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古代叫“上控”,凡是上控的人,多半都被逼无奈,走投无路,不得不如此,因为只要踏上上控之途,就开弓没有回头箭,就算最后皇帝老子做主,官司打赢了,下场也很悲惨,破家是肯定的了,最后很可能会搭上自家的性命。就算这个人命大,平安无事,回到家乡也会被官府视为刁民,以后的日子好过不了。清朝道咸年间云南乡绅杜文秀,就是因为上控,控到最后逼上梁山,最终从一个有功名的乡绅,变成了造反起义的领袖。
没有哪个朝代规定民不许告官,更没有哪个朝代准许官员打击报复举报他的百姓,所有的法律规定,似乎都向着弱势的老百姓,但现实中的百姓,只要哪个吃了豹子胆敢惹到官员,那么下场大都很惨。这宿命背后,有一只看得见的手。
古代民告官的宿命,在今天依旧在某些地方延续。辽宁抚顺一位开发商,只因为曾经告过抚顺市的一位领导人,令这位领导人感到很没面子,居然就授意一个来历不明有过前科的无业人员,设局陷害这位开发商,不仅骗钱索贿,而且要置人于死地。幸好,这位开发商中途识破了骗局,把这位领导人举报到辽宁省纪委。可是奇怪的是,在这位抚顺市领导人东窗事发、锒铛入狱之后,这位倒霉的开发商却被一个接一个莫明其妙的官司缠上了身,所有财产连孩子的东西都被查封,无辜入狱,被无罪释放之后,依然有被再次“弄进去”的危险,不得不东躲西藏,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www.daowen.com)
告官的民,无意中触犯了两种潜规则。其一,凡是做贼的人,最痛恨的,就是被人举报,凡是碰到这样的事情,他们多半要报复,残酷地报复,因为如果容忍这种举报,他们偷窃的生涯就会遭遇致命威胁。同理,凡贪官被举报者,不仅被举报的人痛恨异常,其他同病相怜者,会兔死狐悲、物伤其类,也一样会痛恨举报者,因为他威胁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不法官员的整体。其二,直到今天,我们的很多官员,还有人有意无意当自己是百姓的父母官,如果碰巧这个官员是一把手,那么他更觉得天老大,他老二,不仅是民之父母,还是民之霸王,举报者不仅是破坏自己的威信,而且是破坏秩序,破坏伦理。
国家必须下大力气反击这种恶意报复,无论它是来自一个人,还是来自一群人——一群有权有势的人。只要把报复行为遏制住,自然会有人乐意出头举报,那么,贪官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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