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乞讨说明了什么
某日上网打开QQ,有这样的一个新闻“洪峰乞讨事件”引起了我的注意:2006年10月28日,吉林作协成员、著名作家洪峰走上沈阳街头公开乞讨,并且在胸前挂牌表明自己的姓名、身份。在沈阳市青年大街作家洪峰脖子上挂一纸牌子当街行乞,纸牌上写着:乞讨,姓名:洪峰;职业:中国作家;作品:《翰海》、《东八时区》、《和平年代》、《生死约会》、《中年底线》等。虽然没多久他就被家人强行劝回,但此事还是在文学圈引起轩然大波,人们纷纷在BBS转述此事。洪峰也大方地承认当街乞讨的事实,对于网上所说的洪峰乞讨是“因为沈阳市文化局不发给他每月2000元的工资”,洪峰也予以了证实。
这一事件立即引起了文坛的震动,有很多人马上就跳出来发表各自的“高见”,有斥责用人单位的,也有怀疑洪峰作秀的,亦有将矛头指向中国作家的“圈养”制度的。对于洪峰本人,赞同者有之,比如叶匡政,他敬佩洪峰的勇气,感谢洪峰为我们塑造了一个诠释当代中国文学、认知当代中国作家最准确的形象;斥责者有之,比如郑渊洁,认为靠稿费生活才是一个作家最起码的尊严;漫骂者有之,比如韩寒,认为洪峰这种乞讨是丢人的“二奶”行为……此外,也有很多人关注洪峰乞讨事件的幕后原因,从而把残酷的生存现实与如今文坛体制之间的矛盾摆到了台面。
据说,洪峰已经退出了作协,也拿到了工资。但是,洪峰乞讨事件毫无疑问震动了人们的心弦,这一事件到底说明了什么?我看了一些相关的帖子,相当多的网友表现出不理解的和否定的态度,他们的意见无外乎是这样一些责问:谁规定作家就该政府养?政府养的就是好作家?养不活自己的作家也是名作家?为什么洪峰单位一停发他工资,他就得乞讨?如果真是好作家,为什么单位会停发他工资?他是有手有腿的人,再差也比不上农民吧,可他为什么要选择乞讨,是抗议?不见得吧,有能力,哪里找不着工作,还愁嫁不出去?全中国下岗的工人何止是千万,你又看到了多少人是从下岗走上乞讨的?都说人穷志不穷,受一点点挫折就失丢志气,这也是“大作家”所为?……这些铺天盖地的不明事理的疑问足以让洪峰从此不敢再到大街上挂牌出现了,那么,作家乞讨说明了什么?
我在了解了这一事件后的第一个反应就是从书架上取下自己曾经买过的洪峰那本《你独自一人怎能温暖》,又略微翻了一下。应该说,洪峰的文字不难读,甚至可以说很不错。于是忽然间觉得应该为他说点什么,我曾经也有一种四处流浪卖唱的冲动,因为我觉得那样我可能会遭遇到更直接的陌生的关怀,可能会有更多更直入心灵的体验来丰富我,推动我进一步的创作,但始终没勇气跨出那一步,而且更主要的是,在目前喧嚣嘈杂的中国,“卖艺”的环境实在太差了。正如洪峰后来接受采访时所言,“我看见的不公正不是欠薪之类的,我看见的是人内心的不公正,这种内心的阴暗和残忍,比体制的不公正更让人难受。”性格比较犟的洪峰喜欢逗留在没有游人光顾的山里,为了治好比他小将近30岁的来自云南偏远山村的未婚妻小燕姑娘(长得比他以前的任何一任女友都不好看,可却是相处“最舒服,最贴心”的一个)的病,只有这一次和自己和体制都较真了。我很想问那些纷纷指责洪峰的人,“那如果乞讨是不对的,丢了谁的脸呢?依你看,洪峰就应该默默忍受单位这样的行为吗?”在记者的访谈中洪峰的一段回答让我颇为感动:(www.daowen.com)
天一点点暗下来,我走到路灯下面,坐下。非常复杂的一段时间,我知道自己还没有真到讨钱的地步,我也试图想明白“是洪峰出了问题还是这个世界出了问题”,没有答案。直到一个姑娘走过来。她蹲下,我刚好抬头,她说:“这是你的名字?”我说是。“是写《东八时区》、《和平年代》的洪峰?”“是。”她低头翻小皮夹,拿出一张放进我的棒球帽里,匆匆离开。这是我那几个小时得到的最大面值的钱,5元,我起身回家。这个经历,对我是陌生和毁灭性的。走进家门的时候,我知道以前的那个洪峰死了,只是我还不知道活着的这个人会是什么样子。
在我看来,洪峰的主要目的是维权,维护自己应该得到的那份工资,这在本质上其实和农民工讨薪没什么区别,只是这种轰动效应更容易引起争议。他自己并不反对体制,在文化局11年来没有过和同事冲突或者对上级抗命的记录,给市长市委书记写信也不是为了跟他们讨钱花,只觉得个人利益受到侵害,要讨一个公道。他说,“我没有能力面对小官僚的滥用职权,只是请求市长他们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下个命令什么的”,但事情闹得这么大,也是他始料不及的。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彰显了公民表达自由和权利意识的部分觉醒。敢于站出来表达不满,直面不公待遇,这无可厚非,而选择用“乞讨”来传达诉求又有何错?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中国有钱人越来越多的今天,更多地关注中国的作家和文化人,为这些辛勤、执著而又不太会谋生计的书生们提供一点物质上的保障,也是政府部门做得到而且是理应做到的。对于这个近视1200度的书生,也曾经提供给我们不错的精神食粮的写作者,他的这种无声的抗议和勇气,我们难道不应该给予更多的宽容和理解吗?
当然,作家之称谓,文人之情操,历来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清高”、“文明”、“伟大”等词汇,从古代墨客陶渊明的“不为五斗米折腰”到当代朱自清“宁死不吃美国救济粮”,似乎都说明了这一点。但我们面对的是一个新时代的文坛,作家大都到文化局上班、领工资,如此的传统模式显然和越来越开放的经济体制,表现出了某些深刻的不适应。一方面,要求作家“坐班”,这本身就很奇怪;另一方面,给人发了工资,要求他坐班,这要求又很合理;所以我想,矛盾主要在于,作家可以靠拿工资过生活,但他们并不应该作为“作家”去拿工资,而是凭借“兼职”。也许,每个写作者在成为作家前都是文学爱好者,等升华成“专业作家”的时候,往往就已经写空了,再也很难进入真正的创作状态了,只能按照发工资的人的意愿来创作了,这样一来,“作家”从根本上就不能算是个“自由职业者”,又怎么能奢望他们能写出什么“心声”、“高见”或“异响”呢?经济上的独立,才能释放作家的想像力,才能成就真正的写作。作家沿街乞讨的“悲剧”,正点中了经济大潮下文化体制的死穴。靠文化局“寄养”了的作家,如今为了几千元工资“折腰”,不得不说是一种严重的不和谐,他是计划经济弊端的典型的“不由自主”的人。
洪峰乞讨,想必不仅仅是为了那区区2000块工资,而是要摆出一副姿态,咱也不是随便让人欺负的。因此,“洪峰乞讨事件”完全是一种抗议行为,不能说没有积极的意义,最起码它把很多诸如此类的“专业作家”的境遇扒了下来,让人们看到了他们窘迫的面目。这一事件给我的启示就是,写作不应该是一种职业,写作者完全可以从事任何别的工作,业余或自由的写作反倒有写不完的感觉。真正的写作者也许都是外行人,可能是歌手,每天在做音乐;可能是画家,每天忙碌画画;他们也可能是公务员,每天“朝九晚五”……总之,他不能太“专业”到只会写东西,他必须作为一个业余人来成就一种真正的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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