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承是怎么回事儿?
继承,是指将死者生前所有并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现象或者法律制度。
在继承中,其生前享有的财产因其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就是遗产,依法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人称为继承人。继承具有以下特征:
(1)继承以被继承人的死亡作为前提条件
这里说的死亡,一般是指人的心脏停止跳动的生命丧失。我国《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据此规定,继承法律关系是由人的死亡而产生的,被继承人的死亡是继承开始的原因。没有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发生就无所谓继承。
除了《继承法》规定的自然人死亡作为继承开始的原因之外,我国民事法律还规定了宣告死亡作为人的自然死亡的唯一例外。所谓宣告死亡,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而长期下落不明,在法律上称为失踪。失踪经过一个法定时期以后仍然生死不明,法院可根据其家属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宣告该失踪人死亡。法院作出死亡宣告的时间,就认为是该失踪人死亡的时间。由于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因而一旦某人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就可以开始继承。
被继承人死亡是继承开始的唯一原因,有了公民死亡的法律事实,在法律上才能承认发生继承权的效力。没有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实施,是绝对不能开始继承的。
(2)继承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www.daowen.com)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基于一方当事人的表示就能成立的法律行为,这种法律行为的成立无须征得对方的同意,就可以产生法律效力。继承就是只要被继承人或者继承人一方做出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变更或者消灭遗产继承的民事法律行为。比如,被继承人生前设立遗嘱来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只要不违反法律、社会主义的道德准则,并符合遗嘱的有效条件,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嘱就可以发生立遗嘱人所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反之,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则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由继承人来继承其遗产。按照我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没有明确表示自己死后财产如何处分,则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这种规定实际上是对已经死亡的被继承人意愿的一种法律推定。因而在继承过程中,继承人只要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就表示其接受继承。
(3)继承的法律后果是引起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继承开始后,当继承人作出接受继承,或者由法律推定为接受继承时,继承人就取得了遗产继承权。如果只有一个继承人,他就实际取得了全部遗产的继承权;如果有两个以上的继承人,每个继承人就享有了对遗产的部分继承权;几个继承人对遗产享有财产的共有权。在遗产分割之前,遗产实际上处于一种共有状态,继承人对遗产是一种按份共有的关系。遗产分割后,每个继承人对分割到的遗产,就享有了所有权,他就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对该项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可见,继承法律关系一经成立,继承人就取得了遗产的所有权。
(4)继承法律关系是发生在具有一定亲属关系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行为
在法定继承关系中,继承人基本上是与被继承人具有婚姻关系、血缘关系以及相互抚养关系的人。在我国《继承法》中,继承关系是以法定继承为主,遗嘱继承仅作为法定继承的必要补充,并且即使在遗嘱继承中,被指定的继承人也要与被继承人存在亲属关系。被继承人立遗嘱将其个人财产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的行为,属于遗赠的行为,不适用遗嘱继承。
总之,继承作为一种法律现象或者法律制度,对于保障公民私有财产所有权及在其死亡时保证其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和在家庭共有财产中的财产份额能够依法或依公民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转移给其继承人,继续发挥个人财产和家庭财产的积极作用,防止因公民死亡而使其个人财产和家庭财产处于不稳定状态可能造成的损失,对于保护公民个人财产和家庭财产十分重要和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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