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苦是知识的代价”。这一格言是雅典戏剧诗人埃斯库罗斯在公元前458年创作的一出戏剧中的台词。这一年,雅典正在两条战线上发动一场不计后果的战争。这种鲁莽行动预示着一个“混乱时代”的即将来临。这样的时代使人遭受苦难,但也给人以智慧。它是公元48年到220年间并存于旧大陆文明中心的四大帝国中每一帝国得以建立的前奏。古代希腊世界的“混乱时代”从公元前431年延续到公元前31年;西南亚和埃及的这一时代从公元前745年延续到公元前522年,经过一段喘息,又从公元前334年重新开始,直到公元前31年;印度的“混乱时代”从公元前约500年延续到公元前322年,喘息片刻后又从公元前约200年重新开始,延续到公元48年;中国的“混乱时代”从公元前506年延续到公元前221年。
在第25章,我们已经对5位伟人进行了一些叙述。早在公元前6世纪,他们就对人类共同遭受的苦难作出了各自的反应。
他们每个人都同本社会的传统宗教发生了决裂。这种决裂有时是猛烈的,有时又是较为审慎的,但每一种决裂都是革命性的。“以赛亚第二”象7个世纪以前的阿肯那顿一样毫不妥协地宣称,只有一个唯一的神存在。(犹太国王约西亚已在犹大王国废除了除耶路撒冷神殿以外的其他一切圣地,并将从前与耶和华共享祭祀的一切男女神祗逐出圣殿。这种做法为“以赛亚第二”铺平了道路。)琐罗亚斯德将传统的伊朗众神殿中所有的神祗一概贬为魔鬼,只有“伟大的灵魂”阿胡拉·玛兹达除外。毕达哥拉斯专横地试图改变古希腊的生活方式,以致于激起了一场反革命。在印度,佛陀和大雄(耆那教的创建者)对印度传统的雅利安众神殿中的诸神和种姓制度一概弃之不顾。孔子宣称(他也可能确实相信)他正在恢复中国传统制度的本质;但是,当他将“高贵”解释为一种道德品质,而不是世袭特权的时候,他实际上是发动了一场道德上的革命。
所有这5位预言家都摆脱了传统宗教的社会结构,并与自然现象背后的“终极精神实在”建立了直接的个人联系。5人之中只有琐罗亚斯德和“以赛亚第二”2人认为这种“终极实在”是一个与人同形的人格,他与其他被降格、被遗弃的男女神祗只在两个方面不同:他是独一无二和无所不能的。而且,在琐罗亚斯德的神学中,甚至阿胡拉·玛兹达的这两种品性,在他对尚未征服的邪恶势力进行的战争取得最后胜利之前,也只是潜在的。
随着旧大陆人类苦难的不断延续和日益加剧,就导致了与这种“终极实在”建立联系的需要。这种“终极实在”不仅应是直接的,而且应在感情上使人得到满足。这就要求保留或者恢复这样一种观念,即“终极精神实在”必须具有人格,与人同形,至少具有人的某种品性。崇拜者渴望成为一个信徒,渴望对“终极精神实在”的仁慈和力量建立信念,这种渴望又与人类对这种“精神实在”关心信徒的幸福、无疑将会把他们从邪恶中解脱出来的向往正相一致。满足这种感情上的需要,只能是在两种人格之间建立一种关系:一方是人类,另一方就是神。
在中国、印度和古希腊世界,“终极实在”的本质与人同形的观念,在哲学家面前早已一蹶不振。感情上对苦难的反应现在要求恢复“终极实在”传统的人的品性。琐罗亚斯德教和犹太教中一直保留着这种观念。在印度和中国,当地哲学自相矛盾地产生出了一些新的宗教,使有神论得到了复兴。而且,它们不很明确地倾向于一神论,而不是象犹太人那样成为不妥协的一神论者。在地中海区域,在相互竞争的各种地区宗教中,有神论也以模糊地主张一神论的印度式和中国式的宽容风范得到了复兴,只有最终的胜利者不是这样。获得最终胜利的基督教继承了母教犹太教宽容的一神论,但它吞没和同化了被战败的宗教对手,就此而论,它又背叛了犹太教的一神论。所有这些成败的宗教都不是犹太人的宗教。
在大约2个世纪中,四大帝国曾经次第相连,横跨整个旧大陆。公元3世纪,四大帝国相继崩溃。但到3世纪,旧大陆人类长期的精神努力却产生了历史性的后果。在四大帝国中的每一个帝国,当地的宗教和哲学都培育出一种全然不同的新型宗教。新型宗教来自旧的宗教,历经选择、传播和调合。传播新型宗教的代理人是那些移居国外的人们。最早的移居者是那些遭到放逐
的人,随后是帝国创建者派往被征服国家的驻军,最后还有商人。永久或暂时迁居他处的人们尽可能地带去了他们祖传的生活方式,在所移居的地区,他们自动地成了这种生活方式在异国多数居民中的传播者。移民们也可能有意识地、熟练地担任了传播他们所带去的精神财富的工作。最后,新型宗教受到各自的教士们的尊崇,并由传教士传到更远的地方。这些教士和传教士是职业性的,尽管宗教活动不一定是他们的全部工作。
人们需要有某种宗教来帮助他们的心灵对付一个混乱的年代。在有些地区,当地宗教显然无法满足人们的这种普遍要求。外来宗教的传播、改变及其与当地现存宗教的融合就显得至为重要。这些处于精神饥渴状态的地区是两个彼此远离的地区,即希腊世界和中国。
新型宗教的传播可以满足当地的要求。一些新的交往手段的出现使得宗教传播更为便利。这是战争、灭绝政策、帝国主义和世界性贸易的积极后果。长长的海陆通道将旧大陆诸文明中心的四面八方联结起来。出现了各种“混合语言”:例如雅典的希腊共同语,阿拉米语,三种萨珊时代的波斯语,印度方言,公元2世纪在北印度、3世纪在德干地区取代了各地方言的新梵语,以及一种汉语共同语(汉字和口语的标准化形式),公元前221年中国获得政治统一后,全国各地的官员商贾都使用这种语言。第三种交往媒体是造型艺术。这种媒体种类众多。四大大帝国次第相连、并肩共存的年代中尤其有效。在这个政治上相对稳定、和平的短暂年代,旧大陆诸文明中心之间处于一种不同寻常的相互传导的状态中。
在由给人以感情满足的新型宗教而产生的选择、扩散、改变和调和的过程中,古希腊的方式尤其成效卓著。在地中海流域,希腊的语言、希腊造型艺术和希腊哲学一道,对与基督教相互竞争的各种宗教,以及最终征服和吞噬了这些宗教的基督教本身进行着“加工”。希腊文化在东部方向并没有以任何形式使遥远的印度直接感到自己的存在;但在印度西北部,希腊式的造型艺术却为大乘佛教提供了一种载体,正象在地中海流域它为基督教以及基督教的那些失败的竞争者提供了载体一样。当大乘佛教从印度西北部通过乌浒河——药杀水流域和塔里木盆地传到亚洲东部的时候,它的艺术载体也同时得到了传播,希腊文化因此也以这种造型形式间接地对亚洲东部产生了影响。在另一个方向,希腊艺术和希腊哲学作为基督教的附属物,不断地向西欧和西北非进行着渗透。因此,近代以前的各种区域性文明中只有希腊文化在某种穆度上使旧大陆从东海岸到西海岸的诸文明中心都感到了自己的存在。
混乱时代及其后果有史以来第一次不仅把旧大陆诸文明中心的核心地区,也把彼此远离的各地相互结合起来。在此以前,各个区域文明彼此分离、单独生长,每种文明都养成了自己的生活方式。宗教就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尽管每种区域文明的一般风格互不相同,在宗教方面,它们却全都从人类历史的前文明阶段继承了一系列共同的“原始偶像”。如果将宗教因素同该区域文明的其他组成部分分开来看,这种共同的精神遗产使得一种区域文明中的宗教因素能够与另一种区域文明的宗教相互适应、彼此吸收。与区域文明中的某些世俗因素不同,宗教因素与其他的区域文明并不是完全不相容的。
在这些共同的宗教“原始偶像”中,最古老、无疑也最有力量的也许就是母亲之神。她是最古老的人像造型的主题。在这种母亲偶像中,母亲的身份并不与童贞互不相容,因此它一定是形成于人们发现父亲的身份之前——也就是说,在人们尚未认识到一位女性不与一位男性性交就不可能怀孕的时候。进入意识黎明期后,人们一定已经认识到母亲的身份意味着孩子的诞生,但对于母亲必须有一个男性配偶、孩子必须有一个父亲的认识却不是原始的认识。起初,母亲遮蔽了孩子的光彩,而父亲或者是不存在的,或者至多是一个模糊的影子。母亲的力量对任何与她有关的男性都是可怕的,结果,一些意志坚强的男神都选择了独身生活。阿吞、阿舒尔、耶和华和密特拉就是典型的例子。
在不同的区域文明中,母亲、孩子和父亲所具有的力量相对来说有所不同。同一种文明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也有不同。这使形形色色的“神圣家庭”群像中的每一种都对那些具有不同的祖先群像的民族具有吸引力。在不同区域文明中具有某些共同的图景,一种文明在某方面有所欠缺,可以从另一种文明中得到补偿。
母亲的形象是各种各样的。她可以是人类的母亲,也可以是任何生物的母亲。同时,她还可能是大地,大地是众生之母。在所有这些方面,母亲通常都身负养育后代的重望,但母亲虽然一律都有生育能力,却并不都是仁慈的。中美洲的大地女神,众生和人类的母亲科亚特利库埃,古希腊的母亲女神赫卡忒和印度的母亲女神时母,既能创造性地和仁慈地、也能破坏性地和恶意地使用自己的力量。小亚细亚的母亲女神赛比利则摧残着她的孩子或配偶、或者也许是孩子和配偶合二为一的阿提斯。
如果有时连母亲之神都可以变得凶猛野蛮,那么气象之神成为一种道德上自相矛盾的力量就更是不足为怪了。因为天气反复无常、变幻不定,这种反复不定的变化既可以造成水旱之灾,毁坏庄稼,也可以在一定的季节提供或控制雨水,带来丰收(所谓“一定的”,是指它满足了农民的需要)。气象之神很适合由一位男神充任,很容易把他与父亲之神等同起来;因为父亲的情绪也与气象之神一样说变就变,毫无理性,时而从仁慈宽厚变为粗暴愤怒,时而又从粗暴愤怒变回到仁慈宽厚。这与母亲通常对孩子的温柔态度截然不同。
相反,太神之神每日每年的运行则是有规律的,太阳之神本身也是公正的。他公平无私地将光和热给予一切生命,我们能以比对大地母亲,更不用说比对气象父亲更大的信任来依靠太阳。但是,由于太阳耳闻目睹着大地上发生的一切,他心中保留着一本人类道德的帐目。
其他星体就不象太阳这样令人放心了。行星象天气一样反复无常;恒星则是无情的;人的命运是由星体的影响未决定的;而这种影响可能是有害的。
种子在某个季节死去,以便变成农作物而获得再生。播种的人类要收获这些农作物。人类是这种生殖力的信徒,他们是靠食其肉饮其血为生的。这种力量作出自我牺牲来向人类提供食物,无疑是人类的恩人。使它们作出自愿牺牲是一种罪过,这种罪过要落在它们的受益者人类的头上。这种力量年年死而复生,充满神秘,这给它的人类信徒以一种希望,即自己在死后也会获得再生。但是,这种自我牺牲的力量不也是有罪的鸣?难道它不是在折磨着它的人类信徒,使他们在一种狂热的激动中把各种生物,也包括人类在内,撕成碎片,茹食其肉吗?
另一个原始偶像是救世主。我们可怜的人类在任何时候都需要他,在混乱的年代更是如此。还有一个偶像,就是上帝在人类身上的化身。法老就是上帝的化身。至少早在古埃及第五王朝开始的时候,人们就认为每一位法老都是由于神在法老母亲耳边威严低语而受孕诞生的,这个过程中没有父亲的介入,也没有任何人神交情的行为。有谁能够知道,在人类和前人类人科的进化史上,上帝的化身这种原始偶像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产生的?
各种原始偶像并不互相排斥。上帝的化身、救世主、种子之神和太阳之神可能是彼此相同的。母亲之神可以是一位处女,她的生殖能力无需借助于任何人类配偶,她的孩子因此也可以没有父亲。母亲之神同样也可以是一位妻子,无条件地忠于丈夫和孩子。每种偶像的性别也无一定之规,只有一个偶像除外。母亲当然不能是一位男性,而气象之神很少是女性,但在古埃及的宗教中,大地是男性,而天空是女性。在大多数宗教中,太阳是男性;但太阳是遵守规则、公正无偏的,一个男性如果如此,岂不荒谬。赫梯城邦的太阳女神阿丽娜,日本皇室的祖先、太阳女神无照大神和德语中的“太阳”一词都是阴性,这才更合逻辑。
至此,我们已经对能够在混乱时代满足人类精神需要的新型宗教可能的素材进行了概述。现在我们来叙述一下它们的实际成果。为便于弄清实际情况,我们将一个地区接一个地区地依次叙述。
在中国,当人们感到需要一种虔诚的宗教之前,祖宗的“规矩”实际上已经消声匿迹。可能在孔子时代以前,“天”就已经失去了原有的人格内函。根据汉武帝时期登上权力舞台的儒家学者-官员-领主阶层的说法,“天命”是赋予一个皇朝以统治权的委任状。其实,天命就是一种人命,由这个新的统治阶级授予,也可以由他们收回。在中国建立这种虔诚宗教的唯一现成的素材,就是在文化上尚未得到开化的各地流行的大众崇拜。公元前221年中华世界在政治上实现统一,已经为这种崇拜相互之间的融合以及与“钦定”哲学的融合铺平了道路。
汉武帝使儒家学说成为官吏的任职资格。它已不再是孔子和孟子的那种哲学,成了一种冒牌的东西,被不恰当地掺入了大众宗教的因素。道家学说的掺假则更多。道家哲学一贯主张停止参与公共事务。在儒家学说吃不开的时候,正适合道家的繁荣发展。例如,道家学说在汉朝伊始刘邦治下处于优势,公元2世纪,当儒家学说3个世纪萎靡不振的经历已经表明它滥用了自己在行政权力中的垄断地位时,道家学说再次进入全盛时期。但是,在道家学说得以复兴,成为一种深奥的哲学的同时,它也培育了一种大众宗教,这种宗教并被有效地组织起来,为公元184年发生的向东汉政权发出挑战的两次流产的农民起义提供了精神鼓舞和领袖。
这种土生土长的中国哲学变形为一种宗教,是中国人自己发展的还是受到起源于印度,从上座部佛教哲学发展出来的虔诚宗教大乘佛教鼓舞的结果?到公元2世纪大乘佛教已经渗入了中国,因此并不排除存在着上述第二种可能性。无疑,后来当大乘佛教涌入中国达到高潮的时候,经过农民起义的失败幸免于难的道教确实模仿了大乘佛教的教义和组织,为这种印度系数的不速之客制造了一种土生土长的中国翻版。
大乘佛教在印度的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而且,它在社会和制度方面始终如一,未曾出现过背离现象。佛教僧侣制度(僧伽)由上座部佛教结合大乘佛教,它一直是佛教各派制度的基础。另一方面,在教义上,这种发展的累积效果却造成了一种变形。
上座部佛教的僧侣必须通过自己的努力达到个人的涅盘,因为他虽然受到佛陀指示和示范的感悟,却不能请求佛陀本人给予精神帮助,因为佛陀本人一旦达到涅盘,就不再可能被人接近。涅盘也是大乘僧侣的最终目标,但对这些僧侣来说,更重要的目标却是成为菩萨,而且他在进行这种努力的时候,可以向已成正果、有求必应的诸位菩萨寻求帮助。在一位菩萨的帮助下,大乘教徒就有了实现直接目标的希望,这个目标不是达到涅盘,而是进入天堂。
佛陀指示人们进行精神修行,一位菩萨,就是一个精神修行的能手。他已经到达了涅盘的门口,只要他愿意,立即就可以进入涅盘。但是他(象佛陀本人那样)却向愿地作了另一种选择,推迟进入涅盘,以便帮助他的同伴。从‘原始偶像”方面来说,菩萨就是救世主。一位阿婆卢吉低舍婆罗菩萨在中国改变了性别,摇身变成一位大慈大悲的女性神灵观音菩萨。在中国自东汉政权垮台后,出现了一种对母亲女神的迫切需要,观音菩萨不期而至,适时地担任了这个角色。菩萨无私的同情心唤起了大乘佛教徒的耿耿忠心,并推动他们努力追循菩萨的榜样。事实上,大乘佛教就是混乱时代应运而生的那种虔诚宗教。
大乘佛教可能是在公元后最初2个世纪内成形,在印度西北部定形的。在那里,当地佛教哲学中的说一切有部比南部的上座部更易于向大乘佛教的方向发展。在同一个时代,印度教也在经历着相应的变化,它虽然是逐步发生的,但也导致了一种变形。在这里,在制度方面也同样始终如一,没有发生背离现象。这里制度上的联系是婆罗门种姓制度。尽管这种宗教的变革复杂多样,婆罗门依然保持着对印度教的控制权。(www.daowen.com)
在吠陀时代的印度教中,象在罗马人的原始宗教中一样,众神和崇拜者之间的关系很平淡。如果正确地举行仪式,众神实际上有义务给予适当的回答,对双方来说,主要的考虑是自身的利益。新型印度教实际上是一种新家教,其中的湿婆神和毗湿奴神就是大乘佛教中的菩萨的对应物。也许早在公元以前很久,这2个印度教的神祗就已经受到人们的崇拜,尽管可能是以别的名义。改变这种崇拜的新特点是在他们和信徒之间引进了一种感情上的联系。毗湿奴与阿弥陀佛菩萨一样是一位救世主,他也是有化身的神祗,他最普遍的化身是罗摩和黑天,但他同样可以化身为佛陀。湿婆具有原始偶像中气象之神、植物之神和母亲之神在道德上自相矛盾的特点。他既能创造,也能破坏;他从未有过化身;他的人类信徒听凭他为所欲为的摆布。湿婆是自然总体背后的“精神实在”。他并不特别关心人类的幸福,但人们发现了湿婆,就不得不接受他,因为人本身就是湿婆所代表的大自然的一部分。
在伊朗,琐罗亚斯德富于战斗性的一神论放了哑炮。正象印度的婆罗门攫取了对毗湿奴和湿婆的虔诚膜拜一样,他的革命性宗教也被世袭的伊朗祭司麻葛阶层所攫取。在伊朗,琐罗亚斯德死后,正如古代埃及在阿肯那顿死后一样,多神论又应长期以来的需求而获得了再生。阿胡拉·玛兹达的精神品性由于自身的力量而化成了众多的女神。而且,一位受人敬爱的前琐罗亚斯德教女性水神安娜希塔成功地使自己再次站稳了脚跟。这些都是琐罗亚斯德教转变为一种感情宗教的步骤,但这些最初的步骤却后继乏力,即使被麻葛阶层掺了假的琐罗亚斯德教也从未完全赢得伊朗人的心。
在黎凡特地区,即使将底格里斯-幼发拉底河流域包括在内,在面积上并不比印度或中国更大。但是,在这一地区政治上被统一在波斯帝国、以及最后被统一在罗马帝国版图之内以前的时代,黎凡特在文化方面的同一性却远远小于印度次大陆或中国。伊朗以西这块相对狭小的地区至少生长着5种文明:苏美尔-阿卡德文明、古代埃及文明、叙利亚文明、安纳托利亚文明和古代希腊文明。而且,这5种文明尽管并肩而立,彼此相连,却又风马牛不相及,从外部风格到内在精神都大相径庭。因此,当混乱时代的经历要求有一种能在感情上使人满足的宗教之际,它们之间的相互影响就非常活跃。这种影响是由于上述5种区域文明之一希腊文明显而易见的精神贫困而引起的。的确,后亚历山大时代的希腊世界并不象同时代的中国那样缺少土生土长的精神源泉。由亚历山大于公元前334年入侵波斯帝国而在黎凡特地区开创的新时期里,至少有两大希腊宗教仍然保持着活力:埃勒夫西斯秘仪和对狄俄尼索斯的崇拜。埃勒夫西斯派的得墨忒耳就是大地母亲;她的女儿科瑞就是死后葬入地下,又得到再生的种子之神。加入秘仪保证使人死后在极乐的另一个世界获得永久的幸福。狄俄尼索斯是古希腊与湿婆相对应的神。他体现了大自然在道德上的反复无常、自相矛盾。在尼亚历山大时代的希腊历史上,埃勒夫西斯秘仪流传了下来,而对狄俄尼索斯的崇拜获得了积极的再生。
与此同时,人们的私生活宣称,根据权利它反对公共事业所提出的要求,埃勒夫西斯秘仪和对狄俄尼索斯的崇拜都迎合了人类的这种精神需要,而不管他们的主顾是本国公民还是异族人,是自由人还是奴隶,是男人还是女人。在雅典,当然也有对狄俄尼索斯的公开崇拜,雅典戏剧就是其中的一部分。埃勒夫西斯秘仪也处在雅典城邦的庇护下,但埃勒夫西斯这个地方本身不是一个雅典那样的主权城邦。它是一座圣城,恰好处于雅典城邦的领土上,由于它是一个非政治性的圣城,任何人都可以进入这个城市。至于对狄俄尼索斯的崇拜,它在后亚历山大时代的复兴是私人宗教事业的成就,迎合了当时人们的精神需要。狄俄尼索斯在后亚历山大时代广为扩张的希腊时代得以复兴,所借助的不是政府的力量,而是私人教徒们的力量;这种狂热的宗教成为一种私人事务后竟拥有如此众多的信徒,使得一些政府陷于窘境。托勒密四世(公元前221-203年在位)是后亚历山大时代政治上最杰出的酒神信徒。他要求自己领土上的酒神信徒进行登记。罗马政府则在公元前185-前181年打垮了意大利的酒神信徒。
在亚历山大推翻波斯帝国之后的黎凡特地区,以及在政治上并入罗马帝国的整个地中海地区,各种宗教都在相互竞争,竞相谋求成为整个这一地区普遍通行的宗教。基督教赢得了这场竞争。它所使用的方法在古代埃及神学中早有预示。埃及人相信,一个法老死后,他的灵魂之一,一个可以分开的灵魂就升入天堂,在那里吃掉已经住在那里的其他神祗。法老吃掉这些神祗对手,并把他们的力量据为已有。基督教就是模仿了神话中升入天堂的法老的行为,将竞争对手的力量据为己有。基督教吃掉了叙利亚、埃及、安纳托利亚和希腊的男女诸神,并且把它们的力量变成自己的力量。
在争夺母亲之神角色的竞争中,至少出现了5位候选人。她们是埃及的伊希斯、弗利吉亚的赛比利、以弗所的阿耳忒弥斯、埃勒夫西斯的得墨忒耳和一位女神的化身——加利利一位犹太木匠的妻子玛利亚。玛利亚由于表现出一种希腊化的伊希斯的性格、形象和品质而赢得了胜利。公元前204年,罗马政府由于从佩辛努,或者是从帕加马引进了赛比利而减轻了汉尼拔战争造成的痛苦。当时,她的本土形象用黑石雕成,由阉人祭司侍奉。当痛苦减轻后,这个从弗利吉亚匆匆迎请进来的客人就在罗马她的流行范围之内陷入了隔绝。另一方面,伊希斯在漂洋过海以前就已经希腊化,成为与得墨忒耳遥遥相对的光彩照人的女神。伊希斯以这种形象成功地征服了罗马帝国。
在埃及本土,伊希斯是已经死去并已成为木乃伊的俄赛里斯神的忠实的妻子。但这位女神在本地的丈夫是无法带走的。共同为托勒密担任宗教事务顾问的埃及祭司曼内托和埃勒夫西斯派希腊祭司提摩两奥斯将俄赛里斯和一个埃及神祗的牛形化身阿庇斯合二为一,为伊希斯造出了一个可以带走的配偶萨拉庇斯。宙斯的黯然失色(他和中国人的“天”遭到了同样的命运)留下的精神真空,使萨拉庇斯得以跻身希腊的众神殿;但是,萨拉庇斯优美的希腊化形式使他成了希腊的医疗之神阿斯克勒庇俄斯多余的复制品,而且萨拉庇斯也没有机会取代宙斯成为希腊世界的父亲之神。夺走这一角色的是犹太人专横的民族之神耶和华。
伊希斯不仅是一位忠实的妻子,还是一位温柔的母亲。她将儿子何露斯养育成人,成为复活的俄赛里斯的斗士和救护者。在埃及以外的黎凡特地区争夺儿子之神角色的角逐中,何露斯未能有机会击败玛利亚的儿子耶稣。
保留下来的对于耶稣的最早记载,是已经相信耶稣象法老一样没有人父、由神授孕于其母的那些信徒的著作。在耶稣那里,这个神祗不是拉神而是耶和华。(耶和华的力量就是他的精神;因为耶和华的品质象阿胡拉·玛兹达一样因自身的力量而具有神性,能够减轻一神论的精神威严)。根据基督教经卷,耶稣本人否认关于自己在某些方面具有神性的猜测。根据那些记载,耶稣至少有两次表示他与上帝不是一回事。但是,若以印度人的观念来看,他也可以是一位上帝,因为他是一个消灭了自我的人,剥去大多数人都有的、掩蔽了潜在的“终极精神实在”的面纱。根据印度教思想中的非元论学派,这种“终极实在”构成一切现象的基础,只要每个人除去自私自利的面纱,它就会大放光芒。“终极精神实在”通过耶稣所显示的这种直接幻像,也许就是打动耶稣的非犹太人信徒,使他们向他顶礼膜拜的那种感受;但是,如果耶稣本人活了下来,被人们当作上帝来欢呼,他无疑将会否认他作为一个犹太人所不能接受的状况。像同时代的其他犹太教教士一样,他也可以把自己称作耶和华的儿子。但照犹太人的说法,耶和华之子的这种身份是一种彼此亲密、互相信任关系的象征性表示。耶稣是一个正统的犹太人,他的地理和种族地平线仅限于巴勒斯坦犹太人地区。当他派出门徒去远方传道的时候,他指示他们仅向犹太人宣讲。
耶稣同辈的犹太人没有指责过他离经叛道。由于耶稣不与从前的犹太法权威们达成共识便自行解释犹太律法,他与洁利赛人发生了争吵。耶稣个人不按常规所作的解释大都与循规蹈矩的同辈犹太教教士的解释相一致。当罗马地方当局由于耶稣允许耶路撒冷犹太民众拥戴他为弥赛亚(即犹太民族的君王和解放者)而将他判处死刑的时候,撒都该人同意这样做。撒都该人有理由认为,处决一个鲁莽的犹太人是防止发生一次犹太人暴动的合法保证,这种暴动遭到镇压,将会牺牲许多犹太人的生命。我们可以推测,耶稣本人没有提出异议;因为耶稣在很多方面与洁利赛人是一致的,而洁利赛人与哈希芒家族及其后继者奋锐党人不同,他们拒绝拿起武器,去反抗允许犹太臣民按照正统的犹太思想信奉犹太宗教的本国或外来的政府。
在基督教会的正统神学中,玛利亚的儿子耶稣和耶稣的父亲耶和华使玛利亚本人黯然失色了。初看起来,伊希斯似乎由于变形为玛利亚而消失了,因为当伊希斯踏上希腊世界以后,就把她的丈夫和儿子留在了埃及。但是,在新教教派以外的大部分基督教世界中,“上帝之母”玛利亚其实就是一位女神。伊希斯正是以这种基督教的化身,仍然保留着她的前基督教的力量。
耶和华与宙斯一样,最初是一个气象之神,由于宙斯不参与竞争,叙利亚北部战略重镇窦利彻(杜鲁克)罗马化的气象之神朱庇特·多利刻努斯就成了与耶和华争夺这一角色的唯一对手。窦利彻地处交通要道之上,从埃及到小亚细亚的南北通道与从幼发拉底河西部弯道到地中海东岸的东西通道在此交汇。所以,窦利彻是罗马军队开往罗马帝国东部边界,来自东部边界和沿东部边界行动的必经之地。结果造成朱庇特·多利刻努斯在罗马军队中的广为流行。他在赫梯当地的崇拜者让他站在一头小牛背上,手里挥舞着气象之神的闪电和双斧。罗马军队中的信徒则给他穿上罗马军装,他一身戎装随着军队沿多瑙河而上,又顺莱茵河而下,并漂洋过海,一直来到哈德良皇帝在不列颠修筑的长墙。
多利刻努斯与他的对手耶和华相比占有一项优势。他有一个女性配偶,对等地面对着他站在一头雌鹿的背上。士兵们的妻子也在丈夫身边对多利刻努斯崇拜起了一定作用。但多利刻努斯对罗马军队的吸引力只是昙花一现。它在公元2世纪才开始,到3世纪就告结束了。朱庇特·多利刻努斯比萨拉庇斯更有活力,却无法与耶和华相匹敌。
在争夺死而复生的种子之神的角逐中,埃及的俄赛里斯由于变成了木乃伊而失去了资格,安纳托利亚的阿提斯则由于自阉而名落孙山;苏美尔-阿卡德的塔慕斯与苏美尔-阿卡德众神殿中几乎所有的神灵一道日薄西山;叙利亚的阿多尼斯参与了角逐,与狄俄尼索斯、埃勒夫西斯的科瑞和伊阿科斯并驾齐驱;但在这场竞赛中仍是耶稣成了胜者。他的一些信徒相信,他们曾看到他在被钉上十字架以后的第三天得到了复活,还在一系列其他幻像中看到了他。到圣保罗为科林斯人撰写他的第一篇使徒书的时候,基督教社团中已经出现了以蔬菜、面包和酒为代用品食耶稣之体,饮耶稣之血的独特仪式。仪礼上的套语也已经定型。是耶稣而不是狄俄尼索斯或阿多尼斯,在他的一系列其他胜利之外又争得了死而复生之神的角色。
耶稣在争夺救世主角色的角逐中还遇到了更多有力的对手。他最艰苦的斗争是夺取上帝化身的角色。
争夺救世主角色的有何露斯,他曾征服了他的残杀兄弟的叔父塞特;还有一位伊朗神祗密特拉,他曾被琐罗亚斯德贬入魔鬼行列,但又从伊朗辗转来到小亚细亚,并由于与太阳之神和决定命运的众星宿结盟而重新获得了神性。密特拉的运气和多利刻努斯一样是由罗马军队带来的。罗马军队把密特拉从幼发拉底河一直带到泰恩河和索尔韦;但他的好运也是来去匆匆转瞬即逝。它开始于公元1世纪,到4世纪,密特拉就在一场与耶稣进行的战斗中遭到大败。
密特拉对信徒提出的道德要求非常严格,在这方面他与耶稣不相上下。但他至少在两个决定性的问题上处于劣势。密特拉不是一位自我献身的无辜的牺牲品,而是一个令人厌恶的屠夫(或许除非他所宰杀的牛是他本人的幽灵)。其次,密特拉厌恶女人。他没有母亲,还过着独身生活;对他的崇拜与对多利刻努斯的崇拜和基督教不同,只有男性才可以向他顶礼膜拜。耶稣和密特拉一样是独身的,但耶稣有一位象伊希斯一样的母亲,而且在追随者中间也有圣洁的妇女。因此在基督教教会生活中,妇女也占有一席之地。
是耶稣而不是密特拉成为地中海诸民族的救世主。他们希望救世主是一位同辈的凡人,也希望这位凡人救世主成为人类中没有财产的多数人的代表,他们在极大程度上遭受着人类共同的苦难命运。这一角色的得主是一个显然无权无势的木匠,而不是一个有权有势的君主。当托勒密一世国王接受了罗得岛人授予他的“救世者”称号的时候,如果有人向他预言,有朝一日,在托勒密王朝行将寿终正寝的时候,这个称号将被一个工匠,托勒密王朝在亚洲的那些臣民的一个后裔所继承的话,他一定会大为震惊的。
争夺上帝化身这一角色的角逐则最为激烈。上帝化身的原型是法老。罗马皇帝不但是罗马元老院和人民的元首,他也是一个法老。每一位罗马皇帝都是埃及的上帝化身的合法继承者(直到奥勒利安放弃了这一埃及人的遗产),将皇帝奉若神明顶礼膜拜,成了将整个帝国结合在一起的粘合剂,正如在3000多年的时间内,它曾把埃及的
罗马政府确实容忍了它的犹太臣民拒不将皇帝敬若神明的做法。但这种特殊的恩惠所涉及的范围是有限的,因为犹太人是一个种族共同体。如果帝国将这种恩惠扩展到基督教徒身上,那就太危险了。因为基督教会不受种族限制,它的公开目标就是使全人类都皈依本教。也不可能让基督教徒明确承认他们自己的三位一体的神明不是唯一真正的上帝,却让他们对皇帝顶礼膜拜。这种做法就等于放弃基督教的本质。罗马政府和基督教会的抵牾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基督教在这场战斗中取得了令人惊异的胜利。
基督教不愿加以吸收,也无法加以摧毁的一个宗教对手是巴比伦的占星术。
在公元前334年到公元220年间,旧大陆文明中心兴起了三大虔诚宗教:有神论的印度教、大乘佛教和基督教。大乘佛教和基督教是进行传教活动的宗教,其信徒渴望使一切世人都皈依自己的宗教。另一方面,有神论的印度教,象琐罗亚斯德教和犹太教一样,是一个特定社会的宗教,与这一社会的其他制度和结构相联系,虽然印度教的社会发源地非常广阔,就象是整个世界在这个社会中的缩影。
基督教起初只是犹太教的众多派别之一。犹太人基督教徒是最早的基督教徒,他们无疑相信耶稣被处死后获得了再生。不管是什么样的感受使邵稣的信徒们产生了这样的信念,这种信念本身无疑是真诚的。正因为真诚,它也是令人振奋的。在耶稣坡钉上十字架后,基督教徒的第一个反应是幻灭。正是这种真诚的信念,使他们从幻灭中恢复过来。犹太人基督教徒几乎只是在象征的意义上,才相信那个死而复生的同辈犹太人就是上帝的儿子,因为如果他们确实相信这一点,他们就不会一直跟犹太教徒们呆在一起。事实上他们确实和这些犹太教徒呆在一起,直到自己归于泯灭为止。
一位犹太基督教徒保罗干出了一件惊人的业绩——将非犹太人的基督教从犹太教中解脱出来。非犹太人可以自由地信奉这种宗教而无需遵守犹太人的律法。同样惊人的是,这种没有犹太人的基督教最终成功地使罗马帝国的所有居民都皈依了该教,只有犹太人本身和犹太人的亲密伙伴、信奉耶和华的撒马利亚人除外。
保罗派基督教将各种非犹太人的地区性宗教加以吸收而打败了它们,其代价是削弱了基督教从犹太教继承下来的多神论。在保罗派基督教中,正像在麻葛派琐罗亚斯德教中一样,唯一真正上帝的各种品性——在这里是耶和华的话语和耶和华的精神,被提高到相互平等的神性的地位.耶稣与法老、恺撤、罗摩和黑天一样成为上帝的化身。耶稣的生身母亲实际上也成为了一位女神——“上帝之母”。
基督教会也从其组织的效率中获得了力量。黎凡特地区的各种宗教与佛教的僧侣制度一样,是没有中央组织的。信奉这些宗教的各地教众在行政上相互独立,他们的共同之处只在于拥有同样的教义和仪式。基督教也在各地拥有自己的教众。他们在地理上与罗马帝国的各个城邦是一致的。但基督教在更大程度上模仿了罗马帝国,在整个帝国规模上使它的地方组织从属于一个教会统治集团。它这种组织上的成就是独一无二的。亚历山大的继承者托勒密、塞琉古和利西马科斯的世俗帝国已经烟消云散,但它们又在基督教主教制度的形式中得到了复兴。罗马主教(“教皇”)的长老地位得到了他的东部同僚的承认,但教皇声称自己对罗马主教辖区以外的全体教会成员拥有至高无上的专制权力,这一点却没有被他们接受。
从犹太教的一个派别转变为一种世界性的基督教会,这确实十分令人震惊。但印度的上座部佛教哲学变形为一种世界性的大乘佛教,这也是同样惊人的。大乘佛教作为一种传教的宗教,其力量在于它的信徒愿意与教化所及的地区先前已经存在的各种宗教达成妥协。大乘佛教的上座部前身中,没有任何东西能妨碍大乘佛教的宽容大度,以同生共存而不是以征服异教为目标。另一方面,基督教的犹太教前身却成了基督教神学家和传教士们的绊脚石。基督教不能使自己与其他宗教同生共存,它只能或是消灭对手,或是将它们吸收,而且,它只能在可以不动声色的时候才能吸收它们。但基督教所吸收的远比它所消灭的更多。事实上,它的传播方式很象大乘佛教的方式,尽管它的官方代表对这一点是难以接受的。
大乘佛教和基督教的兴起与传播,是人类历史上的新转折。这些重大事件发生在旧大陆文明中心的舞台上,但它们的最后影响却是全球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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