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母语
我们都会有想表达些什么的时候,特别对于一个不爱言辞的人来说,写作就成了一个很理想的表达手段。在不知不觉中,我从最早的诗歌词曲,到后来的散文、随笔、评论、小说等都或多或少地涉猎了一点。写诗写歌让我觉得很尽兴,那种让思维随着文字跳舞的感觉很享受;写散文随笔往往是随性而发,大都与心情有关,情绪好的时候比较流畅;而写评论似乎指向性很明确,写得好并得到共鸣的话,有点类似终于把一个人拉到自己战线的那种成就感;至于写小说就是我所不懂的事,对我来说就是弱项,除了基本的叙事结构之外,小说其实是在表达作者的想象和内心体验,但它“虚构”的特质又要求我不断的编故事,这不是我的拿手好戏,因为我不爱罗嗦繁杂,事无巨细的交代,偶尔为之,都会有一种被掏空的感觉。因此,在回归到母语表达的措词时,我的标准只剩下两个字:好读。
每个人都有自己用词的好恶,有时甚至没什么来由,比如“非典”一词最早出现的时候,也让我难以接受了好一阵子,我还特别讨厌快餐店用“大可”、“中可”、“小可”等字眼,来表示你买的可乐的大小杯,感觉听起来很不舒服,不过我觉得闽南话用“土豆”来称呼“花生”是蛮贴切的。也许这样的问题别人会觉得大可不必,于我却非同小可,这可能出自一种莫名其妙的心理,连我自己也觉得难理解。我是到最近才开始进入比较自觉的汉字写作的状态,长久的接触英文让我的汉语写作变得有点思路混乱,语感欠缺,有时候我不停地写,但老是不满意,于是我就删了重新写,然后又不满意又删除了,那么多洋洋洒洒的文字在一个鼠标点击之下消失也不觉得有什么不舍的,因为我做不到游刃有余地去用欧化的句式去驾驭文字(例如董桥的散文那样),我希望通过不断的练笔,能重新找回中文写作的能力,并通过学外语所获得的开阔视野来丰富汉语的表达,从这一点上说,学了外语反而使我回过头来更加珍爱汉语。同时,学外语可以让一个人站在另一种文化的角度,更全面地看待某些问题,用一种更新颖的文风来写作或欣赏,从而获得更客观的的角度来看待问题,这并不是所谓的“崇洋媚外”一棒子就可以打死的。
懂了外语再来用比较的眼光看汉语,有时候会有很有趣的发现,在我做了一些英汉语词源研究的论文之后,我有时候会对汉语产生一种很奇怪的感受,常常盯着某些汉字,越看越陌生,以至于当你把它们多写几次时甚至会发现不认识这个字了。据说日本传说里有一种以吃梦为生的兽叫“貘”,难怪这个字我看起来觉得很不舒服;又比如你看“疼痛”这个词,感觉真的好象有点疼;你看“晕”字多看一会,就会觉得真的晕了;你看“恨”字本身也好象有点咬牙切齿的样子;你读“橄榄”这个词的时候,就感觉好象嘴巴里真的含了一个橄榄一样(英文Oliver就达不到这个效果);而写出“家园”一词,我会感觉到有个“家”的房子住着人,然后有个“园”四周都围了起来像个园子把外头的喧嚣隔了起来……
据说上世纪50年代初期,有人提议汉字拼音化以解除小学生识字的痛苦。语言学大师赵元任非常不以为然,戏写了《施氏食狮史》一文。全文如下:
石室诗士施氏,嗜狮,誓食十狮。施氏时时适市视狮。十时,适十狮适市。是时,适施氏适市。氏视是十狮,恃矢势,使是十狮逝世。氏拾是十狮尸,适石室。石室湿,氏使侍拭石室。石室拭,氏始试食是十狮。食时,始识是十狮,实十石狮尸。试释是事。(www.daowen.com)
这篇文言作品共92字,每字的普通话发音都是shi,阅读起来并没有问题,但当用拼音朗读时问题便出现了,不小心会把舌头都弄成习惯性弯曲,这是汉字同音字多的缘故。赵元任希望通过这篇文字,引证中文拉丁化所带来的荒谬,但我觉得用来说明汉语音调的区别也是一个很好的例证。能看懂却很难听懂,只用一个发音来叙述一件事,除了中文,怕是再无其他语言能够做到,而利用发音的特点形成的语言游戏几乎谈不上英汉互译。
对比是学习和研究语言的一个很重要的方法,汉语是声调语言(tone language),汉语的四声构成了发音的抑扬顿挫,产生了一种音乐的特征。同时,汉语基本上是单音节,在1300多个单字音节中,除去四声调特征以后,只有429个音节,但它们却可以组成数十万条词组;而很多欧洲语言是重音语言(intonation language),以英语为例,英语中约有1200个音节,单词多是多音节,有重音但没有四声,难怪外国人说学汉语好比学唱歌,总是掌握不了音调;由于语音的特性,汉语诗歌的格律为“平仄律”,而英语诗歌的格律为“轻重律”。我有过教一个意大利朋友汉语的经历,费了九牛二虎的劲,终于让他明白了汉语的音调区别,我想我要是告诉他有关音调的这样一个文章,他不彻底晕死彻底丧失学汉语的信心才怪。在弄清楚了汉语拼音的音调之后,很努力刻苦的他会了一些简单的口头表达,但在转入汉字学习的时候彻底卡了壳,他就是怎么努力也弄不清楚要怎样把那些拼音跟那些象形文字挂钩起来,看着我教他写的几个汉字,连我看了都感觉真的是昏头转向。
语言问题有时候走出了语言研究的狭窄范畴,变成社会的话题,比如凤凰卫视就在经常会在节目中对语言进行了不少关注。记得有一次,大概是胡野碧在辩论时干脆把它清楚地说了出来。还有一次“世纪大讲堂”请了一位学者李锐,他认为全球化的结果是让英语统治世界,而凤凰的老牌评论员阮次山在一次“大时代,小故事”中谈到汉语的思维速度比英语快,不知道他说的是普遍真理,还是个人的感想,因为我看他在访谈的时候说英语有时候也的确为他着急。在这里我也想补充一下自己的感想,中文在阅读效率(视觉)上的优势十分明显,英语靠的是个字母的排列组合,是线型的,而中文似乎是立体的,信息量很大,常常一页中文材料翻译成英文要好几页,更不用说古汉语了。另外,汉语是使用发音种类多的语言,比使用发音种类少的英语的思维速度快。一个具体的例子是赵元任曾经比较用英语和汉语背诵乘法口诀的速度,汉语使用了30秒,而英语使用了45秒。因此,如果两个人同时用英语和汉语来背诵的话,到了30秒的时候,汉语使用者一定想到了九九八十一,而英语使用者则一定到不了这里,说不定,他想到的仅仅是七七四十九。
语言学上认为外语是必须下工夫学习的(A native tongue is acquired,while a foreign language is learned),我一直想象如果自己是个宇宙人,在地球上众多的语言里,会用什么样的标准来看待这么多精彩纷呈的语言现象呢?当时我的一个深切的体会就是,假如我要在这个世界立足,注定要学会包括汉语在内两三门语言,母语是汉语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它让我毫不费力地“得到”(acquire)了,而把较为简单的英文拿来“学到”(learn)。同样,英语专业的学第二外语,也似乎是为了让学生体会到学英语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因为相比之下,“二外”毕竟难多了。
也许每个语言都有它的魅力所在,对我而言,确切地说,相比汉语的声音,我更喜欢汉字本身,因为它们首先是“象形文字”的图形艺术,是我对汉字诗歌诗意的最直接感受。而返到对母语的感情,是一个语言学习者在多年的漂泊之后很自然的回归,那些来自母语的诗意,是我最初的出发之地也是我最后的立足之地。如果可以重新选择,我想我依然会做这样的选择,把工作献给传授外语ABC,在业余的时间回到母语,碰触我心爱的汉字,而不是整天都在中文里打转,从而始终保持着对它的热爱,就如同很多人往往都是小心翼翼地避开他们今生最爱的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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