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遗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1)公民的收入
公民的收入,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自己的劳动或者其他方法所取得的财产收入。主要包括:
①劳动所得。即公民在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学校等从事体力劳动或者脑力劳动所得的实物和金钱收入。
②劳务报酬。如公民从事承揽、保管、运输、居间、设计、安装、绘制、技术服务、咨询、法律服务、医疗护理、讲学、誊写文稿、辅导、翻译、导游、表演、拍照、家务劳动等劳务所取得的收入。
③法定孳息所得。如公民基于储蓄、投资等所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等。
④财产借贷或者财产租赁所得。即公民出借金钱、物品或者出租房屋、机器设备、机动车船、图书资料等所得的利息、租金。
⑤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即公民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和发明权所得到的收入。
⑥受奖励所得。即公民因模范地从事劳动、工作、科学研究、技术发明和文化艺术创作以及从事各种社会公益活动所获得的奖金、奖品。
(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公民的房屋是公民的基本生活资料,包括公民所有的自住房、出租房、营业用房等。
公民的储蓄,是指公民存入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的货币。储蓄的本系统归存款人所有,并受国家法律保护。
公民的生活资料,是指满足公民日常生活基本需求的物质资料,包括衣、食、住、行等各方面用途的生活资料。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www.daowen.com)
公民的林木是指公民在依法占有、使用的共有土地(如农民的宅基地、自留地以及城镇居民的住宅地)和占有、使用的公有荒山上(如农民承包开发的荒山)种植的树木、竹林。
公民的牲畜和家禽,是指公民自己饲养的牛、骡、马、羊、猪、兔、鸡、鸭、鹅等。
这些牲畜和家禽,有的是公民从事生产经营的重要生产资料,有的是公民的重要生活资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的一部分,当公民死亡时可以作为遗产转移给其继承人或者其他人。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公民的文物,一般是指公民个人收藏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物品;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纪念物;重要的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古旧图书资料;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等等。公民收藏的文物,其所有权受国家法律保护。因而公民死亡后,也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公民的图书资料,包括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各种类型、各种文版、各种内容的藏书、资料。公民死亡时,他所拥有的图书资料一般可以由他的继承人继承。但如果其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包括农村中农民为从事农业生产而购置的拖拉机、收割机、饲养机械等农业生产资料;工副业中的加工机械、交通运输机械、以及投资公司、企业等形成的较大规模的生产资料。这些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都是公民个人财产所有权的体现,公民死亡时它们均可以作为遗产的一部分由继承人继承。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这部分权利就是我们常说的有关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其中著作权,也叫版权,是指著作权人对作品所享有的权利。专利权是指权利人对自己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所享有的人身及财产权利。商标专用权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有使用权。此外,商业秘密中的所具有的重要经济价值,也是权利人的重要财富。由于其具有价值性和可转让性,因而所有人死亡时也可以由继承人继承。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的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以及能够成为继承标的的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典权等他物权。
这里所说的有价证券,主要包括股票、债券、基金证券、认购证及其他衍生工具。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主要指因合同而产生的债权或者债务、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债权或者债务、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债权或者债务、因无因管理而产生的债权或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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