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廷与荷兰大战
时间:1633年
参战方:荷兰军、明朝
战场:料罗湾
主要将帅:郑芝龙
料罗湾海战在中国古代是一次规模较大的海战。大明方面投入了150多艘战舰,几万士兵,荷兰方面印民总部派遣了最强大的武力,数十艘最新式带加农炮的战舰。论规模不亚于鸦片战争,但同样是武器落后于西方,其结局却迥然不同。
起因是荷兰方面为夺占中国对外贸易权,禁止西班牙人、葡萄牙人介入与中国交易。荷兰方面认为以先进的大炮武器,性能优异的快速战舰攻击中国能稳操胜券。于是派了战舰11艘(Jacht, Bredam, Weiringen, deFluytWarmondt, Texcel, Weesp, Couckercke, Catwijck, Zeeburch, Kemphaen, Salm),交由普特曼斯指挥,另外还有旗舰密德堡及一艘中国戎克船打狗号(Tavcoya),此外还包括50艘海盗船。
1633年七月七日荷舰队进兵南澳,前往占领厦门。十二日,舰队司令普特曼斯将舰队分成两队,Jacht、Texcel、Couckercke、Catwijck、Kemphaen到厦门湾右侧,Salm、Zeeburch和戎克船打狗号到厦门湾北侧,攻击郑芝龙在厦门湾内正在整修的船只。
郑芝龙不料荷人会采用武力攻击,因不久前郑芝龙答应发给台湾方面自由贸易的执照,认为这样应该会使荷兰人满意。七月十二日荷军偷袭厦门,明军在无防守的情况下大败,郑芝龙部下10艘船被焚,张永产部下的5艘船亦焚毁。郑芝龙停在厦门的船队被彻底摧毁了。七月十七日起,荷兰军有攻击河流上游改为封锁海面、掠夺船只。
十九日至二十二日,4天中Zeeburch掠夺一艘柬埔寨船、一艘广东船,两艘戎克船,船上分别载运盐和西瓜。Salm及Kemphaen掠夺两艘马尼拉的戎克船,但其中一艘很技巧的逃走了。
七月二十六日,明廷指责荷人烧毁大明皇帝的船只,要荷兰人赔偿战争损失,并退回到不属于中国的大员,贸易方面一定要协商签约。荷兰人自恃优势武力,对独占中国市场的大饼指日可待,对明廷的协商深感不耐。
事态已经扩大至此,大明方面采取的对策:郑芝龙将自己拥有的私人海上武力调集,使用全新的英国大炮,配上有丰富海上经验的老将士,积极准备战舰、放火船,并发出悬赏令。在海澄、刘五店、石浔、安海集结35只大战船,100只放火船,及其他大小船只共400只,准备全力与荷军一决胜负。
八月十二日,荷兰人企图登陆,张永产与同安知县熊汝霖防御海岸得宜,荷兰人未能得逞。八月十四日、十八日、十九日有海上战事。八月二十四日至二十七日有台风,普特曼斯将船队开至铜山避风,同时再度获得100名士兵的增援。九月五日,普特曼斯在铜山避风后,不忘其强盗本色,攻击铜山一带,抢掠了一些牛、猪、鸡。九月八日,再次掠夺牛、猪、鸡。九月十八日,郑芝龙与刘香有激战,刘香败,逃往澎湖。(www.daowen.com)
崇祯皇帝十分不满荷兰人在中国杀人放火掠夺财富的行径,令路振飞为巡按查办,九月二十二日,福建巡抚邹维琏接到圣旨惩荷。
九月二十八日荷兰人决定再将舰队开往金门,但又遇台风,直到十月初。十月六日,普特曼斯与海盗共同抢劫一个有农夫、有米、有动物的未知岛屿。
十月十日,荷舰受到中国舰的攻击,海盗马上救助,并向普特曼斯邀功。
十月十五日福建巡抚邹维琏在海澄誓师,以郑芝龙为前锋。十月十七日郑芝龙报告:“卑职督率船只扼要乌沙头,据报夷夹板船9只,刘香贼船50余只,自南北上,游移外洋。”
十月十八日,荷人见金门北角有四、五十只中国船舰,故将船队靠于金门西南角。
十月十九日,荷人收到战书。
十月二十二日五鼓之时,战争爆发,郑芝龙舰队140艘与荷兰舰队59艘于料罗湾遭遇,荷舰炮火非常猛烈,毛瑟枪密集射击。郑方用英国大炮还击,并分舰队从两路包抄,登上敌舰。荷军除了4艘大划船沉没外,剩下5艘也受重创,戎克船全部着火沉没。
结局:战后中国方面明确的要求——
1. 荷兰人到非中国属地的大员去,不可到中国沿海。
2. 荷兰人需赔偿战争损失。
3. 中国人载货到大员做贸易,亦即荷人无直接与中国贸易的权利。
料罗湾海战明廷坚决有力的打击了荷兰人的野蛮行径,维护了中国的贸易权利。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