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元前221年,从印度次大陆到直布罗陀海峡,在中国以西的旧大陆文明中心的广大地区,没有发生任何决定性的事件。与此相反,这一年对于中国来说却是划时代的一年。就在这一年,中国完成了政治上的统一,统一的完成标志着中国历史的分界线。公元前221年以前,中国只是一个文化上的统一体,却从来不是一个政治上的统一体。从那时起,中国有时也陷入政治上的分裂,但是到此刻为止,在或短或长的分裂和混乱的插曲之后,它总是再次达到政治上的统一。
公元前221年之前和公元前221年之后,中国在一个方面保持着连续性。从中国历史的黎明时代开始,华夏世界在地理上就处于不断的扩张之中。到了公元前221年,它从黄河下游及黄河支流的渭河流域的中心地区,向南扩张到了长江流域。秦王赢政(他在公元前221年成为统一了的中国的第一位皇帝)在他去世之前,将现在广东、广西和越南北部的土地并入了他的帝国。公元前111年,汉武帝再次征服了这块南方的领土。秦帝国崩溃后,这一地区曾一度恢复独立。公元前108年,汉武帝推翻了汉族移民在朝鲜建立的一个独立国家,吞并了北部朝鲜,把它划为中国的4个郡。
朝鲜和华南地区之所以能够并入中华帝国,原因就在于它们是可以从事农耕的地区。中华世界的北部边界(今天的内蒙古则是一块边缘地区,既可以作为贫瘠的耕地,也可以成为肥美的草场。对于中国的农民、军队和官员来说,欧亚大平原本身就是一条障碍地带。这里,游牧族的经济、制度和战争方式已经形成并适应了当地自然环境,而且,对于定居的邻人来说,游牧族在他们自己的土地上是很难对付的。匈奴族于公元前200年打败了中华帝国的重建者汉高祖刘邦。汉高祖本人仅只避免了居鲁士二世所遭受的厄运。中华帝国政府只得向匈奴割让土地,交纳贡品。而匈奴则于公元前177年、公元前158年两度侵入中国。汉族的反侵犯开始于公元前128年。但是,匈奴人就象欧亚大平原西端的西徐亚人在其收场遭受大流士一世入侵时一样,令人难以捉摸。象西徐亚人一样,匈奴人既没有被灭亡,也没有被有效地征服或逐出草原。
作为汉族人反击侵犯的序曲,汉武帝于公元前139年派遣了一名使者张骞联络月氏(又称吐火罗)。月氏是一支游牧部族,于公元前174年为匈奴逐出甘肃而西迁。张骞的使命是说服月氏与汉人合作,在截击共同敌人匈奴时形成钳击之势。公元前128年,张骞在河间地带找到了月氏,他未能说服他们再度与匈奴决一胜负,只得于公元前126或前125年回到中国。公元前115年,他第二次出使,这次到了乌浒河流域的大宛和乌浒河与药杀水之间的粟特。汉朝于公元前104、前102和前42年占领了大宛。张骞的出使使中国人得以了解中国以西的文明的存在,以及文化的发达。当然,至少自新石器时代开始,中国就从自己边界以外的西部或其他方向,获得过刺激和知识。从公元前2世纪的最后四分之一时间以后,中国才开始感知到它与欧亚大陆其他地区人类的联系。
中国扩张的势头并没有在公元前221年停止。但是,秦国从公元前356年开始的功业却彻底荡涤了昔日中国的其他的一些方面。公元前356年是法家哲学家政治家商鞅开始革命性地变革秦国制度的年代。公元前256-前249年,秦始皇的祖父灭亡了周王室。对于中国社会来说,周王室维护着以礼仪统一的遗迹。到了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灭亡了与秦抗争的6个诸侯国。但是秦始皇也宣判了自己祖传王国的灭亡。他的功业的这一结果与他自己的意愿是截然相背的。无疑,他没有意识到自己所做的事情。就象400年以前的亚述和100年以前的马其顿那样,秦的灭亡恰恰在于帝国的建立。秦国本地的人口由于军事伤亡和向外移居驻防而空竭,而这一空虚却由来自6国的被驱逐者们填充上了,就象亚述空虚的国土上充满了同样的被驱逐者一样。公元前221年以后,被征服的6个诸侯国的全部贵族,都被放逐到了关中地区。但是,秦国实行的自杀政策中最致命之处还不在此,而是迫使它的国民们无法忍受其残暴统治。
秦始皇式的政治统一实际上是无法忍受的,残忍的统一者于公元前210年死后,3年之内秦帝国就被推翻并瓦解了。但政治上的统一本身被证明是不可逆转的。秦帝国于公元前207年灭亡后,汉帝国又于公元前202年建立。秦始皇的所作所为使得灭亡和重建都成为不可避免。
秦始皇不仅以放逐贵族的方式破坏了被征服诸侯国的社会结构,而且通过把全中国重新划分为郡的方式抹掉了各国的边界。这些郡由秦的官员以法家精神进行治理。农民受到徭役和赋税的压迫。秦始皇的法家大臣李斯(约公元前280-前208年),试图压制非法家的哲学派别。公元前213年,他煽动了“焚书”,第二年,他又建议坑杀了大约400名讨厌的学者,以继续“焚书”政策。与此同时,秦始皇也满足了中国社会中一些最紧迫的需求。
这些需求中最大的政治统一的需求前面已经论及。另一个最大的需求则是标准化。秦始皇统一了文字和车子的轮距,使全中国都与秦的模式一致(在中国中心地区的松软黄土地上,车轮必须在车辙内行走,所以不同的车子轮距限制了车的行走范围,就象现代蒸汽机和铁路车辆由于不同的轨阻而受到限制一样)。秦始皇标准化和统一中的最大功绩是把分属于秦国、秦的北方邻国赵国和燕国的抵御游牧族的长城联成一片,使之成为连亘一体的万里长城。秦始皇的万里长城伸展到了黄河西北部的河套地区。它环抱了今天蒙古的鄂尔多斯地区。但是它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与所要达到的目的是相背的。长城的修筑是中国政治统一的明证,但也迫使匈奴自身联合起来,对付统一的中国。我们已经论述过匈奴的联合在中国产生的后果。
公元前209年大起义的目标是恢复远古的政体。起义者成功地瓦解了秦国的政体,其结果则是起义者们为分赃而相互征战。最有影响的王位觊觎者是一位前楚国的贵族项羽。项羽建议扶植楚国王室的一位后裔为全中国名义上的皇帝,而项羽自己则作为帝国皇帝后面的掌权者。但是,在公元前205-前202年的国内战争中,胜利者却是出生于淮河下游地区的一名幸运的军人刘邦(汉高祖)。
刘邦不得不分封他的同盟者以报答他们,他也不得不恢复一些已经灭亡的王国,以安抚公众情绪。但他却将关中秦国原有的领地置于自己的直接统治之下。他在京兆建立了自己的首都,那里与未来的长安毗连,与西周王朝最后的首都所在地接近,又与秦国的最后一个首都咸阳隔渭河相望。刘邦既吸取了秦始皇失败的教训,也吸取了项羽失败的教训。他和他的后继者们认为,他们必须比项羽更有力,而又比秦始皇更为温和地统一中国。所以,在恢复秦始皇强有力的统一过程中,他们并未表现得很匆忙。
首先采取迅速的措施,变换受封者和罢黜受封者,使封国变得无害。然后于公元前144年颁布法令,把各封国打成碎块。法令规定,将来
中央政府积极恢复对广袤领土上地方行政单位的直接控制,又提出了如何补充帝国政府人员的问题。重新恢复秦王朝式的以军功者为地方行政官员的方式,是不可能的。秦始皇的法术之士激起了公元前209年的起义,他们自己也为愤怒的起义者所残杀。对秦始皇独裁的反对是如此激烈,对远古政体的怀恋是如此强烈,以致刘邦(他不是一个理论家)在公元前202年即皇帝位后,第一件冲动而行的事就是采纳和推行道家深思熟虑的自由放任政策。然而,一位儒生却使刘邦深信,这种与秦的政策相对立的政策是不切实际的。公元前196年,刘邦下诏给各郡和王国当局,要求为帝国政府输送优秀的官职候选人,在经过非正式的考试后,再由长安的宫廷进行选择。公元前191年以后,儒生们重现了被认为是由孔子编定的五经。汉武帝(公元前140-前87年在位)曾下诏,任官的条件应是能熟练地写作儒家经典式的文章,能熟练地解说儒家的哲学,以满足当时儒生们的意愿。
在理论上,汉武帝向有才干的儒生大开了进仕之路,但在这一时期,中国的文官考试制度尚不完备,学术声誉还没有成为而且也不可能成为任官和升迁的唯一途径,仍然看重个人的权势。无论如何,一个贫穷的家庭若长期支付孩子的费用,让他准备并学习艰深的科目,也是困难的。此外,采纳和研习儒学已经是严格规定了的,而且现在的儒学与孔子时代的儒学大不相同。本质上是无神论的孔子的理性主义,已经为虚伪的宗教信仰和迷信所冲淡。这是多种地方传统混合的结果,这些地方传统的文化水准也各不相同。在中华帝国的大熔炉内,儒学已经多少包含了一些文化上落后的成份。(www.daowen.com)
孔子曾在某一争战的地方诸侯国寻求入仕,在他作为一名教师的最后职业中,他的目的是维护传统的中国社会结构。他没有预见到中国的政治统一,而且有可能并不赞成统一。完成统一的政治家们是法家而不是儒家。孔子也可能不承认公元前2世纪的儒家学说来源于自己。然而,汉武帝尊崇当时混杂的儒家学说的行为,对于孔子的重新解释“君子”一词来说,却是他死后的胜利。至少从官方的角度来看,从那以后,中华帝国是由这样的一批人管理的:他们担任官职是由于个人的才能,而不是由于出身血统。
然而,结果是令人啼笑皆非的。一位官员由于具有儒家观念上的“君子”的美德而获得职位,他就有了职位所给予的机会,并经常利用这一机会,使自己成为原始意义上的“君子”。他可以使自己成为土地所有者,可以把自己的财产传给儿子,还可以供养儿子受教育,使他也成为儒家文职官员。儒家官员们很快意识到要效忠自己的家庭和阶级,而这些效忠又会与(而且确实与)他们对于皇帝的效忠和他们对于没有特权的皇帝的广大民众的责任相冲突。这些民众是由儒家官员们以皇帝的名义进行统治的。
这种忠诚的分离,在儒生中是不受指摘的。因为巨儒孟子在反对墨子时曾强调,仁德者施爱于他的同胞人类,应是有等级差别的。一个人的最亲近的人也应是他最爱的人。对于一个官员来说,他的家庭和阶级要比皇帝或一般民众亲近得多。在一个中央政府重新宣告它对民众有直接统治权的帝国里,官员对于皇帝的义务就是实施严厉的法家体制。这一体制在公元前4世纪引入秦国,又在公元前221年以后由秦始皇强加给中国的其他地区。事实上,在重新集权化了的汉朝政体下,儒家外表之下是坚实的法家内核。政治上统一的中国居民们感到,中华帝国实质上即等同于文明世界。激励所有的文职官员为全人类仁慈地执行他们职责的中国哲学是墨子的学说,因为墨子强调说,仁德者应该平等地关心他的人类同胞。然而不是墨子,而是为孟子所解释的孔子赢得了在普遍范围内使自己的哲学成为官方学说的身后奖赏。
对于儒家官员来说,汉朝的政体在很大的程度上就是秦朝的政体。他在政治上是他所统治的皇帝的臣民的主人,在经济上也是他所拥有的土地上的农民的主人,他和他的同僚们甚至成为统治王朝的潜在主人。汉武帝的儒家顾问董仲舒确立了这样的学说:王朝的统治实际上来自于天命,而且这一天命可以被收回;天命的收回是由一系列的社会动乱和自然灾害来表明的。这一学说不言而喻的必然推论是,儒家文职官员是审判者,他们将评判这些征兆是否已经宣布了一个王朝天命已尽。对于无特权的广大民众来说,随着儒家学者-官僚-地主的不断兼并土地,他们也越来越多地感觉到秦帝国的政体与汉帝国的政体没有什么不同。自始至终,中国的农民总是处在忍无可忍的状态中。对于农民来说,握有政府权力的新私有地主阶级的兴起,是一系列重压和打击中终于使人不能忍受的最后一击。
无论在哪种政体之下,帝国的维持必定是把沉重的负担强加在居民的头上。他们是绝大多数,他们不是该政权的特权受益者。在汉代,一个中国农民必须每年服1个月的徭役,他还会被征募到军队中服役2年。他们的祖先为地方性的诸侯政府征募时,曾经离开家乡。但是,与他们的祖先相比,在统一了的中国的广袤土地上,他们服兵役时却更远地离开了自己的家乡。毫无疑问,死亡的危险减少了。现在的兵役意味着沿万里长城戍守,而不是在中国的中心地区进行与死亡相关的战争。但是,外出者所冒的经济毁灭的危险更大了,而且农民的不幸,又成为地主获得财富的机会。在汉帝国与匈奴的百年战争中(公元前128-前36年),当应征的农民兵士不仅越过长城,而且远远深入长城以外的大漠时,地主的机会便也与日俱增。
强迫徭役有多种形式:在帝国的铁矿和盐矿上做工;修筑道路,开挖运河,修补现存的道路和运河,以及沿着运河或其他河流逆流而上漕运谷物,以供给位于关中地区,设在汉代首都长安的宫廷和政府,或者供给沿长城一线的驻防军队。与长安到生长小麦的东部地区和生长稻米的南部地区的距离相比,长城则更为遥远。驻屯军的需要无法从驻地附近土地上的物产中得到满足,因为长城穿过的地区都是干旱地区。
中国与希腊世界的地理结构是截然不同的。它不是由一系列的内陆海洋环绕,而是大片坚硬的陆地。这样,在运输问题可以解决的范围内,就造成了文化上的极大的一致性和政治统一的极大的持久性。希腊世界的绝大部分地区都处在易于到达海滨的范围之内,除了黑海的内陆地区,河流通航的作用不大。中国象希腊世界一样,通讯联络依赖于水路。中国的河流很多,但没有一条大河横贯南北或横贯东西。而且,汉帝国的粮食生产区位于长城以南和首都的东南。
因此,河流需要运河的补充;在河流的有效河段内,货物必定是逆流拖运,尤其是黄河航线的上行水路,河水穿过华北平原西部边缘地区的山脉,黄河水流在这里形成了一个由向南转而向东北的锐角,船只在这段河流中航行极为困难,前往长安的货物不得不在峡谷中的自然障碍间艰难行进。运往长城的货物则必须由陆路运到长城的不同区段,因为那里与黄河不相毗连。对于私人来说,拖运粮食供给品无利可图,所以必须征募服徭役者完成这一必不可少的公益任务。
因而,汉帝国使用了后备的经济能量。为了保证自身的存在,它不得不尽力超越自己经济力量的极限。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帝国的经济来说,由儒家官僚转化而来的新地主阶级就成了过于沉重而又难以承受的重负。汉朝积极而成功地削减了地方政治和行政区域的规模,以及它们的自治权,但它在制止私人大地主在数量上和规模上的增长方面却失败了。汉武帝统治时,董仲舒已经感到了这一问题对于社会和汉帝国的危险性。那时,董仲舒是汉武帝的儒学顾问,他系统地阐述了“天命”学说。公元前6年颁布了一项诏今,确立了个人可以占有土地的限额。但是,诏令的实施取决于官僚地主,而他们的私人利益又与他们的政府职责相冲突。因而,这一诏令成了一纸空文,西汉王朝也于公元9年崩溃。
西汉王朝为皇帝王莽所取代。王莽感到自己受命于天,是解决土地所有制问题的使者。儒家官僚们阻止了西汉王朝解决这一问题,他们也挫败了王莽。王莽死于公元23年。在此之前,公元18年爆发于山东的农民起义,已经宣告了王莽为农民主持公道和缓解他们境遇的企图的失败。农民起义者没有成为汉帝国和它的各种问题的继承者。公元25年,汉室的一个分支东汉王朝建立,并以洛阳为首都。洛阳曾是东周的所在地。到了公元36年,东汉王朝的建立者光武帝镇压了农民起义,恢复了已经崩溃的西汉王朝的儒家官僚政体。
无论是西汉王朝还是农民,都成了儒家官僚地主的牺牲品。这个新的社会阶级是帝国的粘合剂,但也成为“中国的悲哀”。官员们是真正的罪犯,“天命”早就应该从他们的身上收回。做官的儒生们在精神上已经成了法家,他们以法家的残忍为之尽职的是他们自己的利益,而不是皇帝的利益。到这时,这一新的特权阶级已经使自己处于牢固的地位。在公元9年至36年的灾难中,它成为中华帝国社会中幸免于天谴的一个因素,而上天的惩罚则恰恰是这个统治阶级自身招致而降临于中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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