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地域文化总是塑造出不同的艺术风格。山西民间舞蹈受三晋传统文化的历史影响,其表现形态及与此相契合的内在情感,无不烙上地域的印记。究其发展亦可分为三个发展区域。
一是晋南。晋南是我国历史上经济、文化发展最早的地区之一,也是音乐、舞蹈繁盛之乡。从长治发掘的战国时期的编钟、编磬及两列乐伎伴奏下,两人舒袖对舞的一组陶俑中,可窥见当时乐舞一斑。从运城汉墓中出土的“百戏楼”中,可见百戏在当地也曾盛行。盛唐时期,河东经济、文化大发展,人才成批涌现。同时,唐代宫廷乐舞在晋南也有流传。元灭金后,山西遭到空前浩劫,“斯时太原、平阳掳掠一空。”(《山西国土资源》)直到明清时期,三晋文化趋于封闭保守,但属于下里巴人的大众文艺却呈现出勃勃生机。金院本、元杂剧以及民间“社火”遍及城镇和乡村。仅从侯马、襄汾、新绛、稷山出土的砖雕看,就有腰鼓、舞狮、扇舞、跑驴、秧歌等多种民间舞蹈表现形式。此外,丁村明清木雕社火图中,有《竹马》、《狮子》、《大头舞》的造型。之后,孔尚任写的竹枝词中,对“歌舞从来上帝阶”的平阳地区闹红火的盛况和舞蹈艺术表现情况作了生动的记载。
新中国成立后,晋南仍是山西歌舞的中心。在全省234种民间舞蹈中,流布在晋南的舞蹈占全省舞蹈总数的一半以上。在这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民间舞蹈中,“鼓舞”颇具有晋南的地域风采。其特点为:气势宏伟壮观,节奏热烈激昂,动作刚劲洒脱,情绪开朗风趣。在众多的鼓舞中,《花鼓》独树一帜,成为山西有代表性的主要舞种之一。表演者以双膝略屈的“骑马蹲裆势”为基本姿态,尽情地蹦、跳、扑、闪、辗、转,以及手的奋力推、拉、绕,再加上拧、涌、耸、扭、摆、晃的动律,充分显示舞者激越奔放的气势,生动形象地表现出中原文化的气质和神韵。
二是以太原为中心的晋中地区。这里不但产生过许多著名的诗人和作家,而且开设票号、钱庄、布庄和茶庄的晋商闻名天下。他们雄厚的经济基础成为民间舞蹈的动力,每逢节日,各地的大户自愿集资筹款,为民间舞队添置新装,修缮道具,支付费用,使舞蹈形式年年有新变化,个个出新花样。在这样的氛围中,《小花戏》脱颖而出,成为晋中舞蹈的自豪,山西舞苑的奇葩。《小花戏》以歌表情,以舞传神,以扇达意,以戏引人。“花、跳、走、扭”为其主要特征。从《小花戏》颠颤靠膝脚,扭摆靠腰胯,花哨看彩扇,颠跳拧扭带飘摇的动律中,表现了人体向上跃动,向外部空间拓展、延伸的倾向,是晋中人开拓性心态的人体表现,是三晋文化精神在民间舞蹈中的投光。
三是晋北地区。这里自古以来是塞外,从秦汉至明清,一直为历代兵家必争之地,也是作为中原华夏族的晋与北方游牧民族毗邻接壤、交往频繁的地域。他们之间或是通过征战侵伐,或是友好往来的形式,在政治、经济、思想观念及民俗风情方面进行着长期不断地互相渗透、互相影响,因此奠定了三晋文化的基本格局,即中原农耕文化同北方游牧文化的二位一体,从而,使山西晋北的民间舞蹈呈现出粗犷豪放,凝重古朴的风格。《踢鼓秧歌》代表了晋北舞蹈的特色,该舞在表演形式上,既继承了汉族的传统,又保留了蒙族风格,将胡汉两种文化糅合在一起。在表演中,踢的力度,拧的狠劲,具有草原生活粗犷、强悍的风格,而走的沉稳,扭的自如,又体现出农耕生活稳定、延续的特点,是草原文化和农耕文化融合形成的三晋舞蹈文化。
山西民间舞蹈虽有南、北、中之分,但有共同的总体特质。在其表现形态上,有本质上相同的艺术特征:
(一)民族生命与生存的情感宣泄。
山西位于黄河流域的黄土高原,“十年九旱”给三晋人民造成恶劣的生存环境,在被水制约和与水抗争的生存活动中,他们的民族心理指向能呼风唤雨、吉祥如意的神灵身上,因而,大多数民间舞蹈都不同程度地参加了当地的庙会和祭祀活动,在这些沉重而神秘的礼仪中,人民以集体的力量向大自然做出顽强的抗争,以表达人对生命、生存所作的巨大努力,使“天人合一”的传统文化思想在这里得到悲壮的体现。特别是在山西的鼓类舞蹈里,充满了近似原生态的生命体验,那发扬蹈厉的舞姿,震天动地的锣鼓声,汇成排山倒海之势,雷霆万钧之力,完美地展示了山西人民雄浑壮观、崇高的整体力量。(www.daowen.com)
(二)集词、乐、舞于一身的综合能力。
在山西民间舞蹈中,无论是载歌载舞的,还是歌舞相间的,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集词、乐、舞于一身。词的演唱,具有触景生情、即兴赋词、出口成章的特点。流传至今的歌词,大多是在每次的演唱中,被观众认可,经过淘汰、筛选出来的艺术精品,继承了《唐风》、《魏风》“情发于声,讽喻时政,咏叹劳作”的现实主义精神,也体现出文学对舞蹈的熏陶。音乐与舞蹈的配合,主要有两种:其一是乐器作为演员手中的道具,边击乐,边变换出各种动作;其二是乐器配合舞蹈起伴奏作用。如“锣鼓点”与动作是丝丝入扣的配合,“唢呐曲牌”与舞蹈是形神意合的烘托配合,“弦乐曲谱”与舞蹈是相辅相成的伴奏配合。
(三)武术与舞蹈融为一体的崇勇尚武之风。
山西素有“表里山河”之称,历来是军事要地,这里的人崇勇尚武之风久而沿袭。所以,徒手拳术,刀枪剑戟,自卫防身之习颇为盛行。清代,仅朔县就有“武房”120个,武举40多人。“武房”与“舞房”结合,舞蹈与武术相融会,形成了既有舞蹈韵味,又有武术气势的山西民间舞蹈。这些舞蹈集中地体现在“武技类”中,如《火流星》、《剑舞》、《刀舞》、《节节高》、《霸王鞭》、《高跷》等。
(四)戏剧与舞蹈结合的表现情节功能。
山西享有“中国戏剧摇篮”之誉。在金元时期,晋南平阳的戏剧活动就颇为盛行,金院本、元杂剧演出遍及城乡,至明、清两代,又是梆子、乱弹等地方戏曲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基地。受此影响,在山西民间舞蹈中,吸收了戏曲人物形象来造型,设置了各种角色、行当的动作和姿态,为舞蹈表现情节奠定了基础,从而构成了舞蹈表现情节的艺术功能。
在三晋文化氛围中孕育,在三晋文化土壤中成长,山西民间舞蹈周身奔涌着晋文化的血液。正由于它所具有的三晋地域文化特征,明显地区别于其他民族、民间的舞蹈形式,成为中华民族舞蹈百花园中一株别具一格的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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