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内蒙古阿荣旗的女检察长开豪车,被网上发现。当地纪委调查,说车是检察长借当地一家企业的。
跟许多网民不一样,我认为这个结论有几分可信性。因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的确有好些官员开的豪车,真的是从企业借来的。
只是,这种借,跟企业给也差不了多少,甚至可以说,比企业送给他还要合算。因为这样的借,无论是企业有心,还是官员有意,反正一借,就借得成了官员的座驾。而且,汽油由企业出,修理费也由企业负责,一直借到车子旧了,再换辆新的,或者官员下台为止。如果干脆送给官员,至少油钱和修理费官员得自己掏。
更妙的是,这样的借,一旦被人发现,就像阿荣旗这位检察长一样,马上就可以滋溜一下开溜,把车还了,把自己择得干干净净。任你怎么查,反正不能说我贪污腐败。官员也是人,怎么说也不能不让我借东西吧。
当然这样的借,背后肯定有名堂。总之,企业不傻,没有让官员白占便宜的道理。如果企业如此乐于助人,怎么不把这车借给福利机构,借给普通老百姓?之所以采取这样的方式,无非是一些聪明的官员可以借此逃避法律的追究。(www.daowen.com)
不信去查一查跟企业发生关系的部门,不用细查,就会发现,这样借来的车,实在是太多了。不仅车可以这样长期地借,而且人也可以借,东西、房屋设备都可以借。权力机关种种开支,在自己这里报销不了,就到企业去报,等于变相把钱都借了。不仅一些民企跟权力机关有这样的出借关系,很多机关跟国企也有这样的关系。有一阶段官员用车,豪华程度有级别的限制,但是官员又特别喜欢豪车,于是,就纷纷从企业借,借了就不还。不仅官员私人这样借,机关作为集体也这样借。
这些年,“借”像传染病一样在官场流行。也许,在开始的时候,出借豪车的企业,还是一种隐性的贿赂,但是走到今天,已经成了不言而喻的惯例。凡是在某地的企业,都得这样孝敬某地的权力机关,不这样做,反而会被视为怪诞。
当年“狗肉将军”张宗昌统治山东的时候,手下的军官看上了商家的东西,或者马车什么的,也说是借,看上人家的钱,也说是借。在这种环境下,好东西被人看上了,不借也得借。只是,借了就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借的背后,是吴思所说的权力机关的“合法伤害权”。漫说给你小鞋,就是紧紧鞋带,也够你喝一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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