学者从人的需求理论出发,结合风险社会理论和“不安全”时代理论,从社会心理学角度阐述了公众安全感这一命题。[5]还有对1987—2008年中国安全感研究现状的文献计量学分析,对于研究公众安全感研究情况进行数据分析,认为从1983年初涉“安全感”的文章出现,到2007年达到历史最高峰,说明公众安全感研究日益受到重视。2009年有学者提到影响公众安全感的相关因素包括社会背景、社会因素、主体因素,可以看出安全感研究的科学性在不断增强。2010年有学者认为政府对于安全感的流失应当予以重视,建议采取一些举措,真正提高公众的安全感。
一、公众安全感调查的重要意义
公众安全感调查,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一个有效途径,对于政法综治工作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长期以来,中国的社会治安秩序好坏是以犯罪数量的增减变化这一客观指标为唯一标准进行评价的。20世纪80年代末,公众安全感这一主观指标才被作为评价治安秩序的重要指标。据上海市综治办有关领导介绍: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从上世纪末就组织开展内部调查,本世纪初又委托国家统计局组织对各省市进行社会调查。上海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也从2003年起专门委托专业市场调查公司组织了八次公众安全感抽样调查,并向社会公布了公众安全感的测评结果,还将安全感调查结果作为重要的指标纳入政法综治工作的年度考评。公众安全感是一项重要的社会问题指标,稳定社会治安、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既是与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大事,也是政府部门衡量社会运行机制、社会管理创新、提高社会支持率所必须关注的问题。公众安全感调查也是评价社会治安状况,反映人民生活安定程度的重要标志。掌握公众安全感和变化情况,可以更好地了解公众的安全需求,制定与完善顺应民情民意的社会管理措施;可以衡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成效,改进工作,促进社会安全防范管理;可以掌握社会安全稳定的整体发展趋势,加强建设,提高能力,确保社会安全稳定。可以认为,公众安全感调查,不仅是个技术问题,而且是个理念问题;不仅是个学术问题,而且是个实践问题;不仅是个方法问题,而且是个立场问题。
1.公众安全感调查,是实现“服务型综治”的不可或缺的环节。“人民乃父母,稳定系天职。”近年来,服务型综治的理念与建设的提出,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战略转变与战略创新。周永康同志2010年6月19日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把以人为本、服务为先贯穿于社会管理工作中,更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实现由防范、控制型管理向服务型管理的转变。”[6]陈冀平同志2009年12月20日为全国基层综治干部培训中着重指出,综治工作要转变观念,要从管理型转向服务型。[7]管理就是服务,确实树立为民服务的理念至关重要。“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公众安全感调查,是实现政法综治工作为民服务之不可或缺的环节。通过公众安全感调查,甚至建立健全稳定风险评估和社情民意调查机制,才能找到并精准选择服务型管理的方式。
2.公众安全感调查,才能掌握公众对于安全需要的第一手情况。犯罪等社会治安问题,主要来自于现实社会、活动于现实社会、危害于现实社会、受制于现实社会,广大民众才是真正的违法犯罪被害人。公众安全感调查,才能掌握公众对于安全需要的第一手情况。就社会管理抓社会管理,肯定抓不好社会管理。万物土中生,民以食为天。社会治安问题的深层根源之一是民生问题,公众安全乃实实在在的民生问题。“社会管理创新,深化平安建设”,必须围绕民声中显露出来的民生问题开展工作。如此,才会使社会管理工作解民困、顺民意、得民心、聚民力,就会从深层次上解决问题。否则,社会管理及其研究只能做官样文章。
3.公众安全感调查,是“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的重要措施。人民群众是社会建设、社会管理与社会治安的主体,“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必须问计于民。公众安全感调查,具有马克思主义原理的丰富内涵。“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社会管理工作的核心,体现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也是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和开展政法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它要求政法综治工作必须对人民负责,善于为人民服务,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的安全;它也体现了党执政兴国的无穷活力源泉,要求政法综治工作尊重支持人民群众的创新精神,虚心学习,善于从群众议论中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努力创造在新形势下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群防群治的新方式、新方法。“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是党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它同“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调查研究的认识过程完全一致,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领导工作中的创造性运用。政法综治工作要做到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向群众做调查工作,听取群众对立法、司法、执法和社会管理、平安建设、安全防范、产品质量、安置帮教等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总结成功经验、推广先进典型。要将群众中来的意见建议汇总分析后再回到群众中去,使群众认识到这些意见是符合其根本利益,教育群众遵纪守法,组织开展群防群治,动员群众积极支持踊跃参与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切实提高公众的安全感。
二、上海市长宁区居住小区公众安全感调查实例
公众安全感调查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一个有效途径,公众安全感调查本身就是在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了更为具体且直观地了解目前市民对于公众安全的评价,笔者在上海市长宁区做了一个小规模的调查。鉴于公众安全感调查涉及方面颇广,包括某个地区社会治安环境评价、居住区治安环境评价、单位学校所在地治安环境评价、公众场所治安环境评价以及市民安全防范意识与态度等诸多方面,涉及几十个相关问题以及庞大的数据统计,人力、物力都难以负荷。所以,笔者选取了居住区治安环境评价这一个方面来进行考察。
调查实施流程及方式。调查对象为年龄在16岁以上70岁以下并常居住长宁的上海市常住居民(在当地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两个条件。抽样方法:按照长宁区街镇人口比例采用多层随机抽样法,共74份样本。首先确定各街道、镇所需样本数量。再根据街道、镇管辖居委会的数量确认居委会的样本量。最后在居委会中通过随机抽取的方法获得样本。在访问阶段遇拒访、无人或不符合访问条件,以下一个样本户替代。实地抽样中确保一定比例的来沪人员样本量;访问方法:使用入户面对面的访问形式,采用读录法进行,即由调查者读出问题及选项,由受访者回答,由调查者填写,每份访问大约持续10—30分钟,访问结束赠送小礼品。数据处理:本次调查在所有问卷回收后,数据使用EpiData软件录入计算机,形成最终数据库,再用SPSS11.5统计软件进行分析。
调查结果。城市居民生活于社区之中,社区安全与否与居民的生活最为密切,社区安全评价与社会治安评价相互影响。2010年,长宁居住区安全评价得分较高,为78.10分。各受访街道的安全评价,得分较为平均,新泾镇的居住安全感评价得分最高,为87.80分。比较不同人口学背景的人群发现,对于居住治安环境的安全感评价,女性略高于男性;45—54岁的中年人群安全感评价较高;学历和职业对居住安全感的影响不甚明显;本地居民对居住安全感的评价高于外来人员群体。
研究表明,影响居民安全评价的因素,主要是居住环境、物业管理方式、小区内是否发生案件和小区交往熟悉程度。一般来说,新建小区中居民熟悉程度低,但是物业管理比较好;而老的小区中居民熟悉程度高,但是物业管理方面差一些;导致了不同小区的治安评价,呈现复杂状态。调查结果表明,物业管理方式对于居民社区安全感具有很重要的影响,居住小区的社会治安状况与住房类型、小区类型、小区管理方式等具有密切联系,老式公房、高层楼房、使用权房、封闭式管理小区安全评价均值高于其他类型的小区居民的评价,小区进出口有保安的安全感高于没有保安的,相应的,未发生过违法犯罪事件的小区安全感自然远高于发生过违法事件的小区。
不同居住条件受访者居住安全感评价比较。居住楼房(类型/均值/样本量):棚户/平房80.20/2;老式公房82.33/3;花园洋房79.38/2;普通多层楼房77.67/61;高层楼房82.12/6。住房产权(性质/均值/样本量):产权房/78.36/61;租赁房/76.69/8;使用权房/80.07/5。居住小区(种类/均值/样本量):封闭式管理小区/78.30/58;非封闭式管理小区/78.24/16。居住小区(进出口是否有保安/均值/样本量):有/78.48/72;没有/72.78/2。居住小区(最近一年是否发生过违法犯罪案件/均值/样本量):有/65.75/5;没有/79.70/66。不清楚/67.72/3。总计/78.01/74。
原因分析。通过对影响居民居住不安全感的因素分析发现,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情况直接影响到居民的安全感。“小区内发生过盗窃等违法犯罪案件”,是提及率最高的居住区不安全原因,提及率45.1%;外来流动人口问题提及率排在第二位,是产生居住区不安全感的主要原因之一。同时,在调查中发现,发生刑事或者治安案件的小区,居民对于居住小区安全感有所下降。6.7%的受访人认为,所在小区最近一年内发生过违法犯罪案件。另外,在访问中了解到,物业管理不到位,主要体现为保安的缺失和保安工作的不到位。保安是小区安防的重要一环,加强对保安工作的管理有利于减少小区的盗窃行为。居住区不安全感评价原因比较(%):小区内发生过盗窃等违法犯罪案件45.1;外来流动人口较多35.4;本人或亲友受过盗抢骗等财产侵害33.6;治安防范设施差30.2;看不见警察和其他巡逻人员11.8;保安工作不到位18.9;小区缺少保安管理13.1;居住人口素质较低15.7;本人或亲友受过人身违法犯罪侵害10.0;传言带来的影响6.6;影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影响1.6;说不清3.4;其他0.8。
居住区有安全感的主要原因。一般而言,个人居住安全感主要来自个人的行为体验和安全防范措施。调查中受访者感觉安全的因素中,高居前三位的依次为:可以看见警察和巡逻人员(41.2%)、本人或亲友未受过违法犯罪侵害(35.9%)、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广泛(35.7%)。另外,本人或亲友未受过违法犯罪侵害的提及率一直保持在前3位,说明个人安全行为体验对长宁居民的安全感知非常重要。居住区安全感评价原因比较(%):可以看见警察和巡逻人员41.2;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广泛35.7;本人或亲友未受过违法犯罪侵害35.9;安全小区创建有成效23.5;群防群治工作好25.2;治安防范设施完备32.3;从未看到违法犯罪行为发生25.5;小区居民安全防范意识强23.5;有能力自我保护11.8;外来流动人员较少11.4;物业保安工作到位6.0;形成见义勇为风气2.5。
居住区安全防范能力。一般而言,社区内是否发生刑事或者治安案件对于居民对小区安全的评价有明显影响。随着物业管理的成熟,针对可能受到的不法侵害威胁,调查对象居住的小区都采取了防范措施,除了增加技防设施的数量外,还需采用多样化的防范措施。主要是路灯、小区门岗保安和家庭防盗门安装较多,人防措施主要为夜间志愿者巡逻队。具体防范措施使用情况(%):路灯86.2;夜间志愿者巡逻队66.1;家庭防盗门81.4;小区门岗、保安85.4;家庭防盗窗54.3;自行车固定停车点51.0;楼宇铁门73.5;安装监控探头44.3;楼宇防盗对讲系统15.0;安装报警器13.4;小区围墙周界报警系统3.1;装门镜保险链5.8;以上都没有0.1。(www.daowen.com)
居民参与安全防范的态度。治安防范工作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的大力推进,还需要全社会与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长宁区有76.9%的受访者,表示愿意参加社区治安联防工作。各街道中,天山路街道受访者有高达90.5%表示愿意参加。
三、进一步做好提升公众安全感工作的思考
通过一定的公众安全感调研实践,汇集居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反映,调查者对进一步做好提升公众安全感工作特提出如下建议:
1.进一步保持世博安保措施长效化。世博会的举办,增强了政法、综治系统维护社会治安的努力和决心,这是当前长宁区乃至上海公众安全感较高的重要原因。世博之后,安保措施是否能够长效化,是公众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要继续保持“不自满、不松劲、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不断推广世博安保工作的有效方法,形成“视频巡逻”长效机制,加强警种联动、警社合作,快速处置“街面两抢”案件,及时拦截各类嫌疑人员,有效地维护街面治安秩序,确保社会的长治久安和群众的安居乐业,这是保证并提升公众安全感的重要途径。
2.进一步加大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从调查结果来看,入民宅盗窃案件、小区内违法犯罪案件、本人或亲朋受过盗抢骗等财产侵害等违法犯罪案件,是影响公众安全感的关键因素,知晓或者经历过违法犯罪案件的公众的安全感明显低于其他公众。因此,继续加强对这些违反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基层平安创建,特别是平安小区创建中,减少违法犯罪发案量,可以直接提升公众安全感。
3.进一步健全动员组织志愿者参与社会治安的长效管理机制。公众安全感较高的原因中,“可以看到警察和巡逻人员”是居民感觉安全的重要情形之一,说明增加警力和其他社会治安保障力量是提升公众安全感的有效途径。但是目前受警力限制,警察巡逻力度受到制约,发展平安建设志愿者队伍是一个有效的补充方式。世博会给志愿者队伍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期间有各行各业的更多公众加入到了平安建设志愿者的队伍,并且通过世博期间的锻炼,这支队伍更加成熟。同时有更多(76.9%)的居民表示在业余时间,愿意作为志愿者参加小区的治安联防工作。这些,都为平安建设志愿者队伍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关键是要加强队伍的管理,明确志愿者的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并且进行必要的考核,同时加强宣传,积极吸纳年轻人参加。
4.进一步完善警民和谐机制。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就要从公安机关的职能出发,从老百姓关心的事情做起,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全力维护上海社会持续稳定。要加大对多发性案件的侦破力度;加强警民沟通交流,增强相互理解,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多为老百姓做实事;要改善工作方式,更加注重人性化服务,要更加注重矛盾双方的利益协调。
综上所述,公众安全感调查切实反映了毛泽东思想和马克思主义关于群众路线的原理的深刻内涵,通过调查人民群众对于公众安全的感受及评价,来了解群众对政法综治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诉求,以便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践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管理、社会安全防范工作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与执政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政权安全,确保社会长治久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管理创新,深化平安建设”,“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势必经常进行诸如此类的公众安全感调查,并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社情民意调查机制。
【注释】
[1]作者单位:上海政法学院。
[2]罗文进、王小峰:《安全感概念界定、形成过程和改善途径》,载《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4年第5期。
[3]廖志恒:《公众安全感的治安评价价值》,载《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6年第5期。
[4]林荫茂:《公众安全感及指标体系的建构》,载《社会科学》2007年第7期。
[5]王俊秀:《面对风险:公众安全感研究》,载《社会学》2008年第4期。
[6]《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召开 周永康作重要讲话》,载《中国平安网》2010年6月21日。
[7]《中央综治办对15万名基层综治干部进行集中培训》,载《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0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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