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厅厅长——路志强
路志强
路志强,陕西洋县人。中国共产党党员。1957年出生。1976—1978年,任洋县五间乡五间村党支部副书记。1978—1980年,于陕西省商业学校计划统计专业学习。1980—1988年,任陕西省委组织部副主任科员。其间,1983—1986年,于西北大学历史系学习。1988—1993年,任陕西省监察厅干部处副处长兼培训中心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其间,在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1993—2003年,任陕西省纪委宣教室副主任兼培训中心主任,陕西省纪委宣教室主任(副厅级)。2003—2006年,任陕西省榆林市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2006—2008年,任陕西省政法委副书记兼秘书长(正厅级)。其间,2006—2009年,在陕西省委党校研究生法学专业学习。2008年至今,任陕西省司法厅厅长、党组书记兼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
工作业绩
兼任中国管理科学院特邀研究员,研究生函授学院导师,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西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等。
发表文章多篇,其中《关于解放思想的几个问题》入选《理论导刊》《新时期党的建设文库》;《清除腐败必须抓好四个环节》入选《中国社会科学文库》《中国世纪发展文论大全》;《我国现阶段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及对策》入选《中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宝典》《共和国改革和建设五十年鉴》;《论腐败的成因及治理》被中国社会科学院确定为“改革开放二十周年理论前沿学术研讨会”指定交流文章;《我国现阶段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及对策》《关于解放思想的几个问题》在中国管理科学院人文科学研究所举办的“全国人文科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中均获得二等奖。
政绩卓著
路志强于2003年7月至2006年4月任榆林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2006年4月任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兼秘书长、省委维稳办主任等职务,2007年5月当选省候补委员,2008年4月被任命为陕西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
在任榆林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期间,冒着生命危险成功处置了两起在全国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一是按照中央要求把2405口油井收归国有。这项工作涉及数万人的切身利益,收回难度很大。路志强接手后经过明察暗访,发现主要问题是部分干部参与和“无偿收回”的政策群众无法接受。他提出让干部10天内主动退出不追究和有偿收回的对策,仅用两个月时间就成功收回全部油井。后期针对个别不法分子的有意破坏捣乱,抓了7个人,判了4个人,使事态得到彻底平息。二是成功处置了榆林区三岔湾村村民因开发区征地暴力对抗政府的事件。榆林区三岔湾村部分村民因开发区征地,受不法分子煽动,扣押人质暴力对抗市委、市政府,路志强挺身而出,带领5名工作人员空手进村交换人质,在村里住了12天。广泛听取了群众意见,一方面最大限度地照顾群众利益,另一方面对煽动闹事人员采取了果断措施,使这一重大群体性事件得到了妥善处理。
在省委政法委主要工作情况
在担任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兼秘书长、省委维稳办主任期间,路志强主抓的三项工作成绩比较显著:
一是千方百计与组织部门和各市委协调,使全省市(区)、县(市、区)公安局局长进同级党委班子问题由全国后进水平一跃进入全国前列。(www.daowen.com)
二是组织起草了《陕西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暂行办法》,建立了维护稳定工作长效机制;和维稳办的同志们成功处置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50余起,没有使一起演化成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重大事件;为了确保奥运期间的安全稳定,指导、督促有关市(区)和省直部门制定并演练了54个预案,主持召开了10次维稳形势研判会,排除化解严重不稳定隐患68起,确保了奥运之年全省的安全稳定。
三是亲自抓大案要案督办,逐案研究处理对策,特别是集中协调处理了中央政法委交办我省的58件涉法涉诉重点案件,使绝大多数案件在十七大召开前得到息诉罢访,使十七大期间我省进京上访人数同比下降了74.5%,全省没有一起不稳定事件,排全国第三位。
在省司法厅工作
路志强任职以来,以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为总抓手,将“改革创新、勇创一流”理念贯穿各项工作之中,取得了比较好的工作效果。
应急管理成绩突出。在2008年这个极其特殊的年份,确保了全省数万名罪犯劳教人员没有逃跑1人、死伤1人,没有发生不安全事故和不稳定事件,受到了司法部表彰。
目标责任考核实现历史性突破。经过不懈努力,2009年司法厅被陕西省委省政府评为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局厅,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改革创新、勇创一流”活动亮点频出。服务法治建设,精心挑选1052名优秀律师为494名省人大代表和558名省政协委员提供一对一的法律服务。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法制日报》等主流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服务“保增长”,组建了全省重大建设项目法律服务团,促进了全省171个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人民政府网等全国主流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服务“保民生”,在全省遴选100家律师事务所建立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两年内为应届、往届法学类高校毕业生提供1000个就业见习岗位,以减轻大学生就业压力、缓解社会矛盾,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
创新律师,公证服务。指导成立了全国首家省级律师协会“三农”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认可。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成绩显著。全省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连续两年在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作交流发言,并得到了省委书记赵乐际同志的充分肯定。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走在全省前列。在全省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暨动员大会上,司法厅被选定为3个大会发言单位之一,省委书记赵乐际、省长袁纯清给予了充分肯定。“陕西省司法厅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总结大会上作典型发言,受到了吴爱英部长的充分肯定。
“首要标准”贯彻有利。以全省监狱劳教场所推行“标准化管理”、贯彻落实“首要标准”,得到司法部领导的充分肯定。2009年5月18日,司法部网站“热点关注”栏目以《陕西监狱刑罚执行获高分的背后》为题,对我省监狱标准化管理工作成效进行了报道。全省数万名罪犯和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进一步提高,2009年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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