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周正龙案件二审结果出笼,刑责轻了,有了三年的缓刑。对于这一结果,很多人不满意。说也奇怪,在周正龙拍虎最热闹的时候,打虎派个个义愤填膺,恨不得一下子把这个嚣张的家伙揪出来,绳之以法。可是,一旦陕西警方确定虎照是假的,真的将这位“拍虎英雄”送上法庭之后,舆论马上又变了,一帮打虎的人,突然变成了拥周之士,大家好像约好了似的,一致把枪口对准了陕西林业厅,反而觉得周正龙无辜了。而同样让人出乎意料的是,在法庭上,周正龙坚持认罪,而为其做免费辩护的律师,倒非要说周正龙无罪。仔细想来,这两件事其实有“异曲同工”之妙。
没错,从整个事件来看,周正龙的做假,的确不那么简单,后面应该还有人,至少,某些政府部门制造政绩的意图和骗拨款的冲动,在里面起了很大的作用。而拍虎这样一个简单到明白人想一想就能辨别的做假事件,之所以能闹得这么大,变成国际笑话,有关部门的不当参与和事后的讳疾忌医,也有绝大部分的责任。但是,造假的操作,从目前来看,毕竟有周正龙的份,而且,从拍虎事件爆发以来周正龙的种种表现来看,他还真就不是一个任人摆弄的木偶,甚至可以说是非常嚣张,非常张狂,也非常主动。一个偏僻山区的农民,能够在媒体,尤其是电视媒体面前表现得如此从容,说明此公也绝非等闲之辈。事实上,在拍虎事件中,无论从哪个角度说,他都是有责任的。人们可以继续追究幕后的黑手,也可以追究某些政府部门的责任,但这一切不能以放纵周正龙为前提。
同理,在杨佳袭警案件中,人们应该追究事件发生之前,杨佳是否被上海警方违规对待过,也应该追究案件处理的程序有没有问题,要求给杨佳一个公正透明的审判,但是,我们绝不能把一个杀了六个警察,六个跟他没有任何关系的人的犯罪者,说成是大侠,甚至认为他是在为民除害,弘扬正义。(www.daowen.com)
虽然现在我们还不能说我们已经完全进入法制社会,但法制毕竟是我们老百姓也追求的目标,虽然警察和法院不见得都能维持治安,为老百姓追讨正义,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有了怨恨就能为所欲为。许多上街乱砍的人,开车乱撞的人,我相信都有自己的冤屈,但即便是真有冤屈,也不能乱杀人。认可这种行为,就意味着不知道哪一天,自己在街上走着,就会碰上无妄之灾。毕竟,从历史上看,一个没有秩序的社会,是无法走向法制的,这样的社会,不仅权贵阶层难受,老百姓也难受(甚至更难受),因为如果社会真的变成了丛林,最先被伤害的,往往是那些最弱势的群体。
事实上,天下的坏事,并不都是有钱有势的人做的,就是这些人做坏事,也有大量所谓弱势的人助纣为虐。弱势的人,从来就不见得个个都心地善良,心术坏的人,也是有的。这些人做了坏事,尤其是做了破坏人类道德底线的坏事,无论理由是什么,也一样该遭到责罚,不能因为他们是弱势,就原谅他们,甚至加以颂扬。没错,我们是应该坚持正义,对权贵的不义之行,对违法者的违法,以加倍的勇气和毅力追究到底,但这绝不意味着要就此把这个世界分成这样截然对立的两极,弱势者无论如何都是对的,而强势者无论如何都是错的,一边是绝对的善,一边是绝对的恶,如若这样最终会导致我们丧失起码的善恶标准,走向残酷的阶级厮杀,这样的厮杀,中国人已经经历得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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