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佛教伦理道德观,有一个由小乘佛教到大乘佛教的演变过程。小乘佛教的伦理道德,根据由痛苦折磨所造成的、被扭曲了的人性的分析,从人生是苦的判断出发,强调排除自身的生理欲望,提倡出家苦行,以消除自我的痛苦。它突出要以个人的修持来求得个人的解脱。它对社会群体的生活、民族的命运,往往持冷酷的淡漠态度。大乘佛教继承、改造并发展了小乘佛教的伦理道德观,它以救苦救难、普度众生为道德出发点,强调“慈悲喜舍”、“自利利他”、“自觉觉人”,以个人解脱和众人解脱的统一为真正解脱的目标。比小乘佛教增加了对待人际关系和关心社会的新内容。(www.daowen.com)
佛教道德行为的根本准则是“诸恶莫作”、“诸善奉行”,这是基于因果报应原理而确立的。按照因果报应理论,人生的命运、前途完全受因果律的支配和主宰,善因得善果,恶因得恶果,人们从凡夫俗子到成佛的过程就是不断地除恶修善、改邪归正的过程。佛教所讲的善大体上有两种基本内涵:一是要尊重众生,不侵犯众生,不损害众生,进而要帮助众生,乃至度脱无限众生,也就是慈悲博爱;二是排除一切不利于自我修持的思想、言论和行为,即个人的思想、言论和行为都要有利于修行成佛。佛教所讲的恶,就是与上述善的内涵相反的思想、言论和行为。佛教去恶从善的道德要求,突出地、集中地表现在一系列约束佛教徒的纪律规定即戒律之中,也表现在对佛教徒修持方法的各种规定中。例如,在家的佛教徒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五戒”,就含有特定的社会伦理意义。“不杀生”,强调不以任何方式伤害各种生命,也就是承认各种生命的平等权,这和某些摧残、折磨自己身体的做法相比是一大变化。“不偷盗”,戒禁侵犯、取得他人的财产和权利。“不邪淫”,是禁止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不妄语”,是避免虚伪、鼓励个人和群体的互相信任和了解。“不饮酒”,是避免刺激,以保证个人的精神安宁,也有利于社会气氛的和谐。在“五戒”中,不杀生具有两重性的作用,它保护人生,也保护耕牛等有益的牲畜,同时也保护社会的败类,保护于人类有害的生物。这种道德律条在阶级社会中既可为进步势力所利用,也可为落后势力所利用。和早期佛教突出禁戒情欲不同,在五戒中,所谓“淫罪”被排列到第三位,对所禁的范围也加以限制。这样,家庭便不再被看作是人生的桎梏、修持的障碍,因而维护了统治阶级的伦理原则,借以稳定社会秩序。又如主张普度众生的大乘佛教,把面向众生、觉悟众生、解脱众生作为培植和积累个人成佛智德的杠杆,为此它把信徒从生死此岸到达涅槃彼岸的修行方法归结为“六度”,即布施、持戒、忍辱、精进(努力)、禅定和智慧,并且在“六度”中,又最为注意布施、忍辱和禅定。布施和忍辱作为相互为用的宗教修养途径,都具有道德色彩。“布施”是要信徒用自己的智慧、体力去救助穷困者和满足索取者,就是要不爱惜自己的财产甚至生命,慷慨地施舍众生,为众生献身。佛典上宣扬的布施典范太子须大拏,他不仅奉献了自己的国家、田园、妻子、奴仆,甚至连自身的四肢五脏也分割给了别人。又说,有的佛教徒为了慈悲救生,竟舍身喂虎。这种作为超脱世间诸苦的手段,有的的确显得残酷、野蛮、愚蠢,但其中毕竟也饱含着自我牺牲的精神。至于佛典宣传要向寺院和僧侣布施,则表现出佛教对社会的依赖性和索取性。“忍辱”,是要求信徒坚定信念,忠于信仰,宁愿忍受“汤火之酷,菹醢之患”,也决不作有害众生的事。对于他人一切有损于自己的言行,都要不动心,忍气吞声。这两种信条,在不同时代其内容、意义是有所不同的,在历史上也都触发过一些人的善良动机,激励过一些人的自我牺牲的热情。但是鼓吹鄙弃自我的财富、生命,歌颂广大受苦者的忍辱和献身精神,掩盖苦难制造者的罪恶,其消极作用也是十分明显的。应当指出,佛教道德观的重要特征之一是追求超道德的境界。佛教的根本宗旨是深感人生的痛苦,世间的忧患,而以超越现实的解脱涅槃为最高理想境界。在理想境界里,道德也舍离了,超越了,因为在佛教看来,善恶道德的世界属于差别界,而解脱涅槃境界是无差别的平等界。这样,佛教一方面鼓励佛教徒在实践上要尽力去恶从善,另一方面又强调佛教徒要以超越是非善恶为理想目标。这两者是紧密相连的,奉行佛教道德是达到解脱境界的必要阶梯,舍此别无他途;佛教道德实践不以现实的功利为目的,而是以非功利的宗教理想为依归,即以超越是非利害的一切差别为最终目标。大乘佛教认为,涅槃解脱虽然是佛教的最高理想,但绝不是少数人的事,它还主张众生在经过修持,进入涅槃境界成佛以后,为了普度众生,要不住涅槃,而是深入现实世界,在世间继续教化世人,这是解脱后又回到现实世界的道德活动。佛教以超道德、超现世的涅槃境界为最高理想,其深层的理论根据是无我论。佛教以无我论为宇宙万物的法则,因此反对我执我欲的纵肆,认为只有抑制,排除我欲,达到无我的境界才能真正进入最高的解脱境界。由此也可以说,无我的道德是佛教的最高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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